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经验 2008-02-19 收藏 : 0 查看 : 657 评论 : 0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在司法考试备考初期,什么最重要?计划,一定要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 在制订计划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学习要结果。 2.在做题的过程中,注意考查记忆的准确性。要讲求阅读的效果。 3.在学习的过程中,善于归纳总结,不断寻求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二、制订计划要由松入紧。 2.学习强度逐渐增加,避免疲劳作战。 3.让学习状态程上升趋势。 4.培养学习乐趣。 三、制订计划切实可行。 2.计划应尽量保证三轮的学习轮回。这样可以在无形中形成反复记忆。 3.计划贵在坚持,不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一定要执行。 四、注意学习方式。 2.注意细节,司法考试不同于基础教学,有些地方考得很细,所以在复习时一定要细,不求甚解是不可取的。 3.不可过分拘泥于细节,对学术争议、疑难杂题知道即可,取一解而信之,考试中这种题的比例很小,不可因小失大。 4.司考复习,信心最重要。要有信心,有信念,有决心,有勇气,有毅力,有准备。 5.选对最佳时间段和最佳状态学习,如果状态不好可以适当休息一下。过于强求,会产生腻烦情绪,造成不必要的压力。 抛砖引玉,希望大家多多交流。 =延伸阅读= [08司考必读]指导大家如何制定2008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