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考冲刺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食品加工公司
- 甲、乙、丙全体
- 甲、乙、丙中的任何人
- 甲
- 出租人只能起诉甲
- 甲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之后,可以向乙、丙两人追偿
- 出租人可以起诉甲、乙、丙三人
- 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 食品加工公司可基于设备质量瑕疵直接向丁索赔
- 顺利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 食品加工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 租赁期届满后由食品加工公司取得所有权
- 债权额是500万
- 该约定合法有效
- 甲须在2017年5月4日前行使抵押权
- 若甲在2015年5月5日前将债权转让给丁,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之转让
- 丙对100万承担保证
- 如未经丙的同意,甲在2015年5月6日前将自己对乙的100万债权转让给丁,丙的保证责任不变
- 若甲乙约定债务清偿期为2015年10月9日,则甲最迟应在2016年4月9日前,向丙主张保证责任
- 2014年5月6日前,甲对乙的任何债权均不得转让
- 最高额抵押或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的债权确定之日为2015年1月6日
- 因为甲乙丙三人没有顺序约定,所以甲可以同时向乙、丙主张权利
- 因为甲乙丙三人没有顺序约定,所以甲可以向乙、丙任意一人优先主张权利
- 如甲未申报债权,丙可参加破产财产分配
- 张某代替甲,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张某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甲
- 张某代位行使甲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完20万元的债务
- 张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 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 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前的为准
- 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的内容为准
- 船舶碰撞请求权诉讼时效为2年
-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 张三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例外情况允许口头提出
- 法院应当收到异议之日起15天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期间,对1001号房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但是不能处分
- 理由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撤销执行案件
-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