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2-21 19:15:10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02-21 19:10
没有纠纷的话,法院就没有诉讼,律师就没有收入,生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你说呢?

你说的这句话,水平太差劲了。不知你是从前什么工作?这水平不行啊?马克思说过,资本主义为了追求利润,卖玻璃的希望所有人家的玻璃都打碎,医生希望所有人都得病?你的逻辑有很大问题啊?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2-21 19:17:11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02-21 19:12
你的意思是让所有人之间都要闹纠纷?你觉得法院就不能定分止争了吗?

定纷止争。这搜狗输入法,委屈了我泱泱大中华五千年文明。

学到头发掉光 发表于 2021-2-22 00:30:21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02-21 19:06
做生意有一句行话,叫做见人下菜碟,不同的当事人与不同的案件要开出不同的价钱。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法律服务不能像商场那样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法律服务要开出不同价钱。甚至有的案件要接,必须接,还要免费接。对于那些指责当事人不懂装懂的人,你懂吗?

你不觉得你很搞笑吗…………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2-22 08:13:53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02-21 19:11
哦?纠纷是客观存在,但是不能为了纠纷制造纠纷。尤其是委托人与受委托人之间闹纠纷,你觉得很好?

各人的理解和观点不一样,你说呢?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2-22 08:16:09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02-21 19:12
你的意思是让所有人之间都要闹纠纷?你觉得法院就不能定分止争了吗?

除了法院调解的,还有人民调解,司法所调解,公安派出所调解,治保会调解等等,你认为呢?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2-22 08:17:17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02-21 19:15
你说的这句话,水平太差劲了。不知你是从前什么工作?这水平不行啊?马克思说过,资本主义为了追求利润,卖玻璃的希望所有人家的玻璃都打碎,医生希望所有人都得病?你的逻辑有很大问题啊?

各人的理解和观点有所差异,你说对吧?

韩学武 发表于 2021-2-22 16:47:31

人生就是大课堂,这一课会让你终身受益的!

十级监察官 发表于 2021-2-23 09:52:52

芦荟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2-23 23:27:01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02-21 19:10
没有纠纷的话,法院就没有诉讼,律师就没有收入,生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你说呢?

你说的这句话应该改成“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这句话体现了法律的两造性。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正义性。体现了诉讼法的特性。而你说的没有纠纷就没有法官,就没有收入,容易让人产生歧义,如同资本主义社会医生希望所有人都生病,卖玻璃的希望所有人家的玻璃都打碎。这就有点荒唐了。

panzh07009 发表于 2021-2-24 02:47:16

案件具体介绍下,争议焦点在哪,是否具有可变的空间,讲了这么多,没说出你受误解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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