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先来自报家门,在九省通衢某985法学院交换一年、过了末代司考、经历法硕考研失利,即将毕业的2018届大四狗一个。现在北京某西南分所大学老师手下实习。 第一次接触学法网大概是大二的时候,作为法本的学生为了准备司考而在网上迷乱的找寻一丝丝的信息,当时看了学法网上的各种前辈帖子,我就觉得自己打了鸡血,一定要过司考。经历过2017年专心而难忘的备考,过了司法考试。而后的考研失利咯。现在自己老师手下实习,先平稳的度过这段阵痛期。本想写在自己的工作日记中,但想到还是写在学法网的论坛上,不仅给自己一个减负,也有跟其他律友的交流机会。第一次发帖,全为自己的理解与感受,如有不当,还请谅涵。 老师已经执业有了近20年,现在已经度过了初期的小康温饱期,现在也走向专门化、精攻化,对于案子也有了筛选的资格,主要接受的是房屋买卖、土地拆迁、建筑工程类这三类的案子,当然也有其他小部分有文章可做的案子。确实,学法网前辈的话大家都听了很多,找一个好的领路人是入门的基础,跟老师相处了四年,双方还是有了解的前提。我之所以来这边实习主要还是看中了老师的品行和人格,虽然容不得我挑选,但大家在找寻实习律所的时候,不也考虑了这些因素吗。现在还有学校这个港湾的庇护,有父母的贴济,没有那么多的社会责任和生活困苦的困扰,但毕业后,这些困难因素还是会扑面而来,对薪金的选择或许成为了选在实习律所的主导因素。 实习了三周,我手上跟进的案子有四五个,另一位助理的手上跟进了四件。这其中大多的是上诉二审案件,当然,我方和对方上诉的都有,这其中有的是诉讼策略,有的纯属是对方耍赖提出的。跟着老师处理这些案子,学习了很多,也有了很多的感想。以前在备战司考时,面对那些“惨绝人寰”的案子,更多的是为了应试,在有限的时间里,大脑敏感、机械的给出答案,对其中的现实处理和背后的利益冲突完全不做考量,这也就使得案件或者说司法在我的面前呈现出“拿最高法的解释,找到适合有利于我方的法条,去跟对方有理、不吵架、不打架的骂架”,在实际处理这几个案子之后,我现在觉得,律师在其中的角色扮演,绝不仅仅是或者说绝不是简单的法条罗列者。现在普法程度越发的高涨,任意当事人只要愿意去查询,随手买来法条,对法条的背诵记忆都甚于律师,那律师又如何自处?所以说,律师在面对案件的时候,听清、明白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看透、戳穿双方的矛盾冲突,制定完备、全面、上中下的诉讼策略,这才是律师的处事之法,也是获得成就感的唯一来源。 跟手握手术刀的医生、拥有安家技巧的理工科男,学法的,貌似没有多少所谓的学科技术,给人感觉得都是正面说完、说反面,听着有理、废话一堆。让当事人觉得给钱办事理亏,直言律师不是好东西,拿钱不办事、办事不给力。哈哈。这段时间的实习感受是:律师的技术、成就感就是对案件抽丝剥茧、戳破一层窗户纸、制定上中下全面的诉讼策略。因而,制定策略的前提就是多想想一步、多留一手。 有时间把这段时间手上的几个案子作一分析,再跟各位交流。这里面有执行异议之诉原告胜诉却又提起上诉、要求判自己败诉的奇葩案子,有银行和房地产公司联手收拾商品房购买者的案子,有巧妙地使用诉讼时效的案子。这些案子其实都不难,难就难在如何制定规则,让这些案子沿着制定的策略走下去。 |
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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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则”两个字是不是错别字?感觉上下文的意思,应为“策略”
2、楼主小心,财税还有30秒即将到达战场,他将告诉你律师的工作就是百度,初中生都能干;理科工作律师干不了。
表述不明,我去武汉只是交换生。老师仍是本校的。
您理解的无误,只是我在这里故意的使用“规则”,表明律师在处理案件中的主导作用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