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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辅导老师李欣然谈怎样备考司考

法考经验 2006-11-14 收藏 : 0 查看 : 1400 评论 : 0

原创作者: 李欣然

文章来源: 腾讯教育


    导言: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在这一个月里有众多向往司考的同学在咨询06年的考试情况和07年的备考情况。应考生的要求,腾讯教育司考频道联合国家司法考试远程培训中心安排了本次访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随着时事的变化我们将不断的补充更新(基本会保证每月一次),在第一时间里向考生们传递信息。
嘉宾简介:李欣然(女),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国家司法考试远程培训中心独家辅导老师,有着丰富的司法考试辅导经验,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司法考试的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尤其善长司法考试试题应试技巧、复习方法及法律条文记忆的研究,并在该领域取得卓越的成绩,深受广大学员欢迎。
下面是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光临腾讯嘉宾聊天室,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司法考试辅导老师李欣然老师,来为我们做06年司考分析,解答07年司法考试复习的相关问题,请李老师给我们广大网友打一声招呼。 10:35:11
李欣然:腾讯的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李欣然。 10:35:33

 

 主持人:06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了,请您对06年司法考试做一个总体的分析。10:35:45
李欣然: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在28万余人的大军参与下落幕。可能大家都看到06年的试题了。具体各个部门法在06年司法考试中所占的分值,请大家登陆网站查看,这里不做赘述。2006年司法考试从试题难度和题型来说,都和去年差不多。一般认为卷一的难度有所增加,卷二的难度与去年持平,卷三难度略有降低,卷四难度适中,题量减少,单题分数增加。 10:39:09
李欣然:总的来讲,司法考试体现出来的突出特点就是理论性、综合性增强。考的比较活,形式也比较新。应该说从05年司法考试体现出来的这种趋势,06年有所加强并会一直延续下去。06年司法考试试题首次出现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融合。所以说,我们再备考司法考试的时候一方面应当注意基础理论、原理的理解和体系化知识的把握,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培养整体的法学思维,不能割裂了各个部门法之间的联系。06年的试题中有很多部门法交叉的题出现,特别是卷四刑法与刑诉的结合,公司法与票据法、破产法的综合。另外06年司法考试也体现了传统的特点。第一,重者恒重,常规考点仍然频频现身。刑法中传统罪名仍是主要考点,分则的考点集中在我们讲课时确定的重点第四、五、六章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6分;侵犯财产罪9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分;民法中也未规避物权,债权两脉主线,程序法中重要的部分基本都有分数,比如民诉中:管辖,调解,当事人,证据,执行和简易程序都有涉及,刑诉中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等程序和强制措施都考到了。 10:41:53
 
    李欣然:第二,仍然强调真题的作用。应该说历年真题在每年的考试中均有体现,当然原题再现的几率不是很大,以后会更低。但历年真题体现出来的考点却总是重点。一些相对成熟的科目,比如刑法,重要的考点基本都已在历年中考过。但要求我们在复习时,不要为了做题而做题,绝不能简单的停留在对真题答案的认识,而一定要了解真题所涉及的相关知识与法律原理。06年仍有真题出现。第三,考法条,知识点基本都通过案例方式体现出来,06年司法考试卷一中法制史突出体现了这一点。无疑,通过案例的转化增加了题的难度。因为案例一般可以容墒鲋兜悖喔龇晒叵担喔龇芍贫鹊樱黾恿丝忌治龅哪讯认凳4蠹铱梢钥匆幌?6-3-93,同时考察了不动产买卖中标的物风险的承担和占有。10:42:15
李欣然:第四,大纲新增知识点仍是命题热点。
在06年考试大纲中新增的支付令,劳动合同的内容,等内容在考日中均有体现。客观的讲,如此规模的考试肯定有纰漏之处,总体来说,今年的考试题还是很有水准的。06年的考题呈现出一种趋势,而这种趋势也是能体现考生水平的一种优化趋势。我对06年考试的看法就是这样。 10:42:38
主持人:谢谢李老师。下面请李老师为我们大家分析一下06年司法考试中具体的各个科目。10:43:01
李欣然:就考试大纲来讲,司法考试考14科。当然,除了司法解释,一些法律还包括很多小的部门法。06年司法考试总共考了48个部门法。由于我们时间有限,我们在这就分析两个部门法,也是我们最熟悉的刑法和民法。其他部门法的分析,请大家查看国家司法考试远程培训中心网站。刑法和民法在06年的司法考试中均占到了100分以上。并且考的很稳定,没有脱离我们上面讲的司法考试试题的特点,只是在形式上或新,或深。很多考生在考试后和我说,看了卷二,卷三的题,有的考点很熟,有的选项也很熟,有的案例都熟,但就是其中一个选项或一个非常规的说法,让一个题失分。这就说明,我们本身都知道是重点的知识,考试必考的点,还没掌握好。10:47:03
李欣然:刑法部分体现几个特点,一是重点恒重。总则的考点分布较为均匀,选择题的29分中,概述部分2分,犯罪论部分19分,刑罚论部分8分。分则重点还在第四,五,六章,盗窃,交通肇事罪、假币罪、拐卖妇女儿童、诈骗罪、毒品罪、挪用公款罪、侵占,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罪名。我认为这次刑法题出的很成功,重点的部分都考到了,并且所占分数比例也比较适当。二是从05年开始,刑法部分试题考察基础知识和理论深度在加大。认识错误,因果关系,罪名认定,共犯问题等在今年考试中都有涉及。而对于罪刑法定,法条与司法解释的结合出题,都要求对法学理论功底有一定的把握。10:47:17
李欣然:三是与其他部门法结合出题,这是一种很有突破的题型,肯定会延续下去。06年卷四的第一,第四题做了初探。特别是第四题,还要求提出处理意见,也就是说要考虑定罪量刑,难度着实不小。民法部分,分值基本与去年持平,因为去年知识产权部分在卷四出了一道案例题,分值相对占的多一些,今年知识产权占了11分。民通和合同担保仍是拿分大户。 10:47:37
李欣然:总的来说,民法题出的还是很成功的。主要呈现几个特点:一是理论性增强。比如地役权,善意取得的理论,在06年试卷中都有涉及。应该说06-3-51债权人的撤销权与无效请求权的关系结合考察的难度是很大的。民法作为私法可以说是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所以她的原理也是很重要的,我们掌握了民法原理,比如06年试卷的第三题不熟悉法条,也能做出正确的分析。二是体现新的知识点和司法解释。象最近几年出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解释、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都很重要,在卷面上必是有所体现。三是综合性很强,民法与刑法,与商法,与民诉法结合出题的方式值得注意。应该说出题的深度也在增加,例如今年考试中卷三54题,是个传统的代位权的考点,但深度难倒了很多考生。10:50:25#p#分页标题#e#
主持人:谢谢老师。据我所知,我们也有自己的司法考试研究小组,能从你们的角度给我们谈一下司法考试吗?10:50:43

李欣然:好的。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30余万司法考试备考大军的普遍状况,那这个词是“迷茫”;如果要用两个词来概括30余万司法考试备考大军的普遍状况,那这两个词是“迷茫,迷茫”;如果要用三个词来概括30余万司法考试备考大军的普遍状况,那这三个词是“迷茫,迷茫,迷茫”! 在与学员的交流过程中,我们最深切地感受到了大部分备考学员的迷茫和无奈。这个严峻的现实让我们不得不相信:二十一世纪最缺的不是人才,而是方向!国家司法考试,14门课程,4张试卷,长达750分钟的答题时间,上万个知识点,超万条法规,让司考人一旦投身进去,就犹如置身于一片烟波浩淼的大洋。我们太需要一个方向,我们太需要一盏明灯,指引我们走向大洋的彼岸。10:51:25
李欣然: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这个问题:


1.为什么很多备考学员通过不了司法考试?
因为在备考过程中,很多人把80%的时间花在20%的分值的知识点上,却在占80%的分值的知识点只花20%的时间。也许每个人都听说过“20-80”陷阱,但是绝多数人却又在无意识中不可救药的陷入“20-80”的泥淖而不能自拔。
司法考试命题人像揉面团一般的把这80%的重复知识点融会贯通到四张试卷中,无情的玩弄司考人脆弱的神经。于是每年考试完毕,无数学人仰天长叹:为什么这么努力,付出这么多,却没有得到应该的回报?
研究表明:历年司法考试知识点重复率高达80%以上,如果备考学员能把主要的学习时间和精力放在这80%的知识点,牢牢抓住这480分,通过司法考试足矣。当然,还有要怎么来学习这80%的知识点,这要求我们有有效的复习方法和学习计划,一会儿在司法考试的复习专题里会单独来讲。
很多人在复习的时候容易走进误区,总觉得要复习的全面才能得高分,于是乎抠死角,做怪题,最后考试效果却不佳。我要给大家说的是要学会放弃,放弃是一种艺术,放弃是一种技巧。 不是说我们遇到不会的就放弃,遇到不理解的就避开,而是以考试为中心来决定。与其在未知的海洋里捞鱼,不如到自己熟知的鱼塘。鱼塘里的鱼已经足够你交差了,何乐而不为呢?能熟知每个法律的人是天才,我们都是普通人,就用一个平常的心态去面对考试吧。 10:52:54
李欣然:2.当今是通过司法考试最好的时机
中国法律界的精英化进程正隆隆的向前推进。一个异常现实而且残酷的问题摆在每一个司考人的眼前:是勇敢的攀登上精英化的列车,成为这个历史进程的参与者和推进者?还是自甘平庸与落后,被精英化的滚滚车轮吞噬,成为社会改革与时代进步的弃儿?法律从业人员的精英化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国家司法考试于2001年诞生,将原来的律师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业资格考试以及公证员资格考试统一起来,成为一门综合性最强的考试,号称“天下第一考”。
考察历年司法考试通过率,2002年是6.68%,2003年是8.75%,2004年的通过率为11.22%,2005年的通过率为14.39%。通过率是一个逐年递增的过程。分析司法考试统一后的通过率趋势,我们可以看到考试组织者的初衷和迫于压力的调整,这个过程也是试题组织者真心实意考虑中国法治化大业的需要而做的妥协。法律职业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必将体现在司法考试选拔的精英化上。种种迹象表明,司法考试在经历了解决系列问题的过渡期后,专家诉求的“精英化”进程将逐渐加速,司法考试必将通过提高报考门槛,降低通过率,实行二次淘汰等方式,实现真正的“精英化”,使中国法律界的精英化水平最终赶上发达的法治国家(如美国),这只是个时间的问题。
就这个问题,国家司法考试远程培训中心做了个二次回归分析,06年的通过率会高于18%。详细分析请大家登陆国家司法考试网站查看。10:53:49
李欣然:3.司法考试学员最想要的是什么?
刚才我说很多备考生迷茫的就是方向,那么方向什么。相当多数的人备考司法考试时都会问,用哪本讲义或者看哪些教材可以通过。其实,这是一种明显的不自信。说实话,用哪个版本的讲义都有人通过,关键是怎么用。面对五花八门的资料,我们怎样做个选择,对每个人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都搬回家也未必产生什么效果。一方面,缺乏一种坚定的自信,另一方面缺乏一个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学习计划,当然种数月如一日坚持这个学习计划的恒心和毅力是不可缺的。有了这些,才知道向何方走。 10:54:08
李欣然:4.怎样对待司法考试?
这里要讲一种心态。没有人不渴望成功,没有人不拒绝失败,然而不能每个选手都是冠军。成功总是少数,失败才是多数,任何人都不能超越这个竞争的法则。2002年首届司法考试,共有36万人报考,通过率只有7%,2003年为10.18%,2004年为11.22%,三年平均通过率仅为9.47%,失败率则为90.53%。面对如此悬殊的成败率,人们不禁会想,这9%的人真是太了不起了,他们有什么绝招?他们成功的经验是什么?当然,我们不应该怀疑成功经验的导向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是,“成功的理由可有千条,失败的理由则只要一条!”因此,我们说:了解失败的原因,比学习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我们调查过到许多落榜的考生,他们都提出了一些相同的问题:我“科班”四年,自以为法学基础不错,为什么败走麦城?我的朋友是某高校法学副教授为什么也通不过?而某甲是学中文的非法律生,为什么只突击几个月就考出了高分?我已不折不扣地考了三次,不仅信心不减而且勤奋刻苦,但分数为什么还是相去甚远?难道法学“科班”甚至法学教授还不如从未学过法学的非法律专业考生?难道“天道酬勤”不灵了?……司考无情的现实告诉我们:“科班”+自信≠成功;勤奋十信心也≠马上成功! 10:55:09
李欣然:那么,是哪块石头绊了他们的脚?


根据调查,有以下七种因素成为考生不能通过司法考试的绊脚石。

 

表中所列七种因素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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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九成未通过考生没有恒心和毅力坚持自己制订的学习计划。经常被不能完成学习计划的苦恼所困扰。
(2)近八成未通过的考生未作必胜的打算,没有势在必得的决心。有相当一部分应届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过于自信,对司考的艰巨与困难估计不足,自以为基础不错,问题不大,结果大意失荆州。
(3)近八成的考生未精读教材,不少人甚至一遍都没有读完。他们或者认为教材只不过是法条的诠释,故“钟爱法条不爱教材”,或者认为教材内容自己早已学过,没必要细读。10:55:45
李欣然:(4)有七成多的未通过考生不知道如何对付那浩如烟海的法条,只好走马观花或囫囵吞枣,对法条理解不透,领会不深。
(5)有将近七成的未通过考生做题练习不得法。他们做题没有针对性,或者根本不知道在做什么题。市面上很多练习题都是粗编烂造,浪费了宝贵的时间。不懂得进行考题分析和总结,也很少对做题效果进行小结或评价,做题几乎成了可有可无的环节,更谈不上达到实战训练与体会的层次。
(6)有6成左右的未通过考生反映,由于缺乏经验,对司考这种高强度的考试不适应,临场发挥不好。有的表现为题速感差,答题时间不够,或时间紧未检查导致漏了题未做;有的则表现为不适应量大活细的涂卡作业,犯了自己都不可原谅的低级错误;还有的由于考前心身调整不到位,在考场上体力不支,等等。
(7)还有一半左右的未通过考生复习没有计划,完全是跟着感觉走。有的至今自己都不知道这几个月干了些什么?本来应该干什么?哪种做法的效果更好?等等。
以上种种失败的因素,若究其根源,除考生的信心和恒心之外,最终均可归结为对司考的特点认识不深,对司考的规律知之甚少,学习和应试方法不对路。“走错了路的人,是无法到达目的地的”,方法决定一切! 10:56:47
李欣然:5.了解司考性质、司考动态,把握司考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司考,是为了把握司考。是考生适应考试,不是考试适应考生。先了解好司法考试是怎么考的,你就怎么复习,这样你胜利的系数就增加了。探究司考的性质是为了更好地把握司考的规律,这对于考生十分重要。与高等教育考试偏重于原理测试不同,司法考试偏重实用性、应用性和操作性,主要检测考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司考不重视原理,特别从去年和今年的试题来看,理论的考察会延续,这样才能考出水平。司考是以法学原理为内涵,以实例应用为表现的技能考试,这其中的融会贯通也尤其重要。其规律最终取决于其性质,司考性质对司考命题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司考性质决定了考试的内容、方法和题型。
就考试内容而言,司考侧重于具有操作、应用价值的内容。就考试方法而言,司法考试主要是案例分析。因为对于司法职业来说,正如医生面对病例一样,它主要面对的、甚至是惟一面对的就是案例分析。无论何种题型,都是以案例作为题干,然后据此设置问题。在题型方面,无论怎么改革,选择,案例,分析,论述都是必备的。
(2)司考性质决定了命题侧重司法解释的规律。


司考命题对司法解释是“情有独钟”,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司法解释都占了主要的分量。个中的原因是,国家立法往往过于原则抽象,而司法解释多是针对实践中的问题而作出,较法律更具“可考性”。10:57:28
李欣然:(3)司考性质决定了司考命题的“恒定与轮回”规律。
司考由律考脱胎而来,其模式已较为成熟。就命题规律而言,有人归纳为:大者恒大。即民法、刑法、行政诉讼法等几部实务性较强的部门法始终处于主角的地位;重者恒重。实用性、操作性强的知识点从来就是龙头,且重复率很高。上述归纳反映出的命题的恒定性或重复性,正是司考本性的表现或折射。
(4)司考性质决定了司考命题“变数”的规律。
把握规律是为了达成事半功倍之效果。然而,规律也有静动之分。静的规律给我们以恒定与重复,而动的规律则昭示着变数的轨迹。司考命题以重复性为主态,但同时也存在着变数。比如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当年政策焦点往往是命题的“新亮点”,再如法治建设的热点问题,也是命题者的青睐对象:如06年考试中建设和谐社会无论从哪方面说都会成为考试命题的热点,近年来关于信赖保护原则的讨论和争议也在今年试题中有所体现。
只有找出问题的症结,抓住问题的关键,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基于以上种种认识,我们根据司法考试的本质做深入探讨,归根到底,就是希望能帮助同学们轻松、快乐的通过司法考试。11:02:40
主持人:谢谢李老师为我们做的讲解。关于司法考试的复习的问题一直是大家困惑的问题,请李老师谈一下?11:09:14
李欣然:我也看到了网友 的提问。怎样备考复习是考试成败的关键,首先大家要端正态度,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没有付出就一定没有回报;付出了也不一定能得到回报,其中还要看怎样付出有用功值最大的问题。
第一就是复习时间的问题,什么时候开始,多长时间可以通过,一直是学员很关心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确是很难回答的,每个人的情况、层次是不同的,基础,时间,接受能力都因人而异。但多年的培训经验告诉我们,至少要有三个月的时间。不要偏信世面上流传的一个月,十几天就能过。特别是现在出题的方式在发生变化。直击法条的题越来越少,以案例的方式呈现出来的题目占了大多数,卷四不可忽视的主观论述更需要考生用法律思维,法言法语来作答。
的确有很多人问现在开始复习时间是不是合适,这要因人而异,总之,早复习自己的自信相应增加,足够的时间是通过司法考试的保证。我要强调的是,司法考试是具有连续性的,无论考试大纲还是知识点都不会有大动作的调整,多给备考点时间,就少浪费一年的青春。 11:10:15
李欣然:第二,很多网友经常会问我,到底要不要上辅导班?选什么参考书可以通过?
如果在这谈个人的观点,容易让大家误会。客观的讲,去年,调查结果显示,通过司法考试的人群中80%是参加了辅导班的。因为无论是我们法学本科的教育还是非法学专业的,都和司法考试有一定的距离。很多老师的一句话,足以让我们自己去看书悟三天。司法考试的特点就是重者恒重,(经济法中这个特点体现的不是很明显,每年都有偏、冷的点出在考题里,更需要老师的指点),我们在看书的时候不要以我们自己的标准去划分重点与非重点,有些点在实务中很重要,但并不具有可考性,所以大家如果有条件还是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复习,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p#分页标题#e#

06年试题的公益诉讼我们在冲刺班中就讲过,可能听过的同学还有印象,这在备考生平时是注意不到的,也比较难理解在我国的相关规定。
辅导书不用多,关键是适合自己。我的建议一般三套书就可以了:一套辅导用书,一本法规,一套历年真题。不在样样通,样样松,要扎实掌握考点。从去年和今年的考试来看,单纯靠真题,背法条通过司法考试有了较大的局限性。 11:10:57
李欣然:第三,要重视真题的作用。例如06年试卷二中第73题关于扰乱法庭秩序的处理方式,第79题终止审理的情形,第92题绝对不起诉的适用,以及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考查,等等,在往年的真题中都不止一次考过。


第四,要重视新知识点的把握,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当年大纲新增的考点,另一方面是近年的新法规、新司法解释。06年也很突出的表现了这一点,比如关于构建和谐社会,支付令,司法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等的考察。11:11:40
李欣然:第五,就是关于学习计划的制定,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每年备考的时候,特别是考试前一个月的时候,很多人问我同样的问题,不知道该看什么了,不知道该做什么了,辅导书、法条、真题、资料一大堆,拿起任何一种,都有顾此失彼的感觉,然后就茫然若失,什么也没看好。古人云“预则立,不预则废”。备考必须的资料都要看,而且要看几遍。因为所谓记忆就是不断的重复。这就需要我们把每个时间段看什么提前做好计划,细化到每天做什么,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这样就可以复习的全面又可以充分利用时间。 11:12:01
主持人:谢谢您老师,有很多备考生都非常关心07年的司法考试,您能给我们一些建议吗? 11:12:24
李欣然:06年司法考试成绩还没出来,应该说不能过多的给07司法考试定位,但很多开始备考的人又很困惑,一方面现在不复习,心里没底,怕过不去,另一方面,觉得复习了,最近流传考试改革会不会白看了。这个问题给大家说一下,司法考试不会有太大的变化,顶多是形式上的变化,是体制上要求。考点,知识,法条不会变。所以该复习还要安心复习。无论是第一次准备的,还是考过的,比如06年考试后,一些考生给我反映,在答题卡上有一些小的变化,第一卷和第二卷的答题卡单选都是竖着涂的,到了第三卷单选是横着涂的,多选和任意选是竖着涂的,虽很多人在说有点捉弄人,且这种形式上的变化还真使有的考生没注意到而出错。但我们说留意这种形式上的变化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对于细心备考的众位来说,还不足以称之为问题。
目前没有任何的关于司法考试改革方面的官方文件出台,大家也可以随时关注国家司法考试远程培训中心的网站,我们承诺第一时间,给备考生最新,最准的消息。
今天就讲这么多,仅供参考。谢谢大家! 11:14:35
主持人:谢谢老师。下面有网友问与“面授辅导”相比,“网络课堂”有什么特点?11:16:34
李欣然:面授辅导和网络课堂就是辅导的两种方式,网络课堂即远程教育。
(1)面授辅导受地域限制,须本人亲临现场,外地学员必须脱产进行学习,对于想通过司法考试的大多数人来说,很难保证有四、五个月的时间专职学习,特别是对参加工作的人来说,很难请到几个月的假期,又不会下决心辞职,在学习时间上难以保证,学习很难保证较好的学习效果;而网络学习可以避免这种弊端,可以白天上班,晚上学习,或者在周六和周日集中一段时间学习,我们长时间给学员开通网络课堂,只要你有时间就可以随时登录我们的网站学习,这样日积月累,应考时就会胜券在握。
(2)面授班的学费远高于远程教学的培训费用,另外还有大量吃、住的生活费用,对于学员来说投入成本是比较高的,而从教学内容方面来说,远程教学的授课内容量又远大于面授的教学内容,这样比较起来,网络课堂既经济又实惠。而如果脱产学习,万一不能通过,还要担心朋友、同事笑话,住宿、吃饭、听课,坐车来回的奔波也比较辛苦,往返的路途还要耽误大量宝贵的学习时间。而网络课堂学习费用较低,学习课程的内容要远多于面授班的学习内容,我们会为学员提供优秀的课堂笔记和内部资料,这是面授班无法比拟的。11:18:09
李欣然:(3)面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听课学习,如果临时有事就会耽搁而听不了课,为了按时听课,很多事情就必须退让其次,对个人来讲可能会丧失很多机会;在听课的时候还会遇到某些问题听不懂或听不清楚的问题,即使有疑问也丧失了重复听课的机会;而网络课堂则不一样,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随时登陆网站听课,并且在遇到疑问的时候可以多次反复地听,可以按一下播放器上的暂停键打电话或用在线语音的方式请辅导员给予解答。
(4)在面授教学中,由于授课教师为了完成授课任务,课堂上很少会给学员提问的机会,即使在课间给学员提问的机会,由于上课的人数众多,自己提问题的机会少之又少。而网络教学中我们为学员提供三种答疑方式,第一种是为学员开通专门的答疑电话,第二种是提供多个 QQ 在线语音聊天的方式,第三种是答疑板的方式,学员在听课的过程中或者是听课后,如果遇到疑问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提出,都会得到及时的解答。
(5)在面授班学习,除了上课,没有固定的学习场所,学习伙伴也不容易找到,即使找到了,也会因为沟通不方便很难起到互相促进的作用;而通过网络学习,学员则可以在家或者是自己的办公室营造一个较佳的听课环境,可以通过我们的 QQ 群结交异地考友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11:18:16
主持人:谢谢老师,下面是网友留言的问题,他说他是法律本科起点的考生,他想问一下最佳的备考时间是什么时候,有人建议他在考前三个月,他担心学早了会忘掉一些,有人建议他提前一年准备,您怎么看呢? 11:19:23
李欣然:司法考试本身有一个连续性的,如果你是第一次备考的,我建议可以现在开始复习,让自己进入备考的状态,如果你是一个刚刚考过的,因为06年的成绩还没有出来,可以利用这个时间休息、调整一下。因为你已经有了一年的备考,不要把战线拉得过长,一年可以承受,如果两年的话,时间太长,在心理上总是很疲惫的。每一年的大纲即使跟前一年的大纲相比,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新大纲出来之后备考生只需针对变化部分做相应调整,如果你在新大纲出来之后再准备,时间肯定是来不及的。如果你的底子比较好,可以根据的自己的可用学习时间和接受能力集中一段时间来备考。 11:20:30#p#分页标题#e#
主持人:谢谢李老师,也谢谢广大网友对于我们网站的关注,对这次访谈的关注,由于时间的关系,这次访谈到此结束,各位网友,大家再见。11:28:08
李欣然:感谢网友,大家再见。 11: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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