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法考题库 | 法考模拟考场 民法试题讨论 | 民法题库 | 民法测试 民诉试题讨论 | 民诉题库 | 民诉测试 商经试题讨论 | 商经题库 | 商经测试
法考历年真题库 | 法考试题讨论 刑法试题讨论 | 刑法题库 | 刑法测试 刑诉试题讨论 | 刑诉题库 | 刑诉测试 行政试题讨论 | 行政题库 | 行政测试
  • 收藏

司考不应该分3级 把司考分笔试和面试比较可行

法考随笔 2009-06-27 收藏 : 0 查看 : 839 评论 : 0

原创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拜读了《检察日报》5月25日刊登的《把司法考试也分为初中高三级如何?》一文,很欣慰有人继续撰文将有关司法考试的话题引向深入。然阅读完全文,却发现该文的一些观点是站不住脚的,特提出来,与作者并诸位读者商讨。
  
  文章首段谈到,司法考试应回归其资格考试的定位,与教师、医师、会计师等资格考试一样,唯一的考量标准是专业技能。作者搞混了一个常识问题,书面考试一般考什么?是技能吗?非也,考试具有天然局限性,所有的书面考试考的都是知识。对技能的考察一般是通过让考生动手实际操作来进行的。因为技能和知识是有区别的。知识侧重于理论性,技能侧重于实践性和操作性。技能的要求高于知识,拥有知识并不等于就拥有技能,还需要进行一定的实践锻炼方可具备,而拥有技能也就等于拥有了相关知识。教师、医师、会计师等资格考试一般分为笔试和实践操作(面试),在笔试中考也都是专业知识,只有在实践操作中才考专业技能。司法考试即使回归到资格考试的定位,如作者所设想的加上实践操作环节,它的考量标准也不是唯一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仍然占很大的比重。
  
  作者又谈到,司法考试不应关乎学历问题,学历是学习的经历,不同于学习的能力、学业的水准。能以正当途径通过司法考试即说明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因此,报考门槛可放宽。这种说法也是需要推敲的。想问一下,合格的法律人是什么样子的?是只具有法律知识水平的法律工人吗?非也!合格的法律人不但要具有法律知识,还要具有一定的法律信仰和法律精神,还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这些怎么来?除了在法学院进行正统的学习之外,我觉得没有更好的方法了。因为法学院的学习经历不单单是一个学习知识的过程,它还是一个塑造法律人人格、提升法科学生综合素质的过程。严守学历门槛,就是法律人学习经历的一次筛选和把关,也是保持法律人队伍高素质的一种表现,怎么能说不关乎学历呢?
  
  作者还认为重视法律职业思维和职业信仰的司法考试,不正可以藉此承担其引领法学教育迈向素质培养的重任吗?司法考试确实重视职业思维,大量的富有法律思辨的试题就是明证,这个观点可以说得过去。而对职业信仰,司法考试怎么重视?我实在看不明白,作者也没有进行深入的说明。信仰固然重要,但也是一种很虚的东西,复习和考试的时候,没有哪个人想着什么职业信仰,大家只有一个目的:通过司考。还是那句老话,信仰只能通过法学院四年扎扎实实的教育和学习来培养。
  
  允许在校生参加司考,司法考试不会像作者所说的引领法学教育向素质教育发展,而只会陷入应试教育的圈子。按照惯例,大四第一学期开学不久就是司法考试,如果要参加司法,那么大部分学生从大三第二学期初(有的学生可能更早)就要开始准备复习,而这时候他们的课业还是比较重的,一些重点科目都安排在这个阶段。为了复习司考,他们难免会选择性地上课;难免也会减少一些本来有助于提高综合素养的活动,如法律社会实践、到图书馆读感兴趣的课外书籍等;难免会产生考试的压力。而在未允许本科生参加司考之前,法学教育制度就已经非常功利,许多法科学生在大学里成天忙碌于考各种各样的考试,现在又加上一个司法考试,法科学生能轻松吗?这不是应试教育又是什么?
  
  作者最后建议,建立分层分类的考试体系,将司考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档次,通过者,相应地颁发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证书。这个建议把简单的司考复杂化了,增加了考生负担,也没有结合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以法律人的主体法官、检察官、律师来看,法官检察官实行等级管理制,通过司考,具有一定工作年限者,可任命为法官或检察官,然后随着法官检察官工作年限的增加、职务的提升,法官检察官可以依法获得晋升,一级、二级……逐步到高级法官或检察官,甚至到大法官或大检察官。这个级别晋升,虽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但基本是以法官检察官的个人工作实绩为依据的,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如果搞“三级”司考,怎么样与法官检察官等级配套,我觉得还是个大问题,因为两者兼容起来比较困难和复杂,是否又要对法官检察官等级进行改革折腾?再如,从事律师者,应该通过哪一级考试?是初级还是中、高级?通过初级的,是不是就不能开展某些业务?这显然是不合理不科学的。律师的发展是通过市场来调节的。业务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的律师终会占领市场,走向事业的成功,反之则会被淘汰出律师市场。
  
  关于司法考试改革,早在前些年坊间就有传闻要将司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上半年进行笔试,笔试通过者,再参加下半年的面试。笔者认为,这个举措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质量,是可以考虑的。通过笔试,可以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通过面试,可以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至于专业技能如何测试?这个可以在面试中有所体现,但要完全测试出个高低,真的很难,这是由法律专业技能成长规律所决定的。法律人专业技能成长不会一蹴而就,需要法律人通过亲身参与一件件案件的办理日积月累来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司法考试可以不用测试技能。因为法官检察官等级的晋升就是一种测试,当事人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满意就是一种测试。

    进入本文论坛地址http://bbs.xuefa.com/thread-70310-1-1.html交流讨论!

    文章作者:学法网xuefa.com会员prince_铭转载,原作者不详。如原作者看到此文,请联系xuefa.com@163.com 加注,谢谢。

    注意事项: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 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赞一个
法考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