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论
  • 收藏

刑辩律师第1次会见当事人的7大法宝

律师路上 疯子婆2017-05-04 收藏 : 6 查看 : 5331 评论 : 4

原创作者: 小李飞刀(重庆智豪律所)

文章来源: 刑事法律圈

当事人在事前经过侦查机关的轮番轰炸,在看守所这个封闭的环境中已经深藏戒心,因此,部分当事人对律师的到来是饱含怀疑的,认为律师是侦查机关的“奸细”,是来套取口供的,因此,有些律师针对这种较为顽固的当事人,要经过三五次的会见才能让当事人放下戒心。这种情况下,律师应当如何下手,笔者结合自己10余年的刑辩经验,总结出以下注意事项,不当之处,敬请指正批评。

会见当事人.png

1、律师自我介绍,抓住关注点

律师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时,对律师本人的自我介绍是必不可少,且有针对性的自我介绍能够使得当事人迅速放下戒心,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介绍的基础信息:律师姓名、律所。

当事人对律师本人的关注点为:是否办理过类似案件,效果如何。

2、简述家属委托经过,消除戒心

律师应当将家属前来委托的详细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详细陈述,包括前来委托的家属共有几人,各自的体貌特征,和当事人的关系。

如果情况允许,律师在接受委托时让委托人写一封信(与案情无关,主要介绍家人此时的心情),律师会见时读给当事人听,并让其查看,确定是委托人的字迹。

3、关心当事人生活,适时安抚

当事人在进入看守所后的心态分为多种,有些心态较为脆弱,不能适应突如其来的打击,尤其是女性,在看到律师后往往情绪激动,久久难以抚平,而有些则萎靡不振,放弃希望。因此,律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疏导,对当事人进行鼓励,包括告知看守所的基本情况,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在里面受到欺负的解决方式。

看守所的环境较为恶劣,因此律师对当事人的关心应当较为全面,包括当事人的吃住、是否需要家人寄衣物等,并主动询问是否需要生活费,是否需要告知家人自己的心态及身体状况。要知道,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提供法律帮助,更多的是反对当事人提供心理支持,让当事人知道自己不是孤立无援的。

4、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例如当事人个人基本情况(出生、职务、常住地等),有无前科劣迹/法律处分、身体情况 (有无严重疾病、病历),是否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庭成员身份、身体情况及赡养情况。

5、了解案件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包括强制措施方式、时间、相关法律文书签收情况、承办单位相关情况、案件承办机关、 案件承办人员;

到案后有无检举情况(包括协助抓捕同案犯)。

6、全面了解案件基本情况

在侦查阶段,律师是无法查看案件证据材料,因此,律师只能从当事人这里得到案件的相关情况,便于更加准确进行相关工作。

律师对案情的了解应当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询问,提问的方式应当较为温和,且必要时应当打断当事人重复性的回答,提高会见效率。主要问题如下:

对罪名的有无异议,异议原因;

公安机关讯问次数、讯问问题、回答内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情况

当事人全面陈述案件情况。

7、告知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应当针对案件情况向当事人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程序性规定以及实体法规定,包括涉及罪名的构成要件、量刑情节,并回答当事人对法律的规定。点击查看更多律师路上精彩文章
2

赞一个

刚表态过的朋友 (2 人)

已有4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so520 2017-5-4 11:05
干货啊,已收藏,多谢分享
引用 快递哥哥 2017-5-4 11:15
好的,已经收藏了。
引用 谈笑风生 2017-5-4 15:08
+1
引用 asdfdsa 2017-5-4 15:57
楼主第一次会见当事人紧张吗

相关阅读

关闭

学法网【今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