锕淇
发表于 2018-1-30 21:08:31
一命抵一命
钱有什么用
不过看这受害人的家庭情况可以让犯罪人赔偿,但不一定减刑,善是善恶是恶终不能抵
大中小丑
发表于 2018-1-30 22:26:35
hlgcz 发表于 2018-1-30 17:46
便宜话没成本,有些事做得,有些事做不得,另外对被害人的救助比80年代没强到哪里去,这和乌托邦没有关系 ...
是你先说公平正义是块片的极端话,现在怪我乌托邦的比喻咯。我提整个司法体系在进步,你就单提对被害人的补救来提杠咯。我说便宜话是没成本,但你说司法不公就能提高我们法治水平咯?用社会救助又会有人跳出来说罪犯不赔为什么要国家赔。愿以后有更好的制度
木木子~
发表于 2018-1-30 23:12:44
gaolm 发表于 2018-1-29 23: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刑事案件,程序里最大的问题是,受害者家属几乎没什么发言权。
同意,被害人在不论任何案件中几乎没有发言表态的权利
木木子~
发表于 2018-1-30 23:13:26
知行合一哈哈哈 发表于 2018-1-30 0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就是传说中的刑事调解吧,政策是好政策,只是怕滥用了
就怕变成有钱就可以随意犯罪
九品芝麻狼
发表于 2018-1-30 23:18:51
罪犯应该死,被害人应该得到赔偿,这才是正义。罪犯赔不了,国家为什么不能赔?整个司法系统应该有个大格局,破获的赃款赃物应该用来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而不是给公检法发奖金。司法独立,类同以药养医
初二的风景
发表于 2018-1-30 23:20:36
刑事案件,一律由国家赔偿,然后重判,国家缺这点钱吗?
水墨青花
发表于 2018-1-30 23:33:43
其实我是想看大家怎么喷的的来看笑话的,但是看到了楼主的论述跟多数人的评论,不得不说我们学法网人的水平要比其他网站的人高得多,多数人都能从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而不是人云亦云。我对我们祖国未来的法制建设前景乐观。因为有你们。
一晃就老了
发表于 2018-1-30 23:53:53
法律规定的没有错,制度也没有错,严重缺失的是受害人救济的途径,从国家层面上来说,受害人救济可谓啥也没有
gaolm
发表于 2018-1-31 11:12:52
木木子~ 发表于 2018-1-30 23:12
同意,被害人在不论任何案件中几乎没有发言表态的权利
想起我实习时候遇到一案子,交通肇事逃逸,一死一重伤,重伤的在医院躺着呢,嫌疑人进了看守所后也以某种病在医院养着。
鉴定报告4项,3项我一研究是有问题的。其中车速那项路面摩擦系数取的最低值,即雨天湿滑,实际上是该地区那段日子新闻报道旱灾,连续15天没下雨。
家里困难,重伤这看病都借了10万,免费帮写了个重新鉴定申请,驳回了。
晚风依旧
发表于 2018-2-12 02:04:36
看的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