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法院已受理
凤凰娱乐讯 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消息,8月16日一早,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因认为王宝强14日凌晨所发微博侵犯名誉,马蓉起诉王宝强,要求删除8月14日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赔礼道歉。北京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以下为微博截图到底算不算侵犯啊?王宝强微博只是描述事实据说当时还和律师一起去宾馆捉奸的。这不算侵权吧
不算侵权呢,说的是事实有人证有物证只是涉及隐私丈夫抓奸可不算侵犯隐私。
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宝强的离婚案和马蓉的侵犯名誉权案吗?
聂阿星 发表于 2016-8-19 1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宝强的离婚案和马蓉的侵犯名誉权案吗?
可以吧,基于同一事实,并且向同一个法院起诉的。该案符合这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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