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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限时测试【2013年民法D卷】》
539# 《120分钟限时测试【2013年民法D卷】》 总分 15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共有 0 人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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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yinjianfang 发表于 2013年06月13日 21:49:54
网络不好,昨晚答完题却无法交卷,郁闷呀。网上高手不少
3 # king19851003 发表于 2013年06月12日 22:54:34
某甲系某山区县农民。一日夜晚,一头牛犊闯入某甲家院内,并径直到院中牲口食槽内吃草。某甲第二天早晨发现后将牛犊喂养起来。过了一个月不见有人来寻,便将牛牵往20公里外的外县某牲口集市出卖,得款700元。当某甲与买主到集市管理部门办理纳税手续时,被失主发现。某甲开始时谎称该牛为自己所有,后经失主提出证据,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拾的。买主见牛犊并非某甲所有,遂不愿购买,某甲将款退还给买主,但仍不肯将牛犊返还失主。经集市管理部门调解无效,失主向人民法院起诉返还牛犊。某甲辩称自己并非偷盗,而且已经喂养一月,即使返还,失主也应赔偿自己的损失。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某甲的行为开始时属于拾得遗失物,应按不当得利处理
其后某甲拒不返还牛犊,应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某甲必须返还牛犊
某甲不得要求补偿全部饲养费用和付出的劳务

这题我什么不构成无因管理??
2 # yf19900211 发表于 2013年06月12日 21:43:18
登记谁的名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吧,夫妻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很正常啊
1 # wfds1 发表于 2013年06月12日 21:21:05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产无人居住,但是房产证上以及房屋管理局的登记簙上只记载了男方甲的名字。后甲乙二人感情不合,1月5日,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判决二人离婚,并将房产判归女方所有。同年5月15日,拿到判决书后,女方一直没有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甲因为对法院的判决不满,于同年6月10日,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丙,并到房管局办理了过户登记。与此同时,乙也因感情受到重大挫折,欲搬迁到其他城市,将此房屋卖给了丁,07年6月15日,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去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发现已经易主,遂起纠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关于各方法律责任和房屋归属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乙可以追究房管局错误登记的法律责任
乙可以追究甲无权处分的法律责任
甲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所有权就是属于甲的,他有权转让
丙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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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乙在判决生效后一直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乙对此有过错,不能追究房管局的责任,A选项错误。尽管并未办理登记,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但在甲乙之间有对抗效力,所有权归乙,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故本题丙信赖房管局的登记而为交易,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乙可以追究无权处分人甲的责任,故 BD选项正确。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产无人居住,但是房产证上以及房屋管理局的登记簙上只记载了男方甲的名字。这种情况之下,房产证的登记上只登记男方甲的名字,是不是也算有错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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