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建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规范和减少政府立法活动
-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加强立法后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
- 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
- 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
- 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
-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 经授权,行政法规可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
- 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 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 乡、民族乡、镇设立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 明确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
- 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
- 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 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 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 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
-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 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 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 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写进宪法
- 1988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出租或者转让
- ①②
- ③④
- ①③
- ②④
-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
-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