第三十二章 婚姻、家庭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因妻子有错,孩子不可能让妻子抚养
- 若孩子还未满2岁,则仍由其妻子抚养
- 若孩子还已满2岁,则由王宝强抚养
- 以上都不对
- 只可以请求物质损害赔偿
- 既可以请求物质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 以上都不对
- 马蓉净身出户
- 马蓉只能分小部分
- 马蓉与王宝强平分
- 以上都不对
- 甲在婚前声称自己有存款十余万、若干套住房,婚后乙发现均为谎言
- 在甲的父亲弥留之际,为完成父亲的心愿,甲雇乙与其登记结婚,但名为结婚,实际并没有履行婚姻义务,但后来甲父亲逐渐康复,乙欲撤销婚姻
- 甲趁乙母亲病危急需用钱之际,以许诺给其母看病为条件,使乙迫于无奈与其结婚
- 甲掌握乙父贪污的事实,并以此暗示乙随时可能将这些张扬出去,除非与其结婚成为一家人,乙迫于无奈与甲结婚
- 适用收养关系
- 不适用收养关系
- 可以适用收养关系
- 应当适用收养关系
- 夫妻在婚前所有财产
- 遗嘱中确定只归妻的财产
- 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
- 结婚登记后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
- 判决离婚,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判决不准离婚,因二人非法送养小女儿
- 解和好,若调解不成则可判决离婚
- 驳回起诉,因张女在生育第二个女儿后1年内,周男不得要求离婚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
-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判决甲负担乙的生活费用,直至乙死亡
- 判决甲一次性给付乙生活帮助费2万元
- 认定甲无负担乙生活费用的义务,因此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 判决甲一次性给付乙20年的全部生活费用
- 可以结婚,因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
- 不可以结婚
- 由婚姻登记部门决定
- 不属于三代以内务系血亲的,可以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