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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具备 涵盖多个领域

立法动态 2007-09-10 收藏 : 0 查看 : 811 评论 : 0

原创作者: 本报记者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我国已经具有以宪法为根本、以残疾人保障法为特别保障、涉及数十部法律法规组成的残疾人法律体系,上起国务院、下至社区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包括康复、就业、教育、扶贫、维权、文化和体育等多领域组成的残疾人业务工作体系。关心残疾人、关注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厚。

    汤小泉说,去年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更准确地掌握了全国及各省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和生活状况,为国家研究制定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新政策、新举措提供了有利条件。今年3月,我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今年5月1日,国务院批准的残疾人就业条例正式施行。

    汤小泉说,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举办残奥会,给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在残奥筹办的推动下,近年来,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明显进展。“十五”期间,我国有64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入学率进一步提高,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平均达到80%,残疾人就业率稳步上升,700万农村残疾人脱贫,516万城乡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特殊艺术和残疾人体育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汤小泉说,去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830万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帮助中西部地区100万名农村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使农村32万户残疾人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让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75万人。使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性体育活动得到普及。纲要执行一年多的时间,效果明显,各项任务指标超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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