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刑罚的裁量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构成特别累犯
- 不构成累犯
- 对后罪应从重处罚
- 对后罪可以适用缓刑
- 张三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其自动投案
- 李四被抓获归案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李四不成立自首,不可以从轻处罚
- 王五在故意杀人后,逃亡的过程中因难以忍受良心的谴责,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交代了他所知晓的范某抢劫银行的事实,协助将范某抓获归案,范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于王五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某商贸公司因连年亏损,经总经理赵六、副经理田七等人决定,开始从事走私活动,后田七与公司其他领导经协商,一同到公安机关自首,但赵六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该商贸公司成立自首,赵六不成立自首
- 累犯和首要分子不得缓刑
- 累犯和死缓犯不得减刑、假释
- 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
- 非暴力的方法杀人、抢劫犯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也不得假释
- 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敲诈勒索罪罪。甲构成累犯
- 乙(17岁)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06年3月20日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乙构成累犯
- 丙因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200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11年2月20日因犯参加恐怖组织罪被判处一年管制。丙构成累犯
- 丁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 月14日。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
-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坦白属于我国刑罚从宽量刑政策,并非法定量刑情节
-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从重处罚
- 对被告人应当从重处罚
- 对被告人不能从重处罚
- 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累犯
- 被告人的行为没有构成累犯
- 在第一年缓刑考验期内,甲不得调动工作
- 在第二年缓刑考验期后,如甲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办理调动手续
- 甲在缓刑期间不能担任国内企业的领导职务
- 甲在缓刑期间,不能担任中外合资企业的领导职务
- 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
- 法定刑较轻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
- 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刑较轻
- 在判断最低刑的时候,还要兼顾犯罪的具体情节
- 以一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
- 出于数个故意,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不同罪名的犯罪
- 以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 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呈继续状态的犯罪
-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 在走私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 司法工作人员因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的
- 同一行为人既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又向国家机关行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