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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司法考试前 你需要三思

法考随笔 2009-01-15 收藏 : 0 查看 : 505 评论 : 0

原创作者: “科尔多巴”转载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司考不过是一件布满虱子的华丽袍子,我今年过了,可我非常后悔把人生最宝贵的时间耗费在这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考试。

  做任何事情都应顺势而为,一是顺应大势,即大环境,只有顺应大势的人才能有作为,否则只会逆水行舟。中国经济经过30年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并不意味政治、法律等方面也取得思想解放和发展,中国有几千年的官本位意识,有其特定的本土文化和思想,“公务员热”就可见权力在中国社会之重要,目前的中国更象一个高智商的3岁神童考上博士研究生,或一个获得巨大财富的暴发户罢了,神童虽然智商高并不象征他的其他各项指标高;暴发户有钱也并不意味着他的综合素质就高,中国的法治环境还远远达不到大量需求法律人才的程度,法治的兴盛意味着社会的高度平等和相对自由的盛行,而现在的法治仅仅是初级阶段的萌芽罢了。

  二是顺应小势,即个人的自身优势,即个性、思维模式、职业生涯积累等等,基于中国大环境的特殊需求,在中国最适合司法考试的人只有两种人:一是有司法背景的人,拿到证书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司法系统(即使没有证书几进几出司法系统的人也不少见,就象自由进出自家大门一样方便,反正进去后每年可以有2、3个月的时间带薪考试,慢慢熬吧);二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既然进了这槛,也只能先拿了证再说。最不适合考试的人是30—40岁左右有一定阅历和工作经验的人,这类人已经在某一行业工作多年,有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人生阅历,足以解决生存问题并谋求发展,同时上有老下有小,正是人生负担最重的时候,又何必凑这热闹,把一区区考试作为证明个人价值的方式,给自己和家人凭添诸多压力和不便,人生苦短,除非真有必要拿这证书,否则还不如自己找些法律书看或读个在职法律研究生,苦考几年拿了证书又不专业从事相应工作,证书有何意义?所学的那点浅薄的应付考试的法律知识过了几年还不是忘到爪哇国去了,惟有一纸证书显耀而已。

  有些人把司考喻为“第一考”,把通过考试作为证明自身能力的方式,近几年的通过率提高也让他们深深感到失落,认为证书的含金量降低,不能展现个人价值。我觉得这种想法挺有意思,考试毕竟只是考试,一张门票而已,能说明什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古今中外没证书的人很多, 可并不妨碍他们对人类对社会的影响力,倒是那些曾经被炒得轰轰烈烈的各种状元,如今鲜见踪影。以高分通过司考的人并不能证明未来就是一司法精英,有法律职业证、研究生毕业证等含金量很高的证书却连自我介绍都作不好、更不用说专业分析的人比比皆是;相反,没通过司考的人也并不意味就是一低能儿,司考考的一部分是法律知识,但还有很关键的一部分是个人机遇和出题人的思路和学术水平,出题人能够出题并不意味他出的题已经能够完全展示考生的法律水平,他也在学习如何出题,考生有一部分能力是要适应出题人的个性化出题模式,而不是法律知识,出题人通过考生提升自己的出题水平,就象医生用病人不断试刀提升自己的医术一样。

  在我参加司考之前,我有一份很好的工作,足以让我买房买车,出于对法律的憧憬和个人职业规划,我放弃了那份工作参加到司考队伍中,一考就考了几年,人生的很多必做事项都不得不搁浅,在此期间,饱尝人情冷暖,也从社会深层次了解到法律在中国的价值,现在虽然通过了,但我的法律知识也仅限于一个法律框架如此而已,我解决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还不如没有高等学历,在社会摸爬滚打二十多年创立一份产业的我的老板,我相信很多通过考试者的法律能力也不过如此,有什么理由炫耀、又有什么必要为了彰显个人能力而为含金量的高低喋喋不休?真正优秀的游泳选手的价值是体现在赛场上,而不是微不足道的理论考试,法律也如此。

  为了曾经的一个炽热梦想,我付出了人生最大的代价—时间,末了却发现只是了却个人的一桩心愿,当然除了获取些许法律知识外也有一些人生收获,但我觉得这些人生收获恐怕还不足以让我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如今一切又得从头开始,而我的时间已悄然逝过。

  司考不过是一件布满虱子的华丽袍子,希望后继者三思而后行,人生还有很多比一项考试更重要更有价值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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