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因宏业公司借用了泰山公司的名义,宏业公司不是合同的一方,交通局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 因宏业公司与交通局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交通局可以拒付全部工程款
- 宏业公司可以请求市交通局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尽管合同无效
- 交通局应当按照宏业公司与其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支付全部工程价款
- 甲承担
- 丙、丁、戊来承担连带责任
- 甲、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
- 由实际施工停车场的人承担责任
- 承揽人发规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 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 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 建筑公司有权继续修建
- 建筑公司有权要求医院给付150万元
- 建筑公司有权要求医院给付50万元
- 建筑公司有权要求医院给付40万元
- 乙公司应退还定金5万元
- 乙公司应退还定金10万元
- 甲公司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 是否返还定金需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承揽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时解除合同
- 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未经同意,承揽人不得把任何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 拍卖权
- 变卖权
- 留置权
- 提存权
-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
-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理,及时通知了定作人,但定作人急于答复
-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
-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但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承揽人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但定作人逾期不履行
-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因等待答复,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 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 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承揽人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 对原材料不负检验责任
- 如果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可以自行更换
- 如果原材料不合格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 即使发现原材料不合格仍然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