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法律求职
![]() 高考成绩出来了,考生们忙着填志愿,法学是一大热门,但是考生们知道法学各学科的门道吗?请看《法学学科鄙视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一条微博引起了法学生的关注:“教育部批准设立司法警察学本科专业。” ![]() 相对于爷爷辈的民法、叔叔辈的法理和儿子辈的商法,这个刚出襁褓的新兴专业,还有太长的路要走。那么,在这条法学鄙视链上,各法学专业谁才是王者? 一、经济法:“名字里都有财富,还有谁?” 这年头,大家出门在外靠的不就是兜里三瓜俩枣撑起来的底气? 经济法,名字里就带着贵气,贵气!$_$ 经济法老师就算不是最富有的法学老师,那也肯定是家底殷实,随时展露着富有的微笑。 连带着各路学子也争相投入经济法的怀抱,不仅是法考,就连注会也要将经济法设立为考试科目。 银行、证券、财税、土地、环境都被经济法纳入掌中,这样的经济法怎么会不富有到露出微笑。 不过虽然富有,但论谁最赚钱,经济法恐怕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二、商法:“谁,比我有钱?” 说起来最赚钱的法学科目,恐怕还真没一个能比得上它。 学习商法的学生以及商法老师,他们行走坐卧之间都带着一股富有的气息。一眼撇过去,狗大户的气质暴露无遗。 越有钱越膨胀的商法甚至公开闹起了脾气,要坚决和民法分个家。商法老师时常在课上普及一下:“我们商法啊,它虽然现在不是部门法,但它已经具备了成为一个部门法的条件。” 法考中分值的增加和考研中无数学子的热捧,让商法看着其他科目,不由露出富有的微笑,“真是一群贫穷的弟弟”。 看起来,商法还不得是法学里的大佬? 还真不是。 三、民法:“民商合一,听说过吗?” 商法要是敢管民法叫弟弟,民法怕是不答应。 “我们国家民商合一。” 这句话的威力丝毫不下于: “我比你有钱。” “我是你爸爸。” “我比你受欢迎。“ ”我是你爸爸。“ “商法就应该是单独的部门法!“商法这样歇斯底里的话,能换来的不过是民法老父亲般的微笑—— “儿子乖,都说民商民商,快别闹了。“ 连商法都不得不屈从于民法老父亲的淫威之下,还会有不服民法的? 还真有。 四、刑法:“你满脑子里,就只有钱?” 自打刑法出生起,就注定带着正义的品格。 在视金钱如粪土的刑法眼里,“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不过要是为了正义,这些都算什么。 钱算什么?我们追求的是精神境界。 某不知是否著名的刑法老师总爱在课上打趣地一句话就是:“同学们呐,你们看看搞民法那群人,满脑子都是钱钱钱,哪像我们学刑法的,内心充满正义感。” 何况刑法有严密的体系设计和堪称智慧结晶的理论构成。 这样一个品格高尚、还充满智慧的学科,谁还diss的了! 还真有。 五、刑诉:“听说你逻辑很精密?” 对于刑诉而言:“听说你们逻辑严谨,体系精密?抱歉,与我相比,只能算腐草之荧光与天空之皓月。” 论起体系设计的精密,刑事诉讼法还真是不输谁。 刑诉的法律规定已经达到了环环相扣的链式设计,恰如乌洛波罗斯,口尾相连,形成了完美的闭环。 知道啥叫链式设计不,知道啥叫完美闭环不,知道谁是乌洛波罗斯不? 跟我比智商,嗯? 论品格,刑法是实体法,刑诉是程序法,都是为了实现正义,惩罚犯罪。刑法有的品格刑诉又怎么会没有。 论逻辑,刑诉不服谁,论品格,还有谁能一战? 六、行政法:“管人?不好意思,我管政府!” 你们再厉害,说来说去管的不主要还是人吗? 格局太小,格局太小。 行政法身为一门规制政府机关的法律,可是牢牢钳制着政府机关的权力,给公权力架起了一座牢笼。 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更是成为公民面对公权力侵害时的强大依靠,敢于成为公民对抗公权力侵害的依仗,这样的勇气和规制政府的权力不得不让人肃然起敬。 而选择学习行政法的同学们也个个心怀理想,大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气概。 七、宪法:“别说了,我知道,我顶。”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却只能在旁边静静看着其他学科互相鄙视。 (但是:不说归不说,我实力有多强,在坐的各位心里要有点...数。) 学民商法能去哪?去投行、券商。 学经济法能去哪?去商务部、证监会。 学刑诉能去哪?去红圈所、精品所。 我们呢?抱歉,我们只去党群机关。 你行政法再厉害,不也就规制政府机关吗? 作为根本大法,宪法规制着整个国家的国体、政体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一个国家可以没有经济法、商法,但绝对不会没有宪法。 宪法早就是所有现代文明国家所公认的文明国家的必有标志,一个没有宪法的国家根本不能被称为是一个拥有法治文明的国家。 而且无论是商法、民法、还是刑法、刑诉,都是从表面去解决法律问题,作为根本大法,我们从来都于国家同呼吸共存亡。 八、三国法:“我管国家,你们呢?” 你再厉害,不也就管一个国家吗?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虽然诞生的时间相对晚一些,不过诞生的初衷就是为了规制各国间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 三国法规制着国家间的空间、外交、经济甚至是不同国民之间的交易、婚姻,消弭着各国间大大小小的冲突,为和平默默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而学习三国法的同学们也毫无疑问地站在时代浪潮的前沿,每个都是fashion的Jack 和 Rose。 如此看来,站在国家间角度,又包含着刑法、民法、诉讼各法的三国法才是当之无愧的学科之冠。 别着急,还有呢。 九、法理学:“你们随便,Who cares?” 这些学科间的鄙视在法理学看来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毕竟法理学包括的可是各学科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 “你们随便玩,我要在哲学的世界里继续沉思。” 不过偶尔从沉思中醒来,法理学怕也是想问问自己:“我这么有趣和高深,为什么就是没人愿意学呢?” 但不论其他部门法如何发展、变化,都始终处在法理学为他们建立的框架之内。 而法理学就是法学世界的总设计师,每时每刻都在思考着法学最本质的问题,将法学世界搭建得更加完善和牢固。 不谈实际作用,单从学科角度而言,法理学才是实际的各学科统帅,这点每个法律人都有着共识。 不信?你看。 ![]() 以上就是参与法学鄙视链的所有科目了。 等等,是不是忘了什么? 十、法制史:“怎么?我不配拥有姓名?” 法制史已经到了其他学科连鄙视都不会有的地步了。 想来默默蹲在墙角的法制史还是很希望能得到一些关注,哪怕是鄙视的眼神也好。 但实际上比起对宪法有什么用的调侃,法制史在大家心目中就真的是什么用都没了。 就连法考,都只是占着区区十几分,以至于同学间还流传着一条屡试不爽的法考复习诀窍——当你感觉时间不够用的时候,把法制史弃了吧。 法制史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可见一般。 但有个不争的事实是:能教法制史的教授,往往也能教刑诉、民商等学科;但教其他学科的老师,大多教(降服)不了法制史。 现在,还会说wuli法制史low吗? =结语= 法学学科的鄙视链中,还有很多没有提及的细分科目。 事实上,所有法学科目可是法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抛开功利的念头,每一个科目都是独一无二的,都值得被认真对待和学习。 在以上学科中,谁才是你心中的「法学之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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