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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朋友约出来喝酒,有点好酒又能喝酒的我从来不惧怕聚会喝酒,反而有时候无聊、悲伤、无处发泄的时候还喜欢叫几个朋友感情深一口闷,不过最近事务缠身,实在不想浪费些许时间应对这些应酬。奈何此朋友亦是良师益友,亦是社会资源广泛,每次吃饭都能认识一些新的朋友。思考片刻,我还是抛下准备网上立案的事,匆匆赶过来。 此兄长为人极好,又是我直接领导,对我照顾颇多。晚上不知是否刻意安排,找了一个所在区执行局的小伙子,此小伙子是我校毕业,在校期间曾在我这位兄长手底下干过勤工主任,还当过“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对我这位兄长可谓感恩戴德、言听计从。 小酒一喝,该小伙慢慢控制不住自己,话渐渐多了起来,开始与隔壁的我健谈起来,“陈律师,我跟你说,不是我吹牛,平常我都是不跟律师吃饭的,今天晚上多少人叫我吃饭,我都没去,就来这边”,转头跟旁边另一位朋友说“下次你找律师就让他到我办公室泡泡茶,这边律师我都认识,我让他给你收最低价,他不敢不答应”,又转头对我说“我官虽然不大,但是我们局权力相当大,有事找我,大事不一定,小事还是没问题”……此小伙子明显已经喝多了,但喝多了更能显示出人的本性。我虽对他的言语充满鄙视与不屑,但律师的身份告诉我,善结良缘;人生的也经历告诉我,小人更不能随便得罪。 从一个小小的执行局工作人员的眼中可见,律师在权力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电视剧里律政佳人的光鲜不说是骗人的,也是极小的一部分而已。我所见过的律师,特别是年轻的律师,对当事人客客气气,对法院仲裁委唯唯诺诺,生怕做错任何事,从早忙到晚,从周一忙到周日,面对裁判者永远只是个乙方。律师不易,年轻律师更不易。当然,即便如此,我们依然是个有社会理想、有法治信仰的人,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坚强拥护者。 |
最新评论
嗯嗯
我都没啥想法了,带一个大标的的执行案件,半夜外地出差,被执行局的人要求安排,酒吧或者商务KTV场子,因为在外地被骂骂咧咧的怼了半个小时,最后还是妥协安排了,他竟然不去了,习惯就好了,司法整顿的时候这位仁兄还是夜夜笙歌,习惯就好,惹不起躲得起
没看懂
你是没带几包烟去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