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zh07009 发表于 2021-2-24 02:47:40

panzh07009 发表于 2021-02-24 02:47
案件具体介绍下,争议焦点在哪,是否具有可变的空间,讲了这么多,没说出你受误解的重点

可以辩护的空间

法考老鸟 发表于 2021-2-24 09:36:57

喔律师不好当啊

善良的朋友 发表于 2021-2-24 12:49:08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02-23 23:27
你说的这句话应该改成“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这句话体现了法律的两造性。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正义性。体现了诉讼法的特性。而你说的没有纠纷就没有法官,就没有收入,容易让人产生歧义,如同资本主义社会医生希望所有人都生病,卖玻璃的希望所有人家的玻璃都打碎。这就有点荒唐了。

好的,明白了,谢谢你!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2-24 15:08:55

学到头发掉光 发表于 2021-02-22 00:30
你不觉得你很搞笑吗…………

祝你快乐每一天!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2-24 15:09:43

韩学武 发表于 2021-02-22 16:47
人生就是大课堂,这一课会让你终身受益的!

说的对

gaojiwei1991 发表于 2021-2-24 17:56:22

红鹤2012 发表于 2021-02-21 19:00
这些问题对于鄙人完全不是问题。作为受委托人,要坚决站在委托人立场,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不要开出天价代理费。这个度如何把握?这全靠个人品行和素质了。切记不要说当事人不懂装懂。他们不懂是应该的,不让他们懂,就你懂,则是不应该的。

鹤啊,你又飞出来了!

z360 发表于 2021-2-25 12:16:00

法律之外的事务,不需要据理力争。

十级监察官 发表于 2021-2-26 21:07:10

刚换的号

十级监察官 发表于 2021-2-28 13:00:56

对胡(^o^)

小宝82086407 发表于 2021-3-1 11:10:11

我觉得这个案件最大的问题在于人心,而不是案件本身,更不是争议焦点。刑事案件最好干什么都拖着当事人家属一起,让他们参与到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真正了解谁是骗子谁是好人,这种情况越折腾他们他们越开心,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懂了,其实核心点还是在律师手中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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