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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 根据司法部有关要求,现将北京市颁发2016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与地点: (1)时间:3月21日-24日(其中24日上午半天);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A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2、注意事项: (1)请提前登录http://sfks.bjsf.gov.cn,点击滚动通知字幕预约领证时间、查询证书编号,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领取时,须告知工作人员证书编号。 (2)曾取得B、C类证书的,须先交回原证书后再领取A类证书。 (3)因故未能按时领取的,请于工作日内到北京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对外服务窗口(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8号,法律援助中心内)领取。 (4)军队系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发放。 (5)港、澳、台申请人的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平时咨询电话:58575957现场咨询电话:52502618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3日 二、天津 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现将天津市2016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证书》颁发人员范围 参加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合格成绩,且经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人员。 现役军人资格证书颁发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2、《证书》颁发时间 2017年3月17日(周五)上午9:00――11:30 3、《证书》颁发地点 天津市司法局报告厅(请从长实道入口进入) 4、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本人亲自领取,领取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申请时发给您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及本通知附件内名单中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对应的资格证书号码后三位(请牢记此序号,领证时告知发证工作人员)。 (2)本人因故不能按时领取的,请您于3月24日前工作时间携带上述文件到天津市司法局领取。 (3)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请关注本网和“天津司考”微信公众号6月下旬的通知。 5、举办法律职业人才招聘会 市律师协会和市公证协会将在发证现场举办法律职业人才招聘会,凡有意应聘律师、律师助理及公证员的人员(含历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请携带自己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及应聘所需相关资料到现场与有关招聘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进行洽谈。 请大家相互转告。如有其他问题,可随时与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3082156、23082152 天津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3日 三、山东烟台 根据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有关规定要求,现将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证书颁发对象 参加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考生。军队系统《证书》由军队相关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发放。 2、证书颁发时间 本次证书颁发时间为3月19日-25日。 3、有关要求 (1)须申领人本人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到发证现场签字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2)将现场对申领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验证,并采集申领人照片。 4、其他事项 (1)烟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0535-6660724. (2)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政法大楼4楼416室)。公交路线:考生可乘44、46、58、73、80路公交车,至中级人民法院站下车。 烟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更多其他各地领证消息请访问http://bbs.xuefa.com/thread-61079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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