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热
发表于 2012-10-24 13:31:06
回复 40# liusage
不公正的遗嘱找律师写也是很恰当的,律师写的至少严谨,不会出现大漏洞,咱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作用,让全社会知道律师的重要性
liusage
发表于 2012-10-24 13:39:09
回复 41# 东京热
公证员的话一般都有个核实过程,他感觉不清楚的还是要去问清楚的。。
这个其实更多的不是法律问题哈,,那人可能被律师忽悠高兴了,,脑子一热,交钱请了律师。。时候上网一查法律法规,,气炸了。。然后四处传播一些不好言论。。为了几百块钱埋下这种隐患。。。不太好。。
还可能有更严重的,,比方说大儿子请律师办了这事。。二儿子不甘心,,偷偷吧公证办了。。最后大爷一归西,,大儿子一看东西居然没着落了。。。那就热闹了。。
老衲个人遇到的这种如果不复杂的话,,就帮人家写了算了,,当然我也不出面,仅供参考。。。结个善缘嘛。。
乔科为
发表于 2012-10-24 16:53:23
中国是政治、人治社会,不是经济、法治社会;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从容淡定的心态至关重要;律师亦食人间烟火,放低姿态,高调做人,低调做事,因人而异,因时而变,方为上策!
gzl000gzl
发表于 2012-10-24 17:14:14
回复 43# 乔科为
赞同你的观点!这一点上,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官场上的人学习。
不过楼主说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那就是非常有性格,并且有足够的实力,孤胆英雄,不用看其他人的脸色也可以很好的生存下去的人可以做。
我是个小人物,处处要看别人脸色行事,所以只能缩着做人。
小蛋壳
发表于 2012-10-25 09:59:58
最近我也开始有这样的感觉了,打电话想着跟法官沟通一下案件,人家一副高姿态说案件怎么判是法官的事,贱人,感觉律师怎么这么不被尊重,法官的水平就很高吗,
袁梦雕
发表于 2012-10-25 14:04:34
就喜欢这样的,人总得有自己的原则才可以活得更漂亮!当然前提是我们有实力,这些早就应该在自己踏入社会这个风潮云涌的地方要有所准备了,没实力,挺不起杆儿,也就只能自个儿暂时吃瘪咯。
清幽草
发表于 2012-10-27 09:08:23
很不错的文章 至少告诉我们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个性,该做与不该做 没有一定,只有找准了自己的方向才行!
刘敏珏
发表于 2012-10-27 10:58:59
做好自己的分内事 低调做事高调做人
悦活小肥羊
发表于 2012-10-27 15:02:23
把握好自己就好
xxxoxxx
发表于 2012-10-27 23:18:15
妖娆易折
自尊高于一切
尺蠖之曲,以求伸也》
自己才能证明自己是不是走的乌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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