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 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律适用行为地法律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 收养的成立适用中国法
- 收养的效力适用中国法
- 收养的解除适用中国法或法院地法
- 收养的解除适用中国法和法院地法中对被收养人最有利的法律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 航运公司丙
- 买方甲
- 卖方乙
- 设在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
-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成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 在英国设立的伦敦国际仲裁院
- 美洲国家间商事仲裁委员会
- 该两公司并未约定争议适用的法律,在庭审中均援引甲国法且对之没有提出异议,可以推断他们选择了甲国法
- 因为对该合资争议中国法院有专属管辖权,故该两公司就其争议的解决自始不能选择仲裁
- 如果A公司在中国境内设有分支机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其分支机构送达司法文书
- 如果A公司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则关于A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适用乙国法
- 我国法律采取以被告住所地为普通管辖的依据
- 如果涉外合同不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则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 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只能通过在我国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我国法院的管辖权不提出异议,视为承认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 重庆某外商独资企业向法国人彼特转让其股权的合同
- 天津某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与外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
- 中国人高斯承包经营杭州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
- 英国人杰克承包经营上海某中外合作经营软件企业的合同
- 国际借贷协议是指不同国籍的国际经济法主体之间为借贷一定数额的货币而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
- 国际借贷协议是指跨越国境的当事人之间为借贷一定数额的货币而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
- 国际借贷协议的标的是某一国家的货币而不是其他实物,任何国家的法定货币都可以成为国际借贷协议的标的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特别提款权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制订的欧洲货币单位虽然具有国际货币的某些职能,但因其是记账单位,所以不能作为国际借贷协议的标的
- 2001年9月
- 2001年10月
- 2001年11月
- 2001年12月
- 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因投资问题发生争以后,可以进行协商,力争友好解决,但协商不是必经程序
- 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因投资问题发生争议后,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诉当地行政主管机关,通过行政程序解决
- 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政府因投资问题发生争议后,投资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 有关征收国有化补偿数额的争议,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直接选择国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