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我后悔了!
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有个朋友作为被告昨天去了法院出庭。案件情况是这样的,朋友帮别人借款,说是担保,但是是在共同借款人一栏签的名字。五年了,债权人一直向他的朋友要钱,并未找他主张过债权。他问了几个老律师说诉讼时效期过了,不用还了。但是他咨询我的时候,我说,只要债权人找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在诉讼时效期内主张过权利,是及于另外一个共同借款人的,所以你的诉讼时效期也没过。而且债权人一口要定你就是共同借款人。结果饭桌上遭到所有人的驳斥,说我太年轻,没有实务经验。就连庭审上,法官一直在追问他和债权人银行的一笔转账记录,以确认是否过诉讼时效期。我不知道自己的论点是否正确,是否自己学的法律专业知识确实不够?
法考过了以后,基本都是为朋友免费写合同,提供咨询,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其实我还是想静静的学习。
一句话,既然自己学的不深,就不学了,可能确实没那个天赋。只怪自己不怪任何人,但我真的期待判决结果出来后,证明我是错的 ,也让我彻底断了继续学习法律的想法。
确实年轻 实务上得看证据,如何证明你一直在催讨债务呢。。。事实上非专业的人,是很难留这些证据的。 法考偶然性很大。通过法考只能说比较幸运。离法律人还有很大差距。 摆渡人v 发表于 2020-09-09 08:53
确实年轻
他的这个解读不对吗? 想起了一句话
自己选择的路 跪着也要走完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11.pnghttps://app.xuefa.com/public/emotion/face_011.png 不要这么没信心,被一个非专业人士质疑,不要怯!他不信就不信。这种现象跟法律知识没多大关系。 老铁,你的看法是对的。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来推翻,只能认为他是借款人之一了。
那就没过时效。 理论和实务,一条鸿沟。吃过亏,上过当,才能渐渐填平。 你的回答有什么问题吗?
为这点事后悔,犯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