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司考2012
发表于 2012-6-27 20:43:27
楼主,司考的观点和刘的观点是一致的你可以完全相信刘所说的,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实行犯都没有犯盗窃,甲就绝对无罪。这是司考观点,纠正你一下,三大本的刑法有些观点也不是出题人的本意,你学会从真题去看出题人观点,乙实施的强奸,甲不负责,乙定强奸罪既遂。这早就确定的观点,司考不会回避。
备战司考2012
发表于 2012-6-27 20:44:09
楼主,司考的观点和刘的观点是一致的你可以完全相信刘所说的,甲是教唆犯,乙是实行犯,实行犯都没有犯盗窃,甲就绝对无罪。这是司考观点,纠正你一下,三大本的刑法有些观点也不是出题人的本意,你学会从真题去看出题人观点,乙实施的强奸,甲不负责,乙定强奸罪既遂。这早就确定的观点,司考不会回避。
robertter
发表于 2012-6-28 09:22:08
因教唆而实行犯罪,即使所犯之罪并非教唆之罪,仍然是教唆才使法益受到侵害,所以,教唆人成立犯罪。只不过未遂罢了。
张无计
发表于 2012-6-28 09:33:49
乙他娘强奸了丙,和甲有什么关系?
大樱桃
发表于 2012-6-29 11:34:38
我想很多人都忘了 司考的原则
有法条照法条(含解释)来
没法条照三大本来
老师的观点是最后考虑的,无论他多牛,无论他说的多天花乱坠。
waitergrace
发表于 2012-6-29 20:49:16
乙他娘强奸了丙,和甲有什么关系?
张无计 发表于 2012-6-28 09:33 https://bbs.xuef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正解,楼主你题目出错了吧,做法律人可不要乱说话啊
格子白
发表于 2012-8-26 10:38:01
还是没弄明白,考试到底该按什么理论做题啊?
请教各位,能不能给一个权威确切的回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