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经验 2008-09-24 收藏 : 0 查看 : 760 评论 : 0
文章来源: 中法网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C 〖解析〗(1)李女士在2008年3月1日(期日)生下了张先生,产生了母女关系、抚养关系、肖像权关系等等,这些恐怕不是当事人自主设立的。排除A。(2)民事主体有“二主体说”和“三主体说”。相对于C项,B项具有不确定性(C项没有争议)。从技术角度来看,要排除。二、三个月前,在指导研究生(Q吧) 的会议上,我与一位老师就“二主体说”和“三主体说”有了“对抗事件”。本题的B项也会引起争议。(3)如债权的客体是行为,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签订合同,使一方承担不作为的义务是不足为奇的。C当选。(4)从意定之债,就可以想到排除D。 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 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 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 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答案〗A 〖解析〗(1)排除D。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43条的规定,因为甲有过失,没有发生严格意义上的风险。(2)排除B、C,因为个人合伙是“责连带”。(3)选A。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 〖解析〗(1)排除A。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他物权,房屋是自物权,这是两个权属关系。(2)选择B,排除C、D。《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答案〗A 〖解析〗(1) D是对无主物的先占,是原始取得(第一手取得、不根据他人的意思取得)。(2)C是原始取得(第一手取得、不根据他人的意思取得)。(3)剩下了A和B。法大的出题老师们均认为就遗嘱继承的取得为继授取得(当然这种观点也是正确的),因此选择A 毫无问题。(4)关键是B,法定孳息的物质表现是货币,除了生产货币者,对货币的取得均是继授取得(货币没有交给你的时候,你还没有取得所有权)。
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 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答案〗C 〖解析〗(1)排除A,因为存在浮动抵押的规定。(2)排除B,因为动产抵押是登记对抗主义。(3)选择C,理由同上。排除D,因为还要看丙是否为恶意(恶意不受保护原则)。(4)本题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
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答案〗A 〖解析〗我在讲课的时候多次强调,公证遗嘱只有三种推翻方式:(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
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答案〗? 〖解析〗收养年龄是绝对14岁以下吗?民总夜话(5)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20.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 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 〖答案〗A 〖解析〗(1)本题是反问。(2)既然A是错误的,其他就是正确的。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ABC。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答案〗BCD。 〖解析〗(1)A是幻想管理,排除。(2)可以兼为自己的利益,选择B。(3)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不受行为能力的限制。选择C。(4)无因管理的本人,亦可为不特定的的多数人(此为价值判断)。选择D。
A.承揽合同之债 B.委托合同之债 C.侵权行为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D。 〖解析〗(1) 拍摄照片为提供劳动成果的合同,故选A。(2)委托合同为提供劳务的合同。故排除B。(3) 本题为侵权型不当得利,故选择C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