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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谋略”在办案中重要性及必要性的点滴感悟

律师路上 2010-03-04 收藏 : 0 查看 : 2632 评论 : 0

原创作者: 毛毅坚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前言:律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所从事的工作就是“战争与和平”。战争,是律师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身兼战士、将军、军师多重身份,在法庭这个没有硝烟却剑拔弩张的特定战场,以唇作枪、以舌为剑,用法律规定作盾牌,用事实、证据作戈矛,用法律理论作烟幕,向自己的“敌人”——对方当事人或打攻坚战,或打防御战,或打袭击战,不一而足,但这些诉讼“战争”的结局却总是与真正的战争一样:或胜,或败,或和。所以,“战争与和平”的特点决定了律师工作是一种勇者乃至于是智者的挑战型事业,完全可以借鉴古典军事战争谋略来艺术性办案。有感于此,笔者现结合所经办的一则案例谈谈“谋略”在办案中重要性及必要性的点滴感悟,以飨大家,以期抛砖引玉。

  一、案情回放

  2004年6月9日,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与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决定向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建设的欧洲城A幢第四层期房,约定于2005年8月31日交付使用,房屋用途为主要经营电影院和附带经营其他文化娱乐项目。

  此后,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与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之间就欧洲城A幢第四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产生分歧。在双方多次交涉无果后,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强硬地下了最后通牒,向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出具一份其委托温州民信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测绘而成的《成套房屋公用面积一级分摊系数计算表(实测)》以及关于欧洲城A幢第四层《成套房屋跃层所有权面积汇总表(实测)》相关面积测绘成果,并告之在申请产权初始登记时,其己提交给温州市房产管理局且已得到行政审核确认,此经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审核确认的关于欧洲城A幢第四层的面积测绘成果将会作为核发给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房屋产权证上房屋面积的唯一合法依据。

  闻此意外通牒,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心急如焚寻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笔者接受委托,经调查研究后认为,在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测绘成果严重违反了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明显前提下,温州市房产管理局故意违反《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即“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之法律规定,作出了对欧洲城A幢第四层的测绘成果的审核确认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釜底抽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在执业生涯中,笔者始终有一个不渝的理念:一个好的律师,应该是一个好的分析家,他可以从错综复杂的案情中理出头绪,找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另外,他应当头脑清晰,不被一些虚假现象和微枝未节的事项所蒙蔽,能够积极主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能够和当事人以及其他人进行沟通,集思广益,从不同的观点、议论以及说法之中找寻突破口。面对此案,笔者苦苦思索,希望能探寻一条“完美”的法律解决之道。冥思之余,不经意间偶然翻阅到久违的三十六计,当看到“釜底抽薪”时,笔者惊喜之余,顿时有一种茅塞顿开之感。

  “釜底抽薪”,语出北齐魏收《为侯景叛移梁朝文》:“抽薪止沸,剪草除根。”古人还说:“故以汤止沸,沸乃不止,诚知其本,则去火而已矣。”这个比喻很浅显,道理却说得十分清楚。水烧开了,再兑开水进去是不能让水温降下来的,根本的办法是把火退掉,水温自然就降下来了。“釜底抽薪”和“扬汤止沸”是同义语,意义却有区别。“扬汤止沸”是在事发之后,想办法使之缓和,防止继续恶化,这是暂救一时的治标办法。“釜底抽薪”是预防事件爆发或爆发后寻求彻底解决的一种手段,是一个治本的办法。“釜底抽薪”是一种“兜底战术”。在互相对垒、剑拔弩张的时候,避免作正面的攻击,而从对方的幕后去下工夫,拆其后台,使对方彻底瓦解。

  有鉴于此,结合本案,如果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讼,那么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不仅要要承担巨额的诉讼费用、鉴定费等庞大的诉讼成本以及较为漫长的诉讼期间,而且还会因该诉争导致用于经营的标的房屋迟延交付及办理产权的时间,又这无疑又会加大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难以预计的间接经济损失。但是,如果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温州市房产管理局为被告、以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提起违法行政确认之行政诉讼,那么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与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房屋面积差异之争将会呈现柳暗花明的新局面:

  其一,如果温州市房产管理局作出的对欧洲城A幢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审核确认的具体行政行为因违法而撤销,那么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将面临巨大风险,因为其将无法为包括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内的所有购房屋户办理初始产权登记,违约经济责任及企业信誉是其难以承受的。

  其二,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因对欧洲城A幢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审核确认将有极大可能承担违法行政的带来的综合压力和风险,其势必会对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产生无形压力。

  其三,行政诉讼诉讼成本较低,如果胜诉,从投入产出的效益角度出发,无疑对当事人权益是一种极大的维护。

  按照 “釜底抽薪”谋略分析之后,笔者果断代理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提起以温州市房产管理局为被告、以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三人的违法行政确认之诉。案件如原先所预计,温州欧洲城建设有限公司主动与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案后就房屋面积误差达成了双方满意的和解协议,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也在此后向法院申请了撤诉。此案最终以理想的结果得以结束。

  三、点滴感悟

  市场和客户永远都在选择律师,律师的优秀也总是在律师与律师的比较中显现出来,律师只有找到自己的比较优势,才会为一个社会、市场、客户需要的律师。自古以来,人都最愿意和三种人打交道,有钱的人、有权的人、聪明的人,律师当然不会是最有权的人,也不会是最有钱的,惟一能拿出来和人较量的就是聪明才智,也就是所谓的智慧。#p#分页标题#e#

  律师是一个充满智慧的职业,但真正的智慧是什么?读过佛禅的书就知道,所谓的智慧只不过是“打破茶杯捡起来,然后用抹布擦干桌上的水”,最简单的就是最智慧的。律师面对的每个案件从理论到实践往往都会有若干种可能和结果,作为案件的代理(辩护)律师就是要从多种可能中,找到一种对自己的当事人最有利的、最容易的、最简单的方案和路径,因为你越容易做到的也就是对方律师越不容易做到的。

  作为律师难不在于法律知识上,而在于运用上,就一般的业务而言,所谓的专业法律知识,从实用的理论及法律条文不出一个星期就能收集到并熟悉它、了解它,对具体的案件而言,需要适用的法律条文,借助强大的电子查询系统大概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能全部找出来。余下的就是看怎么设计套路了,找到最有利、最容易、最简单的方案和路径,然后是做到、说到、写到,律师的功夫也就在这儿体现了。

  总之作为律师你的对手不是敌人,真正的敌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们自己。世上的路有千万条,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是对某个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具体的案件,适合的路也就只有一条,智慧的差异在于谁能首先找到这条路。(作者:毛毅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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