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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首批15名公职律师被批准

行业观察 xuefa2017-01-12 收藏 : 0 查看 : 6758 评论 : 5

原创作者: 法规司子站

文章来源: 国家发改委网站

国家发改委.png

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司法部来函批准我委15名同志为公职律师。这也是我委去年8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发改办法规[2016]1912号)正式建立公职律师制度以来的首批公职律师。

下一步,法规司将会同人事司加强公职律师能力建设和日常管理,统筹公职律师履职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所在司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服务作用,以及对行政复议和应诉、立法、“立改废”、依法行政考核、执法案卷评查、法治宣传教育等全委性法律事务的支撑保障作用,把公职律师制度打造为推动各司局深度参与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平台。获取更多法律行业资讯,请下载学法网APP或收藏学法网(xue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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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日加满 2017-1-12 15:47
公职律师到底啥情况,我到现在还没搞明白
引用 zqwpjjzgx 2017-1-13 08:44
日加满: 公职律师到底啥情况,我到现在还没搞明白


我赞成设立公职律师,公职律师就是政府举办的律师事务所,当然做公职律师也要符合律师条件,做公职律师也要通过司法考试接受执业纪律的规制

主要是针对政府案件以及未成年人辩护案件(指定辩护)和代理低收入人群的诉讼案件



我赞成可以这样进行,当然这些律师还可以自己从事其他的案件,当然该案件不能与原本执业有冲突

这些律师的工资应该是政府基本工资+办案工资(一个是指定的案件一个是自己接手的案件)

我们要取消的是各级的法律工作者
引用 law、holy 2017-1-13 09:38
有律师证的快去当
引用 zqwpjjzgx 2017-1-13 11:53
law、holy 发表于 2017-1-13 09:38
有律师证的快去当

我认为各地之前都应该建立,另外各地都必须取消法律工作者,是律师就是律师,公职律师也应该符合律师条件
引用 大明湖的青蛙 2017-1-13 16:24
只能打本单位的案子,不能接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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