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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告喜欢聘请吹点牛的律师! 提起诉讼的原告,基本认为自己会胜诉,他们很少会考虑诉讼不利,主观上也不愿意听诉讼不利的忠告。 这些心理,也被一些律师所利用,本来诉讼面临很大的风险,但这些律师有意无意地淡化它。 而老实的律师或胆小怕事的律师,却反而会夸大困难。 所以,原告当然喜欢并聘请吹点牛的律师。 2、善于迎合当事人的律师,被当事人推着走! 基于尽快维权,尽快脱离困境,尽快见到打击被告的效果等等,原告一般都希望律师快速推进诉讼进程,而善于迎合的律师,也不愿意忤逆原告,往往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就推进诉讼。 3、硬着头皮,推进诉讼的律师 故,一旦原告的软肋被被告或法官抓住,形势大转,原告才手忙脚乱,想尽快补救,律师,则更不敢忤逆原告,也不敢承认准备太不足,仍硬着头皮推进诉讼,最终,烧成一锅夾生饭。 4、在有不利于自己当事人的情况发生时,律师要敢于撤诉! 现实中,也有许多这样的情况,律师和当事人认为本方的诉求很成立,但法官不这样看,明显显得不支持,这种情况下,律师可以建议撤诉,先避一避,然后过一段时间再起诉。 律师千万不能和当事人说:“一审不支持,我们上诉,二审肯定支持我们”!世界的奇葩之处在于,即使一审″错″了,二审没纠正的,也很多。 但,如果撤诉后,等到时机成熟时再重新起诉,此时,新任法官观点有可能与前任法官明显不一,而作出利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决。 5、明白了吧? 当你在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后,虽然你这方有理,但因准备不足,且法官有明显不支持你方的倾向时,就要敢于撤诉。有时候,会撤诉的律师,才是好律师! 更多:从律路上,精彩故事! |
最新评论
水友,你都刷成元老了,还用得着每贴必刷么
有可能重复起诉,滥用诉权
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确实是!
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不是吧?
确实是!
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你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