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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大法官亮相“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行业观察 法眼天下2019-03-13 收藏 : 2 查看 : 2747 评论 : 3

原创作者: 孙航 程国维

文章来源: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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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连环招’、一串‘政策链’。”江必新用两个比喻作为回答。江必新表示,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两批共计13件典型案例,并对部分重点案件采取挂牌督办、重点监督、跟进指导,彰显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的司法价值取向。针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要求各级法院设立快车道快立快审;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厉行平等保护,决不能因为中小企业量小力单而忽略其正当权益保护;力倡生道司法,及时柔性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坚持有错必纠,加大纠正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冤错案件力度;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思路和举措,打好一套‘组合拳’。”江必新介绍,这套“组合拳”不仅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而且注重保护知识产权,人格权、名誉权等精神权利,在重视一事一案妥善处理的同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支持行政主体履行职责,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推动建立联动机制,与社会各界形成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合力。

有记者关注到,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张文中案、赵明利案等典型涉产权错案,是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标杆”案件,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记者问及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如何加大涉产权、民营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纠正力度。江必新回应,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重点聚焦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易成民营企业家“魔咒”的经济犯罪案件,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同时,将对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职务侵占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定罪量刑标准等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统一裁判标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审判权公正高效行使,建构防止冤错案件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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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sobad 2019-3-13 09:57
帅!
引用 yangpeng211 2019-3-13 12:26
一看就是水平超高
引用 jiejie507 2019-3-13 18:44
人民法院应该站在人民的立场,保护企业家不是法院的事,法院只要站在人民的立场公正适用法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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