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hai518
发表于 2014-6-9 10:39:19
这件事处理的没问题
但是版主还是少发一些不伦不类的帖子
你那些帖子多数只会吸引眼球,但没有多少实际价值。
拉低了论坛档次:)
mbe
发表于 2014-6-9 10:56:39
movpe这种话有些偏执了,有啥法律职业之外的东西确实不应该在这里讨论。无论你们谁有理无理,是你们之间的事 ...不需要我们评理,大家都是法律人,理性人,不需要人身攻击,很没有意思
luoyi200800 发表于 2014-6-9 10:33 https://bbs.xuef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太正确了,我非常认同你的观点。我反复强调,我只需要一个道歉,最后,我只需要一个解释,我甚至不敢奢求道歉,我也不管这个解释是否合理,只要解释即可。
我很高兴,我收到了道歉。关于这个行为本身的道歉,不管出自什么原因。
我非常满意,我宁愿让movpe的这个粗俗本质暴露,也会按我一直表示的,我会让这个道歉帖,顶出三天。
你太喜欢你说的这句话了,“不需要我们评理”。
但是,即使所有的评理,全部是指责movpe,我还是要把这个道歉,顶出三天。
这是我自己的意愿。
大樱桃
发表于 2014-6-9 11:56:45
一个破几把事,毫无营养,很多人都没兴趣看,难得楼主还给整理出来,让这帮人给作完了
muxiaosad
发表于 2014-6-9 12:25:30
还是一次、扯淡的评论恰如其分·······
mbe
发表于 2014-6-9 13:07:44
回复 1# 法眼天下
你解释的真好,我一遍一遍看你的解释。我对你的逻辑思维能力表示佩服。哈哈。
很好,干得不错。
yirenydy
发表于 2014-6-9 14:10:54
回复 25# mbe
我真就是彻底的服了 你是要脸皮厚到到何种程度才能做到这么坚韧的活着??你这么坚强,你家里人知道吗?你这么执着,你家里人知道吗?你这么霍霍论坛,你家里人到底知不知道?!
coyxiongting
发表于 2014-6-9 15:45:06
考司考时养成的没事就逛逛学法网,上学法网成为了一种习惯,虽然总是潜水(主要登陆挺麻烦的),但是依然关注着学法网的动态,不知不觉中学法网也在生活中占了不小的分量,这都是要感谢平台的。
这几天,法律职业交流的热点确实是那件事——一个男人和女儿的口水战,但是本来是件小事,两个人争论争论、协商协商就了事了,却没想牵涉进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是现在版主都出来道歉了。
作为一个谁都不认识的看客,我觉得沉思是“冲动是魔鬼了”,MOV是由“弱女人”变成“疯汉子”了,两个人初衷都没什么坏意,却因各自的执着和偏执导致了事件的扩大,牵累了无辜,也拖累了自己。我想说我们学法律的,职业和生活一定要区分清楚。职业中,你可以也需要你不屈不饶、据理力争、咄咄逼人;但是生活中,就真心没必要了,太过强势,给人压力,会让人不大待见,而且往往受伤害的到最后会是自己,赢小而失大。
而至于版主出来道歉,只能说版主过于负责和诚恳了,同时也说明MOV缠人的方法还是挺有效的。
我认为版主不需要辞职,多大个事,这么兢兢业业的版主得多多支持!
coyxiongting
发表于 2014-6-9 15:48:16
回复 27# coyxiongting
上面不是女儿,是女人,写错了
fxt
发表于 2014-6-10 00:30:13
其实,movpe也许没错,"沉默的思考"真的没错,法眼版主更没一点错,跟帖、刷锅底的更扯不上有错。错的是这不公平的社会整出许多看上去很公平的规则,让我等“闭着眼去学法”,一不小心就弄出大小愤青、大小衰弱,真的很正常。
网来网去,脱下马甲、关机出门后,谁敢说谁是大王还是王八。movpe也不必太在意,大家在学法网上唧唧歪歪,其实也都是草民一个,无非有的钱多有的钱少,有的是老律有的是小律,有的还是实习律,大家都是彼此抱团取乐,同时学点“用法赚钱的小聪明”罢了,用不着太认真。况且,法眼也是暂封movpe的ID,一段时间后会痛快解封的,毕竟她也给版块贡献了点击率,一开始还是真心学法,后来不小心才绕道男女这点破事上,比起我这种只看帖不发帖的龟孙子好多了。
安慰movpe同志,这点小事算个球,有错就改还是顶呱呱呀!一件坏事,过一段时间就会成好事,你那些帖子都是些脑筋急转弯,随心所欲,真实可读,如中间穿插些法法之类玩艺,不就规避了法眼封贴的理由嘛。:funk:
mbe
发表于 2014-6-10 06:36:01
回复 29# fxt
呃,虽然我一再叫嚣不在乎他人的看法,可是还是谢谢你,嘻嘻。很多事情,我到现在才慢慢去懂。呃,这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会好好检讨自己。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想movpe不会再说话了,mbe应当也是。嘻嘻,这是我自己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