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guoyang
发表于 2021-4-6 23:43:31
官大一级压死人,很多时侯一句模糊暗示就达到一个行政命令的执行效果了。如果是那样,还是人治、权治。离较全面法治还有较远的路要走
大风风
发表于 2021-4-7 00:16:39
不是人治、法治的问题,也不是对错的问题,这就是现状!你可以不满,但你无力改变!
gk7210
发表于 2021-4-7 08:36:50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谁授予?盖哪个单位的印章?究竟是司法部、省司法厅还是市司法局?
想明白这个问题,就知道在司法部未通知的情况下(这种通知也可能公开在司法部官网,也可能公布给各省级司法厅、局),宝鸡市司法局的发证公告是不是要撤掉了。
市级司法局未经司法部同意公布发证的公告,撤掉了,违反了行政法诚实信用原则吗?过了A证和B证且主观题选择了行政法的朋友,好好想一想,应当能明白。
当然,大家都急着拿证,心情很焦躁。相信司法部会在近期通知发证的(也可能公开在司法部官网,也可能公布给各省级司法厅、局)。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gk7210
发表于 2021-4-7 08:41:01
都是法律人,想问题要从法律、法理出发。尽管这是个民间的交流平台,但是个别人滥扣帽子,胡说且卖弄,难免会显示出自己真实的、本来就不高的法律水平,弄出笑话来。
liuguoyang
发表于 2021-4-7 09:19:36
我就问你:市局把我我递交的申请审查后上报省厅,省厅上报司法部,司法部做好证盖好章交给省厅,省厅下发给市局,市局拿到证后发给申请人。这其间即使没司法部发证公告。有违行政法吗?司法部不公告,直接把审核好的证交给省厅,不表明已经同意该行政许可了吗?同意了,难道还有理由不同意发吗?
liuguoyang
发表于 2021-4-7 09:31:13
你以为司法部是证书没仓库放,才在没审核确定许可时寄放在司法厅?你以为证书是做好了证,还没最后审核完成?安徽省不是说了己审核完成了吗?把已审核完战的证尽早发出,谁能理直气壮的批评?宝鸡局从行政效率上何错之有?谁有正当理由批评他
liuguoyang
发表于 2021-4-7 09:35:00
gk7210 发表于 2021-4-7 08:36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谁授予?盖哪个单位的印章?究竟是司法部、省司法厅还是市司法局?
想明白这个问题,就知 ...
难道司法部说这些证对省厅说:这些个证我已经批准同意了!但是你要等我同意发时才能发。那省厅一摸头脑,那你这已经批准同意的意义是什么?为什么不是同意批准当即就批准发?
gk7210
发表于 2021-4-7 09:44:32
制证是中间过程。制完证,交给司法局,是为发放做准备的工作,不能推定出是允许发放。每年就是在发布领证公告后,也不是当天就可以领,好吧?有的甚至要等好几天。
当初试卷判完了,马上就通知你成绩了吗?,还不是要等到1月8日。
gk7210
发表于 2021-4-7 09:48:19
司法局代为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行为,是受司法部委托。司法部才是行政主体。
不要说司法局有没有行政违法,他们只是为司法部出点劳力。
liuguoyang
发表于 2021-4-7 09:52:05
gk7210 发表于 2021-4-7 09:44
制证是中间过程。制完证,交给司法局,是为发放做准备的工作,不能推定出是允许发放。每年就是在发布领证公 ...
等好几天是因为要安排工作人员等其他发证准备工作,比如安保,桌椅,排队装置。而天数不是什么硬性要求呀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