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天下 发表于 2016-8-16 20:45:05

马蓉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法院已受理

凤凰娱乐讯 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消息,8月16日一早,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因认为王宝强14日凌晨所发微博侵犯名誉,马蓉起诉王宝强,要求删除8月14日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赔礼道歉。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以下为微博截图

bingyanbingyan 发表于 2016-8-16 22:24:37

到底算不算侵犯啊?王宝强微博只是描述事实据说当时还和律师一起去宾馆捉奸的。这不算侵权吧

501336827 发表于 2016-8-17 00:16:38

不算侵权呢,说的是事实有人证有物证只是涉及隐私丈夫抓奸可不算侵犯隐私。

聂阿星 发表于 2016-8-19 13:01:37

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宝强的离婚案和马蓉的侵犯名誉权案吗?

飛鹄 发表于 2016-8-19 16:35:26

聂阿星 发表于 2016-8-19 1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宝强的离婚案和马蓉的侵犯名誉权案吗?

可以吧,基于同一事实,并且向同一个法院起诉的。该案符合这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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