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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律师两年法官:做律师不易 当个好法官更难

律师路上 2011-07-14 收藏 : 0 查看 : 4492 评论 : 1

原创作者: 焦兴国

文章来源: 中国法院网

  两年前,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由律师事务所迈进了庄严而神圣的人民法院的大门,从一名执业律师转变为光荣的人民法官,回顾自己三年的执业律师和两年的法官生涯,使我对自己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的苦与乐、光荣与困惑、责任与使命有了深刻的体会和感悟!

  法官是正义的化身,是善恶的明镜!做律师不易,当个好法官更难!

  我深深的感悟到,作为法官,要以一身正气、独善其身为品格。法官不仅要一视同仁的对待所有当事人,认认真真、踏踏实实的办好每一个案件,而且要具备凛然正气、甘于清贫的品德。伸张正义是法官的首要职责,而正气是主张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法官要拥有一身正气,就要长久修炼,就要在诱惑面前心如止水,在情财权色面前独善其身。

  我深深的感悟到,作为法官,要以立足法律、胸怀全局为宗旨。“法官没有上级”,法官只认法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法律是明镜,厘清善恶,区别是非。法官每办一个案件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秉公而断。然而仅此不行,法官还要考虑所办的案件与公序良俗、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是否相一致。因此,法官要有大局意识、中心意识,要善于把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的统一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应该是个治理国家、安平天下的政治家。

  我深深的感悟到,作为法官,要以忠于法律、兼济天下为己任。法官不仅仅要有一身正气、甘于寂寞的精神,而且还要有“只认法律不认人”的忠诚和兼济天下的胸怀。法官要具备这些品格,就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要有娴熟的工作技巧,要有灵活的审判艺术;要把“死”的法律条文,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转化为“活”的社会效果,以达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更像一个奉法为上、天下为先的法学实践家和社会活动家。

  我深深的感悟到,作为法官,要以匡扶正义、启迪心灵为职责。法官时刻处在社会矛盾的焦点而难以超脱,法官不仅仅要在办案中以法律教育人,让人类拥有一个正常、健康的法律心态;更为关键的是法官要以正义为基础,惩恶扬善,去却人们内心尚存的恶念,开启人们心灵深处的善良!让人类社会有个正常、健康的法律秩序。这就要求法官自身不仅要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更要有敢于惩恶扬善的勇气和魄力,要有不屈不挠、超脱世俗的毅力和品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应该是扶持社会正义、维护人类社会和谐的教育家和实践家。

  我深深的感悟到,作为法官,要以甘于奉献、善于忍受为精神。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必须是走村串户,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不畏山高,不怕路远,甚至冒着暴力和谩骂,抛却个人安危而不顾。法官的这些辛苦,不仅得不到报酬,有时还受到当事人的指责、社会的误解或领导的批评。而这些委屈,法官只得也只能自我忍受。法官除了审判职业之外,不能参加任何营利性工作;除了工资之外,也不能有其他的经济收入。法官,虽有职业化建设的目标,但具体措施迟迟没有出台落实,连多年就有政策的区区不多的法官津贴也很难兑现;法官的社会地位名高实低;而行政化管理的现实又让法官处于公务员的底层,无奈、困惑而茫然;一辈子的小职员,政治和经济待遇很低,横向比较,差距较大,不得不令许多法官在退休或调离法院时黯然神伤。然而,这一切并未影响法官,谁都把这个人利益抛之脑后,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事业。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是个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实干家。

  我的感悟深深,我的感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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