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经验 2009-08-29 收藏 : 0 查看 : 362 评论 : 0
文章来源: 海天教育
在司考冲刺的最后几天里面,今天我们邀请司考名师为大家谈谈冲刺阶段刑事诉讼法的复习计划与复习技巧。 主持人:大部分考生在冲刺阶段主要是背法条,有些人只是做题,还有的看老师的讲义和自己复习中的笔记,这些复习方法您比较赞成那一种,请您给大家谈谈冲刺阶段刑诉法如何复习,才能有所突破? 专家:这里我想谈一下这一阶段如何处理法条、教材、真题和讲义之间的关系。 一、法条。 1、从分类上讲,一来可以分为刑诉法典和其他司法解释;二来可以分为一般法条和重点法条。 2、我们在复习中要注意,1】现阶段要以司法解释和重点法条为主;2】复习法条关键是抓住提点的能力;3】注意综合刑诉法典和其他司法解释中针对同一问题的规定。如刑诉法规定,违反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警告。但司法解释中又规定除了警告还要进行训诫。再比如,附带民事诉讼,不光要关注一审中的问题,实际上附带民事诉讼的上抗诉问题是很重要的点,应注意综合把握。 二、教材。 教材市场上有很多种,你看一种即可。对于刑事诉讼法这门而言,如果本科阶段曾学习过该课程,我始终认为应当以法条规定为主。将教材作为字典工具书使用,法条复习中遇到不懂的,查一下教材。 这一阶段如果看教材,应当着重看教材的前面,即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部分,如刑诉的价值,功能、理念、原则、意义等等。近年来卷四还没有考过诉讼法理论的论述题,不好说今年不考,可适度复习,加一句,记得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真题。 真题肯定是最好的复习材料,不要做了一遍两遍就腻烦了,不是让你背过它选什么,重要的是把握真题每一个题每一个选项后面所涉及的知识点,实际上把真题所涉及的法条如果全部标注出来,就是重点法条。各类司法考试真题测试(年度、分科、综合)>>> 这里要说的是,真题和法条、教材并不冲突,真题就是动态的法条和教材,是对他们的运用和演绎。很多同学都问以看什么为主。我要说的是如何把握他们的关系是合理复习司考所必须要面对的大问题。我的观点是实现动态平衡。在复习之初,应当以书和法条为主,吸收基本知识是当务之急,以题为辅,题的作用是保证你看书和法条的方向感不偏离。复习之中,书、法条和题目可以相互均衡一些,以书和法条的知识点用题来检阅,通过做题来巩固书和法条的东西。复习之末,即这一阶段,应当以题为主,这一阶段不是让你去背诵一些基本知识的时候,而是通过大量真题的过程,锻炼你提炼考点,识破陷阱、将死的知识点活学活用的过程。真题务必反复研习,复习之初可以先做年头远一些的,最后做近几年的。 四、讲义及笔记。 讲义是授课老师在讲授课程时的提纲性材料,笔记则为学生们的课堂记录。讲义的作用是巨大的,他不仅体现在有利于学生的课堂学习。更关键的是对于现阶段的意义,提纲挈领,是考生形成体系感。考生可以通过阅读讲义形成对刑诉法的体系性复习,不要指望讲义能提供多少知识量,他的作用在于形成学科体系,考生可以参照讲义和笔记来反射该学科的具体内容,每天临睡前看一遍,收益无穷。 总之,以上几项之间没有冲突,只是在不同的复习阶段,针对情况各有不同的侧重而已,但背后却体现出一个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 主持人:大部分考生往往对刑诉法的重要考点或者一级考点不清楚,请左老师给大家指导一下。 专家:刑诉法从体系上讲主要包括概述部分(概念、基本理念、目的、价值、基本原则等),总则部分(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刑事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具体程序部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三大块。 由于刑诉法不同于商经法、三国法等考试科目,刑诉法可以说都是重点。在复习时只是侧重略有不同。概述部分涉及到的是刑诉的基本原理,是更个刑事诉讼的根基和基础理论,因此,这一部分主要复习时主要是以理解为主,以应付大题准备为主。而总则部分和具体程序部分则以背诵题点为主(注意不是背诵法条),以应对客观题为主。 虽然都很重要,但是有些考点也不是年年都考,考生应当尤其注意以下年年必考章节的复习: 管辖(立案管辖、级别管辖、军队与地方互涉管辖等)强制措施(五个,另注意拘传和传唤,拘留和扭送、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区别)刑事证据(证据种类、证据分类)起诉(起诉、不起诉)审判(审判组织、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主持人:刑诉法比较容易失分的地方有哪些?如何克服? 专家:刑诉法实际上是一门笑着进来,哭着出去的科目。这门课的复习主要以法条为主,因此看似容易。但实际上刑诉法的命题变化多端,想拿高分也不是非常容易。 刑诉法容易失分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题不认真,务必看准让选正确的还是不正确的。 二、相似制度比较不清:如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休庭情形比较;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比较;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比较等等。此外,相似规定刑诉与民诉、行政诉区别等。 三、应当还是可以。 四、期间记忆不准。 五、起算点容易搞错。#p#副标题#e# 六、主体记忆不准确:如申请回避的主体,申请取保的主体,上诉主体等;外国人犯罪还是被害,未成年人犯罪还是被害七、决定裁定分不清:如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即将被执行死刑的张某的判决可能有错误,应当裁定而不是决定停止执行。 八、主要司法解释把握不错,但其他司法解释把握不足。如有关附民的,简易程序的,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未成年人案件的等等。 九、逻辑陷阱。从情理上说的过去,但却不是法律规定。如检批捕的,公安撤销案件,报告一声即可等。 十、法条综合能力不强。善于将同样规定的相关法条全部收集在一起做专题复习,形成笔记或者批注。 总之,要经过不断的练习真题方能提炼出以上陷阱并加以克服。要站在出题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主持人:如何从容应对刑诉卷四主观题?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 专家:刑诉法体现在卷四中主要可以出案例挑错题,司法文书题和论述大题三种形式。 一、案例挑错题。实际上挑错题好做,一般只要认真复习了都能挑的出来,但是,想要挑全不容易。这需要对案例每句话进行分析,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一句话里一定要有一处错误,有时两三行里没有一个错误,有时一句话里程序错误有两处以上。该题技巧性不强,只要认真复习了法条知识,应当没有问题。 二、司法文书题。司法文书主要考查大家两个方面:格式和内容,需要大家一方面要记住常考、可考的几种文书的固定格式,另一方面需要大家具备从题干中总结案件事实的能力。也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 我国司法文书上百种,但是常考的确只在十种之内,比如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书,自诉状,辩护意见等等,比如填表式文书和判决书等不太具备可考性,一个太简单,一个又太复杂,字数太多。经过适当练习,文书题实际上是送分题。 现在有一种观点是文书题目将会逐渐退出司考舞台。一来文书过于注重格式,经过练习都可以掌握,无法有效评测考生法律水平;二来文书主要由检察院、法院等专门机关使用,而大多在校生则感觉生疏,有照顾检法之嫌。 当然,今年是否考司法文书我不好表态。我认为大家可以复习,但不宜投入过大精力和时间。重点把格式掌握即可。 三、论述大题。近年来考过罪行法定,考过公平正义,考过法理学等等,但还没有就诉讼法原理考核过大家,但实际上诉讼法原理博大精深,其中又以刑诉法原理更加突出。刑诉问题的处理关系到社会问题,政治稳定,被称为小宪法,比如从司法独立、司法中立、控辩平等、审判公开、辩护原则、人权保障、程序正义、法律监督等多方面都可以命题,大家应当着重注意对刑诉法概述部分的复习。 另外,论述题还有另一个趋势,就是需要结合不同的法学学科进行答题,如出了人权保障这道题,可能只从刑诉法角度进行答题得不了高分,必然要涉及到法理学中人权问题,宪政问题,刑法与诉讼法关系问题,诉讼法的惩罚与保障等问题,此外,还要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作答。需要综合能力和理论水平的积累,功夫要下在平时,不一定要看上几本专著,窍门是将各法的概述部分有所了解。 关于论述题的答题技巧再说两句。论述题要求500字左右。说他好答,因为字少,二十多句话就解决了。说他难答,因为要将一个论题综述于500字内又要言之有物,实在很难。考生答题时务必不要说废话,没话找话,类似于“这个基本上很难”的话就不要多说了,要言简意赅,多用法言法语,自己的评论要适度,不要过火,否则难以自圆其说。 体例上,三段论。第一段简要说明一下问题,第二段分析原因或改革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最后一段如何解决、改革,提出意见或者展望。老师判决速度很快,不会特别留意,务必将字写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