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冲刺(卷三)B卷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小陈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小王的监护资格
- 小王系小花的父母, 属于当然监护人, 不能撤销监护资格
- 如果小王能被法院撤销监护资格, 小王的监护资格不能恢复
- 如果小王能被法院撤销监护资格, 小王痛改前非后, 监护资格可恢复
- 企业法人之间的相互借贷关系无效
-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中具有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等待刑事案件审理终结
-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
- 民间借贷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部分,一律构成不当得利。
- 杜某洪某陈某均有优先购买权,且洪某最优先
- 如果周某没有通知杜某洪某,则杜某洪某可以直接起诉主张周某的转让合同无效
- 杜某洪某表示愿意购买,但须分期付款,案外人邹某愿意一次性付清全款,则周某可以直接将份额转移给邹某
- 如果周某欲将份额转让给杜某,则只有陈某有优先购买权
- 邹某有权请求杜某交付汽车,因为邹某于7月1日善意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 邹某有权请求杜某交付汽车,因为杜某于6月1日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未经登记
- 陈某有权解除与周某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周某承担违约责任
- 杜某有权请求周某办理汽车过户登记手续
- 甲与乙销售公司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
- 乙销售公司为销售该特种工程机械设备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
- 如乙销售公司以350万元的价格将该特种工程机械设备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配
- 如乙销售公司与丙机械厂订立买卖该设备的合同,则乙销售公司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因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协议未办理公证手续,请求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
- 因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义务,请求周某予以经济补偿
- 因离婚后无住房,生活困难,请求周某予以适当帮助
- 请求周某和杜某对其精神损害承担连带赔偿
- 业主甲认为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对自己没有约束力
- 若家和物业与事兴物业签订合同,将东区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委托给事兴物业,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合同无效
- 业主乙住在一层,有权以自己不能享受电梯服务为由拒交电梯分摊费
- 业主丙将其房屋出租给丁,约定由丁按月支付物业费,后丁未支付,家和物业可以要求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 房产证与房屋登记薄不一致时,一般以后者为准
- 如果周一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薄登记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 如果周二不同意更正的,周一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 如果周一最后申请了异议登记,则自异议登记之日起30日内周一可以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 陈乙对周某房屋的占有为无权占有、善意占有
- 陈乙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 若周某归来,陈乙应返还房屋,并赔偿周某房屋被烧毁的损失
- 若周某归来,陈乙应返还其出租房屋的收入,但应该扣除其整修房屋所花费的费用
- 杜某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补偿责任
- 周某无权请求杜某承担侵权责任
- 周某有权请求杜某赔偿精神损害
- 周某请求杜某赔礼道歉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