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天下 发表于 2014-4-7 12:42:29

河南一律师年收入超10万,主动补缴个人所得税

  在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最后期限内,郑州市金水区地税局某律师事务所一律师到该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了12万元个税申报手续,自行申报2013年所得额121000万元。在每月按期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2014年3月28日,申报2013年年终奖金29000元,补缴个税2795元;申报2013年在某单位进行的法律劳务所获得劳务报酬50000元,补缴个税8000元,共计补缴个人所得税10795元。

  据了解,该局针对2013年经济生活发展新热点,重点锁定高收入行业、单位和个人,实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自行申报各环节的保密工作。同时,该局为自行申报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积极为纳税人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来源:河南日报 记者:李进)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4-4-7 12:53:42

律师界的败类,一点儿脸都不要,竟然主动补税

我进所的第一天,主任对我说,不要开发票,不然得交税

luoyi200800 发表于 2014-4-7 15:32:55

回复 2# 就这一次


    你要知道,税务机关查律师这个群体查的很严的。少说话,尽量合理避税,给自己买公积金最高档的,利用合理的补贴,油费,电话费之类的合理避一部分。这事还是不宜拿上来将。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4-4-7 17:32:42

回复就这一次


    你要知道,税务机关查律师这个群体查的很严的。少说话,尽量合理避税,给自己买公 ...
luoyi200800 发表于 2014-4-7 15:32 https://bbs.xuef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这里地税局和国税局从来没交过一分钱,所以也不查别人

扯蛋 发表于 2014-4-7 20:27:13

假如他们真要查你,你是跑不掉的

山野一村夫 发表于 2014-4-7 21:01:48

律师界的败类,一点儿脸都不要,竟然主动补税

我进所的第一天,主任对我说,不要开发票,不然得交税
就这一次 发表于 2014-4-7 12:53 https://bbs.xuef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们主任才是败类,自己逃税,还把小弟也往火坑里推

franklysr 发表于 2014-4-8 09:15:28

这都是做人的选择,怎么能说人家败类呢

如果一个律师遵纪守法可以被同行称为败类,这个行业恐怕真的没希望了。

赞同村夫说的,国税总局每次下文件要求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监管,律师都榜上有名,二楼的同行,你们主任如何说,那是他自己的习惯和技巧,风险自担,但请不要诋毁同行。

GoPanda 发表于 2014-4-8 22:42:47

也就几万块钱东西,逃税的风险我们法律人担不起。
不过合理避税要提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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