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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律所的选择 通过司考之后,选择律师道路,那么选择律所就是非常必要和紧急的事情。那么,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有个限制性的条件,就是我有身孕,对于一个招聘实习律师需要付出大量工作的律所来说,无疑是不会聘任我的。其次,我需要选择一个相对比较近的律所,交通相对方便的律所,方便照顾孩子。因为我有这么多的限制条件,所以在选择律所这方面当然也会受制。 我将中意的律所,可能会接受我条件的律所列出一个单子,根据距离的远近以及交通条件,安排了拜访的行程。在安排好家里的事情以后,2012年12月30日我出发了,首先来到一家离家最近的律所,且交通十分方便,只要坐一路公交就可能门对门的直达。来到第一家律所后,一楼接待室里没有人,我看到在橱窗里放着一张名片,就按名片上的号码拨通了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律师,在说明我的来意之后,她说十一点才能回来,让我十一点时在过来,我答应了。从这家律所出来,我坐着公交车又到了另一家律所,这家律所在临街,门口打出了很多的广告,进去以后有两个年轻的小姑娘在那里坐着,说明来意后,他们让我签了一张表,在那里等待。等了好长一段时间,都不见他们主任来,因为之前已经答应第一家律所的时间,所以不能再等下去了,且我准备今天去拜访三家律所。到了第三家律所同样等待了好长时间,接待我的是一位实习律师,前面谈的都挺顺畅的,只是当我说出我有身孕时,他们还是非常果断的拒绝了我。这在我的预料之中,也在情理之中。 时间不早了,我坐着公车又回到了第一家律所。等待了一会,主任回来了,我们的谈的还可以,我稍微有点紧张。主任向我介绍了工作的方式,工作内容以及薪资待遇(这个薪资待遇是没有工资,中午管一顿午饭),当我紧张的说出我有身孕一事,主任也接受了我。特别强调的一点是,这里只接受实习生,待实习期满后,主任就不带了,自己独立执业。在这里执业可以,转所也可以。主任说让我回去考虑一下,和家人商量一下是否同意,我直接回答了我愿意到这里实习。我非常感谢这位主任在我有孕在身的情况下,接收我,并告诉我2013年1月3日可以正式来上班了。至今因为这一点我视他为恩人。 作为一名实习律师,从考过司法考试到拿到执业证这段时间,足足需要两年的时间,如果因为怀孕的事情,没有律所接收我的话,那么,等我生完孩子在找实习单位的话,我会耽误一年的时间,对于我来说,为了通过司法考试我已经耽误了很多年了,不能因为怀孕的事又耽误一年时间,所以即使没有薪资我也接受了,即使到时候需要转所我也接受了,只要现在有实习岗位了了,不再浪费工作学习的时间,我就十分愿意。因为对于同一时期的法学生来说,我已经落后了很多,我不能再耽误时间了。所以,我爽快的答应了主任,我不需要考虑那么多,我的家人也肯定会支持我的。 在选择律所这方面,因为不得不面对的一些影响,所以不得不降低选择律所的要求。但是对于没有任何限制的实习律师来说,在选择律所这方面还是一定要慎重的。这决定了你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平台。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一定要选择一个好的师傅,这样,在以后的职业道路上会少走很多弯路。还有就是,如果决定在这条道路上走下去,一定要尽早的通过司法考试。否则,你时时处处都在感受什么是压力。因为我实习时,我们律所的实习生的很多都是九零后了。他们都称我为姐。 2、实习之路 2013年1月3日,我正式上班了,开始了实习之路。因为这个阶段我还没有拿到实习证,不能去法院办理案件,只能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比如,帮忙写写诉状,写写证据目录,帮忙代书,帮忙传递文件等基础工作。虽然这是基础工作,但是也是一种修炼。作为律师,如果连最起码的文书写作都不过关的话,那么,又能做好什么呢?所以,从点滴做起,特别是对于我来说,年龄大,经验少,应该虚心的向别人学习。 这个时期,我们主任接了大量的银行小额贷款案件。 首先,我们将借款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学习。且根据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查询和学习,非常有成效。在实践中学习更深刻的了解法律规定的真正内涵与意义,了解了制定法律的背景。 其次,我们将银行计算利息、复利、罚金方式进行了研究,这是一个非常系统且复杂的计算方式,为了弄清楚其中的缘由,我们请教了银行的专业人员,这样,在法官问起计算方式时我们能站在法律的角度、财务的角度、计算方式的角度给法官说清楚,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和不便。 再次,我们对如何进行财产的保全、保全方式、保全部门以及保全的过程也有了系统的了解。以前,只是在课本学习基础的知识,到实践中才知道,书本的知识真的只是基础,在实践中,没有基础是不行的,但只有基础是万万不行的。实践中,有太多需要我们了解和掌握的。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准备了一个记录本,在记录本上将每个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案件的进展都非常清楚的罗列出来,这样,办理案件的思路就会非常清楚,也不会张冠李戴。也便于查询案件,当主任问起每个案件时,也能准确迅速的回答主任提出的问题。 具体将案件跟走一遍,也非常清楚的了解了法院在办案流程中遇到具体的程序问题是如何处理的。 总之,从程序上和实体上,都有了理性的认识和了解。虽然在这个时期,我未能真正的走进法院,但耳濡目染,我也学会了不少知识,对于这个实践空白的实习生来说,无疑是最大的成就。我非常感谢主任能给我这样机会。 我也非常珍惜的机会,只要是主任交代的事情,我必然会尽心尽力的做好。但是有时候,不是你认真就能达到你能达到的水平。记得有一次,主任接了一个简单的代书工作,交给我来写。我写的非常认真,也上网查询了很多,同时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进行了写作。但是,写出来后,当事人非常的不满意。主任又自己重新写了一遍,对照一下,果然有差距。那时候的我,还没有形成一定的法律思维和概念,写出来的文书太平民化了,不具有专业性。关于文书写作是需要不断修炼的。现在,回过头来看自己之前写的诉状,确实不够精炼和准确。 这段时间,怀孕上班,虽然辛苦但是内心非常充盈,只要我每天都有新的知识摄入,那么我每天就都在成长,生活就会变得有意义,我的律师梦就会更进一步。 3、生育后再接再励 2013年3月我拿到了法律资格证书,接着2014年4月份开始办理实习手续,而这个时候,我已经怀孕六个多月了。不得不回家待产。 这一时期,心情非常的平静。2013年6月15日,我们的第二个孩子出生,是一个男孩,我们如愿以偿。一男一女。做完月子,过完百天,我就迫不及待的想回归工作岗位,在征得家人同意下,我回归了工作岗位。 虽然回归了工作,但由于哺乳的需要,我中午需要回家喂奶。后来,为了方便起见,我准备了吸奶器,提前将乳汁保存起来,可是这样的效果也非常的不佳。故,在这一事情,虽然我拿到了实习证,可以协助办案,但是由于孩子的问题,所做的工作还是比较边缘。这是条件的局限性。对于女性来说,由于生理方面不得不面临的问题,就会影响到工作。因此,对于女律师来说,要抓紧结婚前的黄金时间,好好的提升自己。 2013年11月,跟随我们主任实习的一位实习律师实习期满,拿到执业证后,转到了其他所,之前的工作,主要由她负责。现在她离职以后,主要工作便由我来承接。我开始担当“大任”(我们主任基本上很少研究案件,基础的准备工作都由我们来完成,这样就给了我们许多的锻炼机会)。 4、跟随主任办理买卖合同纠纷 某日早晨,我来到办公室,主任突然让我和她去开庭。这是我拿到实习证以后第一次坐在代理人的坐位上,主任让我去做开庭笔录。我还没有开过庭,非常的紧张。在开庭过程中,主任突然让我发言,我毫无准备,主任看见我的窘态,决定自己来说。我意识到主任的表情,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差了,于是想尽量的弥补,认真的听取了举证,主任发表了质证意见后,我得到主任的允许之下,我发表了两点补充意见。主任根据我的补充意见提出了一个非常关键的观点,进而获得了法官的认可。最终这个案件得以调解结案。之后主任也给予了我高度的赞扬。 该案是关于发电机买卖合同。原告的观点是发电机已经生产完毕,被告应该付款。在原告提供的一组图片证据上显示,发电机的各个部分已经生产完毕,但是没有组装。当我提出这个点时,主任立刻重视到这个问题,迅速的翻看合同,合同上十分明显的写着组装成功,并非生产完毕。而对方提供的证据显示只是生产完毕,而没有组装。对方被我们的观点说服了,在这种前提下,法官主张调解时,双方都非常配合,这个案件得以完美的解决。 这个案件让我深刻的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的重大意义。同时,作为律师一定得认真的研究案卷,这样才能更好的把握,才能占据主动的位置。从而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5、装修合同纠纷,小试牛刀 某日,来了一位咨询的,说是朋友介绍来找我们主任的,主任见了当事人,收5000元的代理费之后,就把案件全权的交由我来办理。因为实习律师不能单独办案,所以主任找了一个我们所的执业律师,只要求开庭的时候出庭就可以。 第一次独立办案,有些许的紧张,但更多的是怕办不好,所以也格外的认真。简单的一个装修合同纠纷,我把它研究了好几遍,从对方的起诉状到证据,从开庭的流程到法律规定的研究,从答辩到质证,我都提前准备好了。在开庭之前也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交流。当事人非常认可我的观点和主张,并非常信任和大胆的交给我做,并且他不准备出庭。 很快就到了开庭的日子,与我搭档的律师在我到达法庭之前很早就到了法庭,并与对方律师进行了攀谈,具体谈论什么,我当然不太清楚。只是,当我来到法庭时,对方律师很不屑的与我说,“你是实习律师吧?”我说:“是的”。“那你要好好的跟你的指导老师学习。”看着他非常高傲的态度,我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回应他。(其实,当时的我在开庭前确实有一点小小的紧张。) 我坐下来,开始准备开庭。我将提前准备好的东西,按照顺序都摆放在桌子上,并进行开庭前的最后一次校对。一会,审判长到了,是一位女法官、很凶的女法官、似乎与原告很熟的女法官。对方是执业多年的律师,应该是经验丰富的律师,但表现却出乎我的意料,申请出庭作证,没有在举证期间提出;证人证言没有书写书面的材料;证人还在旁听席上坐着;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在旁边的法庭里证人出具证人证言。证人出庭时回答,都是律师告诉自己应该这么写的。对方整个开庭都比较混乱,虽然法官与他们相识,但也压制不住内心的火气,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火训斥。而我方由于准备非常的充分,开庭时井井有条,同时法律观点也获得了法官的认可。 最后的结果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我方胜诉了,我非常开心。第一个独立办理的案件获得了成功,不仅获得了主任的认可和赞赏,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虽然本案中,我没有拿一分钱的报酬,但我学到的东西是金钱不能衡量的。就是这个案件的当事人,在我后来独立执业以后,给我带来了不少的案源。至今,我们一直有联系。 6、印象深刻的批评带来的冲击 一宗故意伤害案件,我与主任会见完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叙述,需要写一份反应办案机关刑讯逼供的材料。主任让我来完成,当我完成以后,经过多次的修改和补正,觉得最起码能交代我自己的时候,我交给主任审阅。但当主任在修改的过程中,不断的发现写作纰漏的时候,劈头盖脸的把我臭骂了一顿。最后摔案而走,我的内心犹如五谷杂陈,脸红心跳,不知所措。但至此以后类似的问题,我绝对是重视起来了。在以后的写作中,我经常能想起主任的教诲。 那么,我的主要问题出在哪里?主任说我语文没有学好,写材料都没有主语,而我在写作时觉得,前面已经提到主语了,就没有必要一再地重复。主任对我“河东狮吼”后,在以后的写作中,我就非常重视这个问题。每写一句话都要重视这个问题。也许主任对我严厉了点,但是对我却是受益匪浅的。 7、玩忽职守案,无罪辩护获成功 案情:检察院指控一名国家粮食库主任在进行粮食的例行轮换时将5000吨粮食少轮换了426吨,存在玩忽职守的行为,故以玩忽职守罪起诉(该案涉嫌好几个罪名,这是其中一个罪名)。 该案在我进入该所之前,主任就一直在办理。庭也开了好几次,不过我没有介入。之后,检察院补充侦查证据予以证实确实存在少轮换426吨粮食的情形。法院通知再次开庭对新补充的证据进行质证。主任出差了在外地,觉得本案就是走一个过场,所以通知我到时去开庭即可,并交代没什么难度,只说对证据没有异议就行。 从来没有单独开过刑庭的我,对这两份证据进行了研究。并从网络上下载了很多资料查看,其中一份文件必须要支付货币才能下载。为了最大限度的将这个问题讲清楚,我自掏腰包下载了资料(虽然没有多少钱,但作为当时的我没有任何的经济收入,完全靠老公的支撑,这笔钱属于额外的支出,但为了案件效果,我觉得非常有必要花这笔钱。) 检察院指控少轮换426吨,刚开始我的辩护思路也是从有罪的方向研究的,但看了许多的材料以后,我觉得这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更不存在什么玩忽职守,因为这根本就是个物理现象,与任何人没有关系。在确定这个思路以后,我便开始精心的准备质证意见,看从哪个角度能说服法官,重新认识这个问题。 粮食在轮换的过程中,一共存在四个方面的因素能导致粮食减量,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水份的减量。根据不同的粮食,水分的减少比例也是不同的,作为本案的粮食(为避免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在此就不指明是哪种粮食了),根据中华库的水分流失统计标准,水分减少的比例有一个范围,我采用中间值进行核算,粮食会减少一定的重量。其次,是杂质的减量。将新鲜的粮食购置回来,进行入库时要进行过滤,在过滤的过程中,会将粮食存在的杂质去除,在去除杂质后,减量也有一个范围,我亦采用中间值进行核算,粮食的重量又减掉一部分。再次,时间的减量。将粮食在库中放置的时间长了,为防止发霉等,要进行晾晒时,会再次导致粮食水分的减少,一年的减量多少,存放五年的减量又是多少,同样存在着一定的比例。最后,虫害、鼠类减量。放置在粮食库中就会存在这种情形,且每年进行粮食的晾晒时,被糟蹋的这部分粮食就会被作为杂质去除掉,导致减量。 了解以上减量的方式后,通过各个比例的中间值进行计算时,计算出来的数值与426吨有些差距,不足以说服法官。之后我采用了范围计算方法,首先按照最低的比例进行计算分量的减少数额,然后按照最高的比例计算,计算下来以后,426吨的差额正好就在这个范围之内,那么粮食从5000多吨变成4500多吨就非常正常,就不存在少轮换的问题,更不存在他人从中牟利的情况。 从这个角度分析,能让法官更好的接受。在开庭前我确定了这样的思路。开庭当天,我们主任赶回来了,怕法庭不让实习律师单独开庭,所以来坐场,观点还是由我阐述。庭前,想让主任了解我的观点,主任满不在乎的拒绝了我,说你自己觉得可以就好,随便说说就行了,肯定是要定罪的,就是走走过场,我只好作罢。 开庭前我不免有些紧张,其实,我非常紧张。在检察官举完证以后,法官让律师质证,并准备收拾案卷准备离开。我拿出我准备的质证意见,颤颤巍巍的一字一句的念起来,刚开始紧张,大概三十秒以后,我调整好心态,开始脱稿进行质证,因为这个理论已经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法官认真的听着我的分析,一会若有所思,一会频频点头。由于检察官事先没有做准备,也觉得只是走个过程,也没有想到我会提出这样的观点,有些手足无措,但也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由事态发展,轮到发表意见时,也无任何意见发表。问到被告人的意见后,被告人喜出望外,表示赞同律师的意见,并用感激的目光看着我,我向她笑笑,之前,我们都互不相识。我们主任像醍醐灌顶一般,似乎突然明白了一些什么,又向法官说了一些其他观点,我记不得这个观点具体是什么了(由于当时太紧张了,发表完我的观点后脑袋就处于空白阶段了),总之似乎是这个症结按照我的质证意见解开以后,其他问题的疑惑点也顺理成章的解开了。法官休庭时表示合议庭会对这个问题进行慎重的考虑。 庭后,主任对我刮目相看,路上一直在夸我,并鼓励我继续努力。那时的我正能量满满的,心情非常的愉悦。 等待一段时间后,下判了。我的质证意见得到了采纳,这一部分的无罪辩护意见获得了成功。无比的开心,那时的快乐没有经济利益,一分钱的酬劳没有也非常的努力和开心。同时,只要付出辛苦和努力就一定能取得成绩的观点再一次得到了印证。 8、系列执行案件,无处不在的考验 银行系列贷款案件在我回归工作岗位时,大部分已经到了执行阶段。大额的案件在中院申请执行,小额贷款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个阶段所里的实习律师只有我一个,新来实习的都是还没有拿到实习证的,所以这个阶段的很多工作主要由我来负责。此时,主任不慎摔倒,不能来上班,因此我们的合作形式是主任有什么事情直接电话给我,我去办。后来,在法院留了我的电话号码,程序性的一些事情我就直接处理了。主任对我办事也很放心。 在这个阶段,主任让我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问询案件的进展,对于执行案件来说,进展非常的缓慢,基于当事人的催促,主任便让我一直问询法官。往往这个星期三刚刚问了案件的进展,下周二主任又让我去问询,刚开始法官对我还算客气,之后总是打电话,总是看见我,法官就有点烦了。我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挺难为情的。后来,为了避免见面时的尴尬,我总是自掏腰包给法官买包烟。法官看见我只是个小姑娘,也只是个跑腿的,也就不为难我了。我也渐渐的克服了胆怯和顾虑,慢慢的能与法官进行正常的沟通和交流了。同时,为了避免无知,我对关于执行的法律规定以及实践操作进行了系统的研究,针对个别问题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在实践中,将法律规定运用在实际的操作中,法律规定的条款立刻就变得鲜活起来,我也能更深刻的理解了法律规定的意义所在。为以后独立执业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作为律师,仅仅懂法是远远不够的,社交也是律师的必修课,而对于我这方面是空白。有一次,主任请法官们吃便饭,酒过三巡,在座的各位已经微醉,主任喝完杯中酒后告知我出去给她倒杯酒,我按照指示出去倒了杯酒,看似在正常不过的事情我却犯了大错。当主任喝完杯中酒用恶狠狠的眼神看向我的时候,我意识向自己真的是犯错误了。我理解错了主任的意思。或者是酒桌“文化”太缺乏了,或者是我太愚钝了,总之,我犯错了。主任立刻“剥夺”了我陪坐的位置。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这种场合,当时的场景我真的没有反应过来。事后,主任知道我是无心之错,没有刻意的去批评我。但我真的很内疚。我没有喝过酒,我也不知醉酒的状态是什么样的,我更不知当时在那种场合下,主任已经不能再多喝,我也根本不知道将酒换成饮料或者水该用什么方式加以隐藏,真的太无知了。 也许这是一种修炼。 但至今我还是滴酒不沾。 也许这是律师应该会的技能。 但我至今没有学会或者我从来没有想着学会。 9、实习总结 实习期除去在家待产、生产、照顾孩子的时间,我用在真正学习的时间其实是非常少的。但即使时间相对其他实习生相对较少,但在实习期间我也实践了不少。 有过欢笑,有过泪;有过批评,也有过夸奖。但无论经历了什么,都是一种无形的财富。从唯唯诺诺到从容应对,从机械跟从到独立思考,这里让我完成了法律学习者到律师的蜕变。 我感谢接收我的主任,是她让我没有因怀孕而错过实习期、感谢她从不吝啬的指教、感谢她放手让我去作案的慷慨。 我感谢实习期间遇到的弟弟妹妹们,虽然年龄稍长,但他们一直以平和的心态的对待我,让本应压力满满的我得以轻松过渡实习期。 我特别要感谢的是我的老公,在我没有收入的情况下一如既往的支持我的事业,在我忙碌时承担起照料孩子的重任,在我困惑的时能及时的给出意见。需要感激的方面太多,汇成两个字,就是“感谢”。 2014年7月份,我的实习期结束了,新的实习生又来了。按照当初主任给我讲的,我应该离开了,我应该去找寻属于我的另外的天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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