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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万国名师谈07司考攻略

法考经验 2007-03-08 收藏 : 0 查看 : 1268 评论 : 0

原创作者: 万国名师

文章来源: 新浪考试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各位亲爱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光临新浪嘉宾聊天室。2007年的司法考试已经拉开了序幕,广大的考生也已经进入了备考状态,我们今天特别准备了这么一场访谈,是关于司法考试的备考。
    首先介绍一下来到我们嘉宾聊天室的各位嘉宾,他们分别是万国学校的司法考试辅导名师韩友谊老师。
    韩友谊:大家好。
    主持人:杨雄老师,以及我们司法考试的一位考生代表。
    在今天的访谈里我们将就今年和司法考试密切相关的一些实施政策,以及今年考生关注的命题形式,以及考试方面的趋势,复习、备考的技巧,和大家做一些交流,首先请各位老师跟大家打个招呼。
    韩友谊:各位考生,大家好!
    杨雄:各位考生,大家好!
    考生代表:各位考生,大家好!
    主持人:现在考生已经进入了复习备考的状态,现在广大的考生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从06年开始到现在,新修订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法律,特别是今年关注度非常高的物权法,首先想请各位老师给大家谈一下,这些法律法规方面的变动对今年的司法考试会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
杨雄:我做的一个统计,从06年到07年以来的这些修订的比较重要的与司法考试有关的法律和新出台的一些司法解释,新出台的法律和修订的法律主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反洗钱法》,还有《监督管理法》、《监督法》、《合法企业法》、《企业破产法》、《审计法》,还有今年人大会将通过的《物权法》。第二方面是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大致有以下这些,刑法方面一会儿韩老师给大家讲,我主要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方面的。首先刑事诉讼法方面,第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死刑二审案件的规定,还有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决议。民事诉讼法方面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司法解释,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他方面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后一个是关于审理不竞争民事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这些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出台,一方面为我们的司法考试提供了一些新的考点,为命题老师提供了不少的出题资源,相应的也为我们的考生增加了负担。尤其是物权法可能在2007年的司法考试中分值会非常高,同99年合同法出台,和2006年公司法在司法考试中间的地位一样,分值会比较高。
    原因很简单,第一方面,原来是理论上讨论的东西,现在变成了由法律依据的,尤其是部门法,因法而涉题这样的命题趋势非常明显,所以现在有些法条命题老师在出题的时候制作答案就有了依据,也不会产生任何争议,所以新出台的法律将会是考试的一个重点、一个热点。
我看到有些问题的时候,有考生提到了刑事诉讼法,有考生说2007年6月份刑事诉讼法可能要上人大常委会,还有律师法、还有刑事诉讼法,这些法律的修改可能在今年6月份和10月份之间进行,这些法律会不会考。
韩友谊:一般以前按照司法考试大纲规定,考试是7月1日以前,但是这几年的大纲已经把这个7月1日的限制去掉了,但是基本上按照出题规定来讲应该是考到7月1日出现,所以这几年看7月1日考的法律没有,所以一般大约把握在7月1日。
刚才杨博士说的其实总结的已经非常完整了,一般来说司法资格考试,包括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在内,凡是出现了比较重要的部门法的时候,基本上在考题中的反映一般来说反映的量是比较大的,这个量比较大大家不要担心,太可怕了,增加了我的负担。确实是增加了负担,因为每年是5%递增的,因为法条每年在膨胀,新增的内容也在发胀,而新增的内容必然反映在考试中来。但是大家也要看到一个问题,假如物权法在这次人大会中通过了,在司法资格考试中也必然大规模的反映到的话也不用担心,甚至在我看来有利好的重大方面,原因在于我以刑法为例,在97年通过新刑法以后,当年新刑法的考察有一个地方考的特别多,就是刑法分责第三章,那里面有100多个罪名,所涉及的内容几乎是大家以前没有接触过的东西。当年考的虽然很多,但是几乎都集中在法条的表面表述之中,也就意味着特别难的难点考的会非常少,甚至会没有,而考的主要是法律中的最表层的一个表述,就意味着假如这种考题难难在记忆、量上,而不是深度、抽象度上,这方面会相对大一些,而本身法条本身的东西可能会涉及的具体一些。
    对于刑法,今年有可能出台的刑法修改案7可能出现,因为刑法的发展也非常快,但是考的概率,假如7月份没有,6月份考的概率也不高。到现在为止新的司法解释完全涉及刑法的只有一个,但是大家也不要恐慌,即使没有这个司法解释我们以前按照我们刑法的学习模式,也是这么办的,只不过是司法解释把已经这么办的事情更加的固化下来而已,没有什么新增加的太多的内容。
考生代表:请问您现在在我复习2006年的考试内容的时候在最后一题里提到了从民法渊源上纯粹的理论性的东西,这样的命题是否有助于司法考试上人才的选拔呢?
    韩友谊:这这里也涉及到了刑法的问题,是关于民法上的一句话,还有刑法上最新法律的比较,谈谈看法。07年会不会有呢?从我自己的感觉看有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我揣测的理论主要是,第一,因为出题的老师往往是大学里面的教授,自己对理论是有一定的偏好度的,第二个,从这两年司法资格考试的过关率,还有不完全归纳来讲,那些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人,参加考试通过的概率,比经受过很多年法律培养的人来讲,并没有什么劣势,甚至有的在固定的团体或者一定范围内可能有所提高,这时候也就意味着这一个司法资格考试对于法学毕业的学生没有什么优势,而最大的优势不在于记忆法条,因为大家的记忆力差不多,都能记得住,可能是整体的把握性更强一点。这种情况下,一个司法资格考试确实应该体现出一定的,说接受过法律培训,要比不接受过法律培训有更强优势的效果,否则不能说我们的法学教育是失败的。这种情况下这种考题,无论从法学教育接轨的角度,还是出题老师法学教育的背景,可能在07年都会出现。
另外还有一种比较实在的理由,就是您刚才所问的,就是对于选拔实物上人才真正需要理论上的要求吗?很显然,回答来说我自己来讲是肯定的,因为实际上能否运用好一条法条是对比条的理解,任何一种解释不仅仅是翻汉语辞典的解释,如果你从英国回来也很清楚,假如说一个英国法律上的词,在英语辞典里面可能有上百种意思,而在固定的法律模式下可能有确定的一种意思。在这种情况下,对法条词的解释,为什么只是用这种方式解释,而不用其他的词解释呢?是需要一定的法律背景的,甚至有的时候需要很深的法律的功底的,否则表面上似是而非的解释是不对的。法律上的语言可能跟我们平时用的是一样的,但是最后解释和运用的时候是有自己的独立王国的,我们可以叫做法律语言的王国。这种情况下,对于实物人才来讲,为了不让他们机械的解释法条,而是法律的精神、法律的目的解释和运用的话,那么对理论方面的考察、对理论方面的培养,我觉得是非常必要的。 #p#分页标题#e#
    考生代表:就像您刚才说的,咱们国内的考试越来越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请问您对于归国留学人员,在2007年的司法考试上复习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还有相比在国内一直学习和工作的一些考生来讲,我们归国留学人员会有什么劣势或者什么优势?
韩友谊:我可能稍稍有点小经验,因为我曾经教过日本回来的留学生,也包括澳门、香港和台湾来这里参加司法考试的。我发现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因为如果你出国留学回来表明一个问题你肯定记忆力不太低,但是我发现他们却不占太大的优势。很大的原因在于?第一,法系的不同,第二,法律语言环境的不同,因为你以前学过法律,假如你在英国留学的时候没有学法律,学的是经济,这个时候回国以后参加司法考试接受培训也好、看书也好,是一张白纸好画图,没有什么外界信息的干扰,其实可能会相对的更加轻松一些。假如在国外,比如从英国回来接受英国法系的熏陶,在那样的逻辑习惯下,再接受我们的法律习惯,在短时间内会产生特别有意思的碰撞,这种碰撞会给大家带来困惑。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的话,做题的时候尤其是特别着急的时候,你可能下意识的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你用那样的思维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可能会导致不是考试要求的结果。
    我当时记得教过10个香港的学生,他们基本上相同的一个法律概念,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上表现的意思不一样,因为行为逻辑也不一样,而这种不一样可能会导致出差距比较大的结果。另外理解一种词,如果自己看书的时候有的时候也会产生一种歧异,这个很正常,如果大陆人没有学,翻译一个英国的法律,可能把一个常识的法律词翻译的有的时候会出现一些问题。
但是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也是有办法的,反正我一般来说让它暂时性的忘掉以前学过的东西。无论是从大陆法系回来的,还是从英美法系回来的,可能一开始有忘却学习的东西的过程。为什么有一个忘记的过程呢?因为比如说从日本回来的,他学习的东西远远超过了我们现在的水平,我们的刑法的和日本的刑法对应的时候还有一定的差距,虽然你掌握了更高的思维方式,但是具体的时候还没有办法落实下去,除非你已经曾经日本法学综合的大师级人物,否则没有办法更好的运用在中国的考试的解决上。所以最好的办法可能是多交流,任何一个问题不要做自己想当然的考虑,而要和国内的一些学法的或者准备司法资格考试的朋友进行不断的交流,说这个词在我们的法律语境下是什么样的含义,这样一个前期心态的调整可能是最重要的,至于其他的,像记忆方面和课堂的理解方面,我觉得留学归国人员有更多的优势,而不是劣势,因为毕竟你们不仅要学汉语,还要学英语,不仅要学中国的东西,还要学外国的东西,这样大脑的容量变大以后能够刺激你更大的理解和掌握知识的潜能,我觉得这也是一个优势。
    杨雄:我觉得韩老师刚刚所说的最关键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不要在准备我们司法考试的时候用外国的东西代替中国的一些东西,不光是思维方式,而且中国的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在辅导班上经常讲,有三个不能替代,一个是不要用外国的东西,第二个不能以理论代替法的规定,第三个不要用实践来代替法律的规定,这就是三个注意。
考生代表:谢谢两位老师的指导,因为我们会在以后复习的过程当中注意这一点的。
还有一个问题,很多考过司法考试的朋友跟我说,我们要在对待比如说刑法、民法、诉讼法,还有大法、小法的这些方面抓大放小,您觉得这个观点是对的吗?
    韩友谊:我从自己当学生的经验角度以及当老师的经验来讲,这个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要因人而宜。实际上司法资格考试大致分成14个部门法的话,有的部门法可能占的分值大一些,有的部门法可能相对小一点,比如法制史、宪法,但是对于每个人来说他擅长的部门法是不一样的,而司法资格考试600分里面只要求360分,所以你的人武部在于学好哪个部门法,当然你学好每个部门好是好的,你的任务是在于怎么通过对这14个部门法进行组合达到360分或者400分。我们有一位老师很形象地把司法资格考试分成了像抗日战争分成这么一个东西,说有一些部门法是你特别熟悉的、一学就能拿出来的,把它叫做根据地,所以要经营好你的根据地,比如民法很擅长,你就要好好学习拿到80%到90%。还有一些部分,你努力一把力会上去,放松就会下来,把这个叫做游击区,你根据你的时间和你的精力,努力的把游击区扩大一下。
还有一些部门法费了很大的力气了,仍然觉得在短时间内难以接受或者短时间内难以理解,或者好不容易理解了,这个叫做敌占区,敌占区能拿的分拿,拿不了的也不要强拿,所以有很大得空间可以留给敌占区。要看哪些是你的根据地,哪些是你的游击区,哪些是你自己觉得自己太痛苦的部门法,这个时候就要想办法是短时间内少一个特别好的方法找到突破的瓶颈,还是放弃找这个瓶颈,我其他的根据地和游击区已经能够保证360、380了,所以这个地方少花一些力气,人没有必要跟自己较劲,因为有一些科目短时间内难以学好这确实是客观的事情。比如我以前学宪法的时候就相当地痛苦,而不是一般的痛苦,这个时候我可能把精力更多的放在,比如我以前喜欢的国际经济法上,这样我从宪法里面丢掉的分,我在国际经济法上再补回来,总之追求36分就可以了。
    另外这位同学还说到大的刑法和民法,因为我讲刑法嘛,当然希望每个人好好地抓抓刑法了。这里面也要分三个类次,因为刑法里面也很简单,比如有9到13分是这样的,有一些题有点白送的意思,相当于根据地的问题。还有大量的分值考,这部分如果注意了跟近老师的涨价了,也可以当作游击区。还有一些题比较偏难,如果出一些你听都没听过的罪名,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在100多个罪名里找三五分,这个时候可以当作敌占区对待。民法里面也是这样子,刑法里面根据地可能更多一些,我觉得这样的划分可能更好一些。
主持人:感谢我们的考生代表以及两位老师精彩的分析,在我们访谈进行的同时也有很多网友在线提出了很多的问题,我们先来关注一下一个考生的提问。
    网友:刚才杨老师提到了对于这两年新增的法律法规,对于这部分法律法规会不会成为07年考试的重点?如果成为考试的内容考生应该从哪些角度把握这些知识点?
    杨雄: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我觉得是这样的,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我们应当怎么对待呢?应当寻找它的可考点,并不是说每个条都能考,有一些尤其是大家一看就简单的那个条文里面出现的一二三四五六七的,这里面作为一个选择题是非常好的材料。大家不要事无巨细的背每个发条,第二我们一定要理解法条,而不是机械的记忆法条。第二,对新修订的法律怎么对待呢?原来被修订、被取代的东西,还有我们现在所适应的内容之间有什么区别,以及我们新修订的法律中间所增加的那些法律规定。 #p#分页标题#e#
    对于司法解释而言,我们说什么东西需要解释,那些司法实物中间容易出现问题、出现争议的,我们的法律本身可能原则性比较强的,可能出现较大争议的,这样需要司法解释对它进行明确,对于这些大家应当重视。
    另外有一些东西大家可以不用看,那就是司法解释与我们的法律本身相冲突的地方、相矛盾的地方,一般不大会考,如果考了会有争议的。多数会考那些对法律有补充或者让法律具体化的一些条文,还有一些刚刚我讲到的实践中间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比方说我们国家现在就刑事诉讼法而言,关于死刑案件的复核程序的决定,就是上一周颁布的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中间有哪些需要掌握呢?主要应当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的一些裁决方式,我们说裁决方式只有两种,第一核准,第二不予核准,我们主要掌握的是核准和不予核准各自适用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仲裁法的解释,这里面主要掌握的问题关于仲裁协议的规定,这也是理念司法考试考察的重点。
    韩友谊:一般来说考察以往的考题,因为我刚把刑法从92年到2006年的题目专门做了梳理,我发现只要出现新的司法解释或者重要的立法的话在当年都会有所体现,都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规律,这个规律到现在没有被打破,考得几乎都是新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特殊规定。什么意思?就是按照你以前学习的规律,应该按照A卷的模式处理得,偏偏规定了例外,而这个例外的规定几乎变成了必考的内容或者概率性高的东西,当然主要由记忆来解决,并不是很难。这时候如果把物权法或者别的什么法,在以前的学习过程中和以前学习过程中不一样的东西拿出来,你会发现考点大致全部被你列出来了。而这个时候主要的工作还不是理解,当然用理解来掌握,对于解决案例和解决一些难度题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对于当年来讲对于新的法律来讲,记忆可能表层的字面理解是最主要的,这个在刑法里面体现非常非常明显,一旦出现了新的东西,当年如果考一定考的是例外规定、特殊规定。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在司法考试的四份试卷当中,第四卷的分量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几年的考试情况来看,四卷的题目、题型各方面每年都会发生一些变化,尤其是06年去年考了一套纯粹理论的题,想请老师预测一下,07年的司法考试是不是还会延续这种趋势?同时也给大家来谈一下在应对第四卷的题型方面考生应该怎么把握?
    杨雄:这个理论性是我们这几年司法考试的一个趋势,尤其是2006年最后一道论述题,是一道纯理论性的法学命题。尽管说我们的司法考试、我们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博士生考试、硕士生考试是不能同日而语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他们之间有一些相互趋近的地方。这样一道纯粹主观性的理论性的试题进入到我们司法考试中来了,也预示着我们在我7年未来的司法考试中间应当注意的一个动向。
    如何来应对?我觉得首先要提高你自身的一种法学功底、法学理论水平,尤其是对于一些非法律专业的考生而言,你不需要去翻看一些法学期刊的论文,只需要仔细地去阅读我们的司法考试辅教材就行了。我们提倡在复习的过程中间,对于司法考试教材系统地看一遍,或者说你找一本教科书来看也是可以的,把基础打牢,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你在做题目的时候能够融会贯通。尤其是回答第四卷的一些论述题还有其他的案例题的时候还要注意一点,就是我们今天所谈到的一个点,那就是关注时事,有些题目还是案例和理论结合的题目,对于这样的题目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一些比较有影响的案例。比方说在05年曾经考到的一个超市搜身的案例,那就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
    韩友谊:回答第四卷的话,对于我们这些从法学院出来不断的遇到这种考试的学生来说可能比较喜欢的一种方式,因为前三卷选择题有的时候由于一时的判断失误,可能会导致自己一分没有,后面的即使说错了一两句话其他的都说错了,还是有分可得的。我一直认为第四卷是大家主要应该把握的,我感觉这么多年学生用的还不到位,所以今年想强化一些。
    首先说一下答第四卷是有技巧的,第一题分为简答题、分析题、论述题,从名字就可以看到简答题字少,分析题多,论述题最多嘛,所以我建议大家从后往前走,为什么?如果最后没有时间,简答题写上两个字,如果是重点也会得分的。两道论述题有70分,总共才150分,就占了一半的分值,一道分析题写得好的话,这时候已经做100分的内容了,这样简答题写几个字也能给几分。但是很多人没有这个自信,这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人们都有一个习惯,一考试以后第一道题都答的非常详细,总共才7、8分,最后一道题发现35分没有时间了,最后一道论述题论述不清楚怎么写也是白写。所以第一个要倒答。
    第二个,拿到第四卷以后不要马上从最后一道开始做,要用一分钟的时间,用30秒就可以了,把7道题或者8道题拿到手根据分值马上算出在3个半小时里面算出来占多少分钟,比如最后一题是35分,这时候可以在草稿上写第一题多少分钟、第二题多少分钟,这个时候必须卡住表必须多少分钟,一定要平均答,30分钟时间到了最后一道题没有答出来马上停笔。为什么?只要有东西在纸面上肯定给分,紧接着下面的30分钟开始答倒数第二题,答完突然发现还有两句话没有写完,放下它,可以在旁边写一个大致的符号,表明要说什么话。一定要记住,平均占用时间,平均答题,最后留出5到10分钟的时间做一个补充。不要设计的时候就把三个半小时全部设计满,可以设计3个小时20分钟怎么分配,如果后来发现有的题就要没有答完,最后的时间就是把最有可能答完的题补完,这样的情况下150分拿100分到120分是非常可能的事情,有的人只拿60分,这是很可惜的,因为主观题的判卷和客观题不一样,客观题ABCD四个选项,如果判断错了相当于所有的劳动都是白的,这个地方付出了四分之三的努力就会拿出四分之三的分数,这是最好的卷,甚至我有一天想如果都改成这样的卷考生可能是福音呢。
    最后是答题的模式要注意,大致通用的东西是概念、区别或特征,作用或意义,有这么三点,如果这道题怎么也不会答,就把里面的概念拿出来以后,概念说的是什么,第二和别的东西有什么区别,第三到底在这个法里面有什么作用,就是所谓的意义。按照这样的模式下来怎么都会有分的。实际上一般来说我们的法学教科书和法学论文也是按照这样的模式类似的东西写下来的,这样即使不怎么懂的情况下也能获得一定的分值。实际上太具体的东西,因为我们今天的时间关系就不再多说,但今天我也自己把这里面总结了一下,可能在一些纸面的东西大家以后会看到,也会发到网上。关于论述题有6、7中答题方式,其实非常简单,也非常容易把分拿到,可是我们现在还是做得有点不够。 #p#分页标题#e#
主持人:刚刚韩老师也提到了,对于回答第四卷的问题我们学习法学专业的考生有一定的优势,与此同时在每年的司法考试当中有很多的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参加,他们也取得了一些很不错的成绩,现在请两位老师从总体上给这些今年参加司法考试的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谈一下关于这个司法考试方面的备考技巧。
    杨雄:法学专业的考生相比于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而言确实有优势,这种矛盾是相互的,优势也可能转为优势,法学专业的学生有可能掉以轻心,低估了我们司法考试的难度,甚至有一些时候对一些理论性的问题而钻牛角尖。相比而言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是一张白纸,有他的劣势,也有他的优势。虽然在法学功底上不如法学专业的考生,但是他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差距,能够认真地对待这个司法考试,而且更加刻苦、更加努力,尤其是他能够更加注重法律条文本身。
从理念的司法考试而言,通过司法考试的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比例也是相当高的,这就说明我们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并不是说没有他的优势,但是不论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他们机会都是平等的,只有一步一个脚印的来复习,而且能够充满信心的来备考,所以还是能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的。
    韩友谊:非法学专业的从这几年来看通过率比法学专业来讲并不差,甚至有些地方略高一点。但是对第四卷的论述题,理论性越来越强的话,对他们确实是挑战,因为很多考生都说不知道第四卷说什么,或者字数怎么也凑不够。但是因为法学平时的积累,比起法学专业的可能要差一点,所以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
    在这一块我想对他们的建议就是说,要把自己的学习周期,比起法学专业的人来说拉长,如果法学专业需要6个月的话他可能拉长到7个月,因为多出来的时间就是补基础的,补对法整体感的感觉上的,要花较大的力气在部门法的基础理论或者整个法学或者整个部门法的整体感的培养上。而这个培养我的建议是,要读一本好书,身边要有一个好的老师,这两个事情可能是能够保证他事半功倍的一件事情,因为毕竟很多法学理论素养的提升不是单单的自己在那儿琢磨就琢磨出来的,必须借鉴很多人的智慧的结晶。而一个部门法或者任何一个学科智慧的结晶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表现为智慧结晶的书本,第二,表现为智慧结晶的有经验人的思想或者能力的表达。所以我建议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今年要更早的开始,并且更多的关注一些基础理论的问题,尤其在刑法上,因为我感觉刑法已经到要进行改革的时代了,而一个刑法的整体改革肯定是因为深层次的理论问题,那个被打破了,如果对这个触动感不是很强的话,表层的波动有时候是很难对他进行把握的。
    主持人:我们谈过了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关注的问题以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在职考生他们关注的问题,大家知道这部分在职考生可能白天要上班,在复习的时间上不能够保证,想请两位老师给大家谈一下,对于在职考生而言他们怎样才能比较高效的复习?
    韩友谊:以前我曾经帮助一个学生,他每天要上班,因为他在检察院工作,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他的学习时间。后来我想了想,我觉得首先是心理问题,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时间少,实际上我们每个人的时间都不会比别人少一秒钟,上帝给每个人一天都是24小时,但是毕竟有工作牵扯很多的精力,怎么办呢?我的想法是这样的,第一,假如从星期一到星期五都要上班的话,比如检察院、法院的话,那上下班的各一个小时尽量不要自己开车,坐公车,那一个小时往那儿一靠就开始听比如MP3里面的讲课录音,或者拿一个小的口袋书在那儿背法条,或者什么都不用听、也不用看,坐在那儿闭目养神开始思考一个法律问题,这样上班一个小时、下班一个市会充分利用起来。
    另外下班以后的时间也不做什么问题了,因为比较累,但是可能有周末,如果充分利用起来会比较好,但是要学习效率提高,对于在职人员可能最重要的不是没有时间,时间是一个表层现象,最重要的是没有必要有效的利用那些时间,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如何让他的效率是最高的呢?在一个有学习环境和学习气氛的地方是最容易恢复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和激发一个人的学习潜能的。比如举个例子,国家图书馆的自习室,或者北大、清华某一个学习最刻苦的自习室,可能是激发你需要潜能最好的地方,这个时候你周末两天可能赶上别人一个星期的学习了,关键是时间的有效利用,毕竟知识量再怎么增加都是有限的。
    每年的司法资格考试列入考的法律可能有上万条,甚至达到2万条,但实际上考出来的法条,可能这么多年也没有超过4千个法条,实际上如果全部条文化可能就二三十万字,但是每年考试的罪名占70%以上的罪名只有16个,占95%分值的罪名是45到50个,只不过考十分之一的样子。关键问题你只要把重点抓住了,并且把有效时间利用好了,你会发现司法资格考试所利用的时间不是海量的时间,真的可以短时间内学好,第一关键调整好心态,不要总觉得自己没有时间,有一种雷锋精神时间是钉子一样击出来的,边角时间利用好肯定没有问题,再把周末时间找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我觉得不是什么问题。
    甚至我还劝过一个小女孩,你这么可爱的小女孩,单位里面很多活都可以让你的男同事代劳一下,并不是说她上班时间学习,她在上班时间学习第一怕被领导查着,第二同事也说,第三也学不进去,这样上班的时候轻松一点点,这样回家以后就可能学习了,因为上班精力支付得太多回家确实没有办法学习。而上班比如主要任务是睡觉,回家以后主要任务是学习,这是可能的,当然这样的说法是开玩笑的说法,当然时间想有是可能有的。
    主持人:谢谢韩老师,韩老师谈话非常幽默,刚刚您说到对于我们在职考生而言可能在利用坐公交车上下班这个时间,我们的网友马上反馈说,大家有车的都不要开了坐公交车。
    韩友谊:这样好啊,这样可以为首都的交通问题作出自己的贡献。
    主持人:下面再来看这样一个问题,请两位老师从总体上给考生谈一下,从目前的阶段开始到9月份备考,这样一段时间里考生到底应该从哪些方面比较宏观的把握这个时间以及备考方面的一些攻略?
    杨雄:《孙子兵法》里面讲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个说法非常重要,司法考试中间的知己知彼是什么呢?知彼就要知道司法考试的命题老师他们究竟在想些什么,而且他们试图出什么样的题目,有考生说了我没有见过命题老师我怎么知道他会考些什么呢,首先一点你要注意分析真题,对于真题有的考生说了我还没有做完一遍,有的考生说我做了好多遍了但是考试中间又出一样的真题还是不会,为什么?因为你看真题的时候没有深入的分析真题考察的知识点,而且没有感觉到知识点还可以从其他的什么样的角度进行考察,这就是所谓的知彼。 #p#分页标题#e#
知己是什么呢?就是刚才韩老师所讲的,不光是在职考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而言,他们都应当充分自己,在充分认识自己的基础之上有一个科学的思考,能够充分利用自己所能掌握的时间提高效果,我相信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一定能战胜这样一个司法考试。
    韩友谊:我自己感觉时间安排是因人而宜的,根据他的资金状况、工作层次、居住环境等等来分配自己的时间,包括他的学习兴趣等等。大家我觉得从3月份开始有一个原则,应该开始复习了,因为6个月的时间对于顺利的通过司法考试的时间不是很长,因为以前有3个月就可以了,现在从保险角度来看应该拉到6个月。
    第二,我对考生目前的建议是什么呢?目前的建议是密切的关注今年司法考试教材的变化,这种变化的内容可能会是07年考试的重中之重,可能会出乎意料我们的变化,当然这种变化有没有呢?我们现在只能谈可能性,一旦出现对考试中反映出来可能会比较明确一些。
    从实际的角度来讲,具体时间上我的建议是一定要有计划,并且计划性一定要强。什么叫计划性一定要强呢?不管看法条、上培训班,比较有明确的计划,这个计划能详细则详细,比如今天看刑法的哪个部分,明天看民事诉讼法的哪个部分,第三要坚定的执行下去,如果执行一半的时候没有办法执行下去怎么办?有两种对待方式,一种可能是放弃这个计划,第二种方式可能是我仍然纠缠在这个计划上面无论如何要克服执行下去,其实这两种我作为个人来讲都不是很赞成,一般计划是分阶段的,总的计划原则下是可以调整的,总的计划可能有分阶段的一步一步计划,如果这个星期的计划执行的不是很好的话,第一,没有必要老是卡在这个计划上。有可能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这个计划制定的可能自己对自己有点苛刻,第二,这个计划可能制定的并不苛刻,但是主客观的问题不能进行下去,怎么办?不管它,像答题一样,你完成四分之三的任务就有四分之三的分值,有四分之三的就有四分之三的积累了,开始下一阶段就可以了,没有完成的计划可以划上小尾巴,最后可以给自己补充冗余的时间,你执行完所有的计划后发现有几个没有执行完,怎么办?回过头来。人有的时候往往走过一段艰难的路以后,再回过头来发现那段路并不艰难,这个时候把计划中需要补充的内容或者需要你增长的知识点再把它解决掉,这就是我对时间的看法。
    总结一句话,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是有极强计划性的动物,对于考试而言是有计划性。我们有一个老师叫李建伟老师,说为什么去年考359分今年还是359分明年搞不好还是359分呢,原因在于你去年民法学的很好,你就使劲学民法,今年你发现民法还是好学,其他的又扔开了。人如果没有计划性的话,每年都在强化复习去年已经会了的内容,这是很多考生的一个误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怎么考也是差那么一点点,实际上差的不是一点,差的整个是6个月的计划性。
    主持人:感谢两位老师的精彩点评。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先进行到这里,非常感谢三位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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