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热 发表于 2012-10-24 13:31:06

回复 40# liusage


    不公正的遗嘱找律师写也是很恰当的,律师写的至少严谨,不会出现大漏洞,咱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作用,让全社会知道律师的重要性

liusage 发表于 2012-10-24 13:39:09

回复 41# 东京热
    公证员的话一般都有个核实过程,他感觉不清楚的还是要去问清楚的。。
    这个其实更多的不是法律问题哈,,那人可能被律师忽悠高兴了,,脑子一热,交钱请了律师。。时候上网一查法律法规,,气炸了。。然后四处传播一些不好言论。。为了几百块钱埋下这种隐患。。。不太好。。
    还可能有更严重的,,比方说大儿子请律师办了这事。。二儿子不甘心,,偷偷吧公证办了。。最后大爷一归西,,大儿子一看东西居然没着落了。。。那就热闹了。。
    老衲个人遇到的这种如果不复杂的话,,就帮人家写了算了,,当然我也不出面,仅供参考。。。结个善缘嘛。。

乔科为 发表于 2012-10-24 16:53:23

中国是政治、人治社会,不是经济、法治社会;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从容淡定的心态至关重要;律师亦食人间烟火,放低姿态,高调做人,低调做事,因人而异,因时而变,方为上策!

gzl000gzl 发表于 2012-10-24 17:14:14

回复 43# 乔科为


    赞同你的观点!这一点上,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官场上的人学习。
不过楼主说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那就是非常有性格,并且有足够的实力,孤胆英雄,不用看其他人的脸色也可以很好的生存下去的人可以做。
我是个小人物,处处要看别人脸色行事,所以只能缩着做人。

小蛋壳 发表于 2012-10-25 09:59:58

最近我也开始有这样的感觉了,打电话想着跟法官沟通一下案件,人家一副高姿态说案件怎么判是法官的事,贱人,感觉律师怎么这么不被尊重,法官的水平就很高吗,

袁梦雕 发表于 2012-10-25 14:04:34

就喜欢这样的,人总得有自己的原则才可以活得更漂亮!当然前提是我们有实力,这些早就应该在自己踏入社会这个风潮云涌的地方要有所准备了,没实力,挺不起杆儿,也就只能自个儿暂时吃瘪咯。

清幽草 发表于 2012-10-27 09:08:23

很不错的文章 至少告诉我们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个性,该做与不该做 没有一定,只有找准了自己的方向才行!

刘敏珏 发表于 2012-10-27 10:58:59

做好自己的分内事   低调做事高调做人

悦活小肥羊 发表于 2012-10-27 15:02:23

把握好自己就好

xxxoxxx 发表于 2012-10-27 23:18:15

妖娆易折

自尊高于一切

尺蠖之曲,以求伸也》

自己才能证明自己是不是走的乌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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