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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公告

法考动态 xuefa2016-11-20 收藏 : 0 查看 : 7197 评论 : 41

原创作者: 普法网

文章来源: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公 告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应试人员达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6年11月25日8时至12月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2016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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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1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咬咬姐姐 2016-11-20 19:26
在哪里看到?
引用 playboy117 2016-11-20 19:35
假的吧
引用 语木木 2016-11-20 19:59
为啥没电话查询?多半是假的!
引用 峻宇雕墙 2016-11-20 20:00
去年开始就无电话查分了。。。
引用 喃喃的发迹啦 2016-11-20 20:39
不敢查
引用 zhoumo35 2016-11-20 20:39
司法部网站公布了

引用 xiaopenglaw 2016-11-20 20:39
微信:中国普法

引用 rebecca5 2016-11-20 20:39
语木木 发表于 2016-11-20 19:59
为啥没电话查询?多半是假的!

去年开始就没有电话了啊……
引用 大硕果 2016-11-20 20:39
真的,谢谢楼主!愿大家同过!
引用 15993656651 2016-11-20 20:39
祈祷
引用 大声的笑 2016-11-20 20:40
看到这条公告后我胃都痛了
引用 小李说法 2016-11-20 20:41
司法部官网第一条,你们这不关注司法部官网消息的,都晕乎啥呢?
引用 _若谷_ 2016-11-20 20:41
说是假的的人用点脑子好吗,自己到司法部网站看看不就知道了,都想端坐着什么都要别人来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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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jx_1991 2016-11-20 20:42
2015年以后就再没有电话查询了。
引用 eversleep 2016-11-20 20:48
语木木 发表于 2016-11-20 19:59
为啥没电话查询?多半是假的!

司法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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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巧撒123 2016-11-20 21:04
祝我好运
引用 qq137 2016-11-20 21:13
忐忑
引用 慧洁 2016-11-20 21:31
愿自己好运
引用 翼lxy 2016-11-20 21:35
祝我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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