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A县人民检察院向A县人民法院提出抗
- B市人民检察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B市人民检察院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B市人民检察院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甲公司应向区法院申请再审
- 甲公司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
- 甲公司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甲公司可以向区法院或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判决驳回
- 通知驳回
- 裁定驳回
- 决定驳回
- 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 撤销原判,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 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 要求原告撤诉
- 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在2年内申请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在5年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申请再审。
- 可以在3年内申请再审,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在3年内申请的,经人民法院许可要以在5年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申请再审
- 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2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 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该2年为不变期间,不能延长
- 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 裁定驳回乙的反诉
- 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 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 告知当事人向原审人艮法院申请再审
- 立即作出中止原判决或裁定执行的裁定
- 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审查当事人申请,决定是否再审
- 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已审结的案件
- 适用督促程序已审结的案件
- 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已审结的案件
- 仅对已审结的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提出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