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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入职登记表》相当于给公司挣钱,员工越多,挣的越多!

法律实务 法眼天下2021-07-16 收藏 : 0 查看 : 1758 评论 : 15

原创作者: 白锋高律师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律师为什么建议要与新员工签订《入职登记表》呢?

主要是因为与员工签订了《入职登记表》可以减少很多的用工风险,当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损失和避免给公司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

可以说,公司与员工签订了设置合理的《入职登记表》,就相当于给公司挣了一大笔钱,员工越多,挣的越多!

1.公司与员工签订《入职登记表》的好处具体有以下几点:

(1)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要求公司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公司可以此主张视为与员工签订了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当做一份十分关键的证据提交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因此,可以避免给公司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比如,公司招聘一名新员工,月工资为1万元,入职时签订了有主要劳动合同条款的《入职登记表》,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慎遗失了,该员工一年后离职,如其离职时与公司或公司的负责人产生不快,或本人经济遇到困难,发现公司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利可图或可以报复公司时,就可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11万元(1万元 × 11个月)。

那么,公司如果确实无法拿出书面的劳动合同,那就有很大的可能,会被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该员工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11万元。

如果,再有其他加班的情形,而公司又没有设置合理的工资结构,则可能会产生更大的损失。

但是,如有《入职登记表》,则律师就有机会主张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11万元给该员工,也可以避免很多其他不必要的损失。

(2)如未签劳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遗失,可以作为入职时间的证明,这对计算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十分重要。多一天,公司就有可能要多支付员工半个月或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如事后发现员工入职时,提供了虚假材料或虚假工作经历,如学历、学位造假等,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合同无效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无论员工工作多久,都可以不用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如公司有其他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

(4)《入职登记表》中按当地最低标准约定了基本工资和工资结构,当发生劳动争议或员工发生工伤时,可以避免被员工要挟支付高额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加班费、绩效奖、业绩奖或工伤赔偿等

2.《入职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如下:

(1)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学历、专业、学校、职称、员工的照片等;

(2)入职时间、工作期限,入职部门和岗位;

(3)入职时的工资待遇、工资结构;

(4)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5)家庭成员和紧急联系人及他们的联系方式;

(6)员工签名栏;

3.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入职登记表》的注意事项:

(1)要求员工提供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作为附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建议让员工签名和署日期,并盖上“经核对,此件与原件一致”章或让员工手写上去;

(2)要求员工提供上一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

(3)其原单位属于用人单位相同或同类业务竞争对象的,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免除其竞业禁止义务的证明,可以让员工签《入职承诺书》;

(4)特殊行业,需要员工提供最近的《体检报告》、《健康证明》等;

(5)最后要求在《入职登记表》当面签名、署日期和按手印.

4.为便于大家直观理解和实际操作,我制作了一份《员工入职登记表》的模板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员工入职.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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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5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sobad 2021-7-15 21:03
以后给公司做法务的时候,这个可以用上!
引用 cobico 2021-7-16 12:10
实务干货
引用 开心啦 2021-7-16 13:11
打工人真辛苦,变着花样的被玩
引用 红鹤2012 2021-7-16 16:25
这水平,低洼的可以。
引用 manibi 2021-7-17 10:48
红鹤2012: 这水平,低洼的可以。

你也不咋地
引用 善良的朋友 2021-7-17 15:55
很好
引用 lo0118 2021-7-19 06:42
我想知道哪个地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基本工资算的
引用 陈凌 2021-7-19 21:48
入职表绝对代替不了劳动合同,作为律师绝对误导做人力资源的
引用 陈凌 2021-7-19 21:48
我在企业做了近六年hrd,该签劳动合同一定要签。
引用 陈凌 2021-7-19 21:50

哥哥,入职表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根本没有这一说。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层面
引用 白锋高律师 2021-7-20 12:07
陈凌 发表于 2021-07-19 21:48
入职表绝对代替不了劳动合同,作为律师绝对误导做人力资源的

你确定你没理解错误?

建议看我的文章《老律师免费教你如何建立公司人事合规体系》之后再做评论。

引用 经典王 2021-7-20 20:04
防范用工风险
引用 xfwZgPHKt 2021-8-15 07:20
有的单位根本就没有和员工在用工登记表约定工资和试用期
引用 有情怀的学渣 2021-10-17 22:41
用这种方式的公司应该也不会是什么主流大企业,鄙视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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