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 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 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 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 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 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 A仲裁委员会有权对是否继续仲裁审理作出裁决
- B仲裁委员会应当裁决驳回仲裁申请,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
- C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以以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D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以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甲公司应当对刘某进行奖励
- 丙书店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 丁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乙公司、丙书店应当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
- A甲可以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
- B甲可以在婚姻登记后以没有感情基础为由起诉要求离婚
- C甲有权主张该婚姻无效
- D乙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 甲、乙之间的约定为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 丙可禁止丁建高楼,且无须另对丁进行补偿
- 若丁建高楼。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甲、乙之间约定因房屋和上地使用权转让而失去效力
- A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有效
- B甲、丙之问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损害乙的利益
- C甲不应向丙承担不能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因为房屋系意外焚毁
- D丙应负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 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 合同因自始履行不能而无效
- 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 如果合同被撤销,则甲应向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
- 甲对乙的20万元债权不合法,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 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 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 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 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 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
- 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
- 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