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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考,民法C卷》
710# 《2016年司考,民法C卷》 总分 15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共有 0 人做过。
详细评论内容
18 # 不得不考 发表于 2016年05月30日 08:46:59
这书看的水平直线下降
17 # 甘净飞 发表于 2016年05月29日 23:41:28
幸好我没有升级,质量有待提高
16 # style4231 发表于 2016年05月29日 23:33:12
[quote]小pan子 2016年05月29日 22:24:35
单选题]某小区物业公司雇佣的保安在值班时与一业主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将业主打伤,因...[/quote]
真是太不严谨了,本来学的就不好,一看解析就更蒙了,也没有官方给个回复·
15 # hbjly009 发表于 2016年05月29日 23:04:18
第87题,既然垫资1000万按工程欠款处理,那么应支付1.1亿才对,所以CD选项错误。
14 # style4231 发表于 2016年05月29日 22:45:42
真尼吗够了,一样的提学法竟然给了两个不同解答,到底按哪个?
7. [单选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要约已被撤回
要约已被撤销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参考答案:B
您的答案:A ×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根据题意,“要约作废”的函件先于要约或同时到达甲公司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更可能的是《合同法》第18条规定的撤销情形:“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 [单选题][2002年]: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要约已被撤回
要约已被撤销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A √
答案解析: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可以解释为要约的撤回。这基于一个推定:此函件与要约同时到达。《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3 # 喝口水 发表于 2016年05月29日 22:35:26
第57题,解析里说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是定金罚则的免责事由,为什么答案里没选“E”
12 # 罂粟--雨蕊 发表于 2016年05月29日 22:27:09
自己学的还是不好,有的题都不知道考的什么了,呵呵。不过说实话,有的题出的确实不错。不过还是希望有更好的质量保证。
11 # 小pan子 发表于 2016年05月29日 22:24:35
单选题]某小区物业公司雇佣的保安在值班时与一业主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将业主打伤,因此业主花去医疗费共5000余元。事后物业管公司将保安开除,但认为打人是保安的个人行为,公司不应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该题这次的答案选D,而在《120分钟限时测试【2016年民刑综合B卷】》中同样的题却选C。
两题相同,按照答案解释应该选C才对,请出题人严格审题,不要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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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pan子 发表于 2016年05月29日 22:14:13
今日状态不佳啊。。。。
9 # 做个小蜜蜂 发表于 2016年05月29日 22: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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