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刑法概说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我国香港澳门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
- 民族自治州所制定的针对刑法所作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 刑法实施后,新制定的刑法修正案、附属刑法所作的特别规定
- 重婚罪
- 洗钱罪
- 妨害公务罪
-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 对该案件应适用行为时的刑法典(97年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规定处理。
- 对该案件应适用审理时的刑法修正案四(02年12月28日颁布实施)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规定处理。
- 如果该案一审判决作出后,某甲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此时正在二审期间,适逢刑法修正案四颁布实施,则此时应直接适用该修正案。
- 如果该案一审判决作出后超过上诉期,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查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但不久检查机关以该判决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再审期间,适逢刑法修正案四颁布实施,则此时应直接适用97年刑法典。
- 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诈骗达3亿余元,给投资人带来非常巨大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适用死刑
- 周某为强迫白某卖淫,先强行对其实施奸淫行为,之后强迫其卖淫,本案应认定为强迫卖淫罪,可以对周某适用死刑
- 张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之后,在二年考验期内,故意犯罪。虽然犯罪情节轻微,但鉴于其人身危险性极大,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张某执行死刑
- 武某为勒索财物,绑架邓某。实际控制邓某之后不慎点燃关押邓某的房间,致使邓某死亡、武某的行为属于绑架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形,应当对其以绑架罪论,处死刑
- 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 可以不予追究
- 应当适用朝鲜刑法
- 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 由我国司法机关审判
- 立即驱逐出
- 遣送所属
- 通报其所属国实行引渡
-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 用刑罚同一切犯罪分子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
- 保护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维护四项基本原则
- 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 违反了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
- 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
- 违反了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 国家部委颁布的部门规章、决定和命令
- 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
- 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
- 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 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
- 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
- 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
- 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 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