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著作权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咖啡厅己应取得音乐家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音像出租店庚应取得音乐家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音像出租店庚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教科书中汇编该首歌曲的,可不经音乐家甲的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
- 广播电台丁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网站戊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咖啡厅己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音像出租店庚应取得音像公司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某文摘杂志转载该音乐作品,可不经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
- 若作者在发表时声明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他用,则该文摘杂志不得转载;
- 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教科书中汇编该首歌曲的,可不经音乐家甲的许可,但要支付报酬;
- 即使作者在发表时声明不得转载、摘编或作他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教科书中汇编该首歌曲的,仍可不经音乐家甲的许可,只要支付报酬即可。
- 音像公司丙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广播电台丁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网站戊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咖啡厅己应取得歌星乙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丁侵犯了手稿原件所有人乙的发表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丁侵犯了手稿作者甲的发表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丙侵犯了手稿作者甲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丁不构成侵权,不承担民事责任
- 甲虽已去世,但其著作权仍受法律保护。
- 丙享有手稿的所有权,但不享有手稿的著作权
- 丁享有手稿著作权中的作品使用权
- 戊作为甲的继承人,有权决定将手稿发表
- 丙在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甲的著作权
- 丁在使用手稿时,应当尊重甲的著作权
- 丁在使用手稿时,应当尊重丙的所有权
- 丁在使用手稿时,应当尊重戊的发表权
- 出版社更正署名顺序
- 出版社向作者赔礼道歉
- 认定出版社变更署名顺序的行为合法有效
- 出版社承担侵权责任
- 甲在手稿扉页上的表示,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 丙将手稿出借与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 丁刊印手稿得到了戊的同意,属合法行为
- 丁以“内部资料”形式刊印手稿,不属于发表行为
- 甲是该作品惟一合法的作者
- 乙只对作品进行了修改,不能认定为该作品的作者
- 甲、乙二人是该作品的合作作者
- 编辑丙也是该作品合法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