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anking
发表于 2021-2-10 01:18:00
半月清风 发表于 2021-2-9 22:36
过了就在同一起跑线,
起跑线不一样的,除非当事人不懂
随梦想飞翔
发表于 2021-2-11 20:56:27
首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从合同的角度看是成立的;第二,次承租人的合同如果是得到了承租人的认同,那么超期部分的合同款出租人是有权根据次承租人与承租人合同之间的合同租赁款进行收取;第三,如果是合同未得到承租人的认同,那么,在合同到期之后,次承租人就是无权占有,出租人可以履行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求次承租人将房屋腾出,次承租人维权的方式是要求承租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第四,如果出租人没有对比发表意见,那么在合同有效期内,自了解之日起合同有效期内6个月之后,合同转为无限期合同,最长时间不超过20年。此时,就是出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进行商量,但是对于超期部分的租金次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履行。但是,对于次承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违约的问题,次承租人只能向承租人要求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werkanisme
发表于 2021-2-12 17:26:41
注重法言法语的运用,才是一个成熟法律人的标志!!!
大唐荣耀
发表于 2021-2-12 23:16:04
fasofa 发表于 2021-02-08 23:27
楼主表述的那段要是能够当场流利说出的话,那楼主的思维表达能力的确非常不错!
楼主回答的也混乱好吧,只是相对好点
大叔过法考
发表于 2021-2-14 15:33:08
文医生 发表于 2021-02-09 20:21
尊敬的搬运工朋友,我看得很仔细,你说的叫“第三人代为履行”,但这种情况得是转租行为得到出租人同意且承租人拖欠租金到期不履行的情况,而你们主任问的是:
“现在一年到期,房东要求次承租人腾房,问次承租人怎么救济自己的权利”,
房东现在不同意转租,要求腾房,不是因为承租人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而就仅仅是因为合同到期,要求腾房、腾房、腾房!所以如果转租行为未得到出租人同意的话,那么此时,次承租人应该适用的不是代为清偿请求权,而是腾房后向承租人主张减价请求权及赔偿损失!
我支持你的观点
捉泥鳅的小朋友
发表于 2021-2-14 21:19:10
大学四年学的啥你还记得?我工科,我都忘记了高数是啥玩意,微积分都不记得了,傅立叶变换,拉普拉斯变换是啥玩意。可能文科的不一样,但是就思维逻辑影响反而比内容更深刻
cindy1122
发表于 2021-2-16 10:45:35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02-09 18:55
我认为十年通过法考比零基础非法本裸考一次过的人品好很多。
真有这样律所,我觉得这样法考培训老师没有生意了
cindy1122
发表于 2021-2-16 10:47:47
现在的律所招聘根本不会问些专业问题,都是看看你专业,以往经验,问些生活方面的问题下定论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2-16 11:42:44
cindy1122 发表于 2021-02-16 10:45
真有这样律所,我觉得这样法考培训老师没有生意了
怎么会没有生意?现在有人就想和我一起开法考培训班呢?
big_dog
发表于 2021-2-20 08:20:31
超过原租期部分不能这么简单认定为无效. 连无权处分的出售都能认定合同有效, 何况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