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经验 2009-09-22 收藏 : 0 查看 : 518 评论 : 0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司法考试开篇,考试所要涉及的题目就是法理,今年有一个特别,中国国家颁布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法理的最前端,考试试卷我们也看出来这个问题了,一开篇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引出法理、法制和社会主义道德。我们请张龙博士给我们说一下关于卷一,今年还有卷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论述题,看看今年09年司法考试这一块题目的难易程度和对于大纲的把握方面。 张龙:今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考试的重点我们在很早以前就已经预测了,跟我们的预测基本上是差不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家照着今年大纲和教材的写作里面实际上都是作为重点单列出来,不是列为法理,而是单列出来。今年单选考了五道题,这个在卷一前面,卷四第一道题出了一下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三个之上还有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历程,从这个角度来谈,一道题20分,在社会主义法治出了25分的题,可以说是分值出得非常多。 法制史偏离历年常规考点 主持人:今年09年的考题中法制史这部分考生的反响还是比较强烈的,法制史偏离了历年的常规考点,对于法制史这一块虽然占的分值很小,但是考试已经呈现出一个愈考试愈难的这样一个态势呢? 张龙:现在的法制史可以触及的点非常多的,但是按照往年的规律,像唐律每一年都考,像春秋时期的法制变法肯定会考,还有三国两晋南北朝,但是今年不是以断代史的方式,而是以通史的方式,古今中外打乱一个专题甚至以下关于什么法制史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这种考法的横面、纵向两个方向的涵盖性越来越强。这是其一。 其二,现在考的比如说今年考的德国法的内容,还有其他的法考得很琐碎很详细,这样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很难有所准备,当然这样的题分值不大。 对宪法和法律职业道德的考察更深入 主持人:我们再问一下关于宪法和法律职业道德,法理这部分今年的考题和往年的考题有哪些不同之处和相同之处? 张龙:相同的点是命题的规律性和综合性,这是最近几年一直延续的一个规律,比如说法理还是把法理跟部门法,跟民法、行政法跟诉讼法甚至跟国际法结合起来考题,也就是说出现了法理考试案例化的趋势,这一点在今年同样是表现得很明显,但是今年法理的出题答案的设置上我们会感觉到,尤其是前面几道单选会让考生感觉有一点颇费踌躇,想直接确定正确答案不是很容易,这样你仔细去揣摩出题人的意图,对题干的分析上要很花气力,同时对后面几个相似点的选项的判断上尽量通过前面题干的分析揣摩出出题人意图之后选择最合适的,很难一目了然就能够看到,通过排除法把这个答案选出来。对考试技巧要求比较高一点。 还有法理对于很多问题的理解的深度现在考察得越来越深入,这一点从像去年对个人自由的干涉和正当限度,今年对于法律的推理和论证放在一起考,今年在难点越考越难,对于法理的难度系数今年是有所提高的。 宪法其实整体来讲,宪法性的综合化趋势,宪法性的发条化趋势,综合化趋势有横跨多个内容的出题,发条化趋势今年地方组织法作为重点来考,地方组织法在很多人看起来可能都不是作为重点来看,一般来讲,大家很多人都是看比如人大的组织法,选举法等等,像地方这些法律头几年大家可能偶尔关注居委会法、村委会法,但是现在它对于基层的尤其是跟宪政有关的具体制度的设置上考察得非常详细,这样要求我们以后跟宪政实践,尤其是跟基层的实践有关的具体法条要特别关注,这一点恐怕是以后宪法当中拿高分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或者是方法。 职业道德部分今年提出的并不是很难,至于像去年有某法官出席宴会,旁边碰到一个正在办案当事人的律师,像这种有一点点让考生感觉有一点搞笑的题没有直接出。当然今年作为一个重点来讲,09年我们最高院所颁布的法官的六条禁令他直接考了,这就是告诉我们,每一年根它有关的新的考点,头两年律师法的修改,这都是作为重点,这个我们在之前都跟大家谈过,而且详细的讲过,这样的内容就直接出题了。 还有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现在关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具体的实际操作内容上考的一些跟我们生活联系很密切的这样的点考得比较多。这个就需要你对于法条掌握很熟悉的情况下一定要关注现在的实践,这一点是特别重要的。#p#副标题#e# 如何把握2010年法理学学习重点 主持人:谢谢张龙老师。张老师,我们想再问您一下,您是张文显老师学法理学很有造诣的一个学生,对于法理学这一块刚才也听您讲了今年考试大体的一个特点,我们想请教您一下,为2010年准备考试的考生或者是今后对于我们中国国家的法制建设这一块有很大抱负的考生,在法学这一块给大家提一些比较简单的建议,在这一块怎么样把握法理学或者是其他法学方面的学习。 张龙:其实法理学案例来讲是关于法学的一般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它的内容其实来源于部门法,来源于法律实务,但是它又通过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一些其他学科的方法对于部门法的内容进行了抽象、凝练、概括和一种拔高,所以它是理论色彩很浓厚的学科,大家在学习的时候会感觉很困难。我建议包括我平时授课的方式尽量强调以部门法学习法理,把二者融会贯通,其实西方法系学的大师很多是部门法的大师,但是中国的法学教育尤其学法理都是偏向抽象理论教育,这一点我觉得在不管是我们平时学习,尤其是在司法考试里面,这是应该都决的一种倾向,尤其是现在司法考试法理学特别强调跟部门法的结合,这几年政法大学的舒国滢和清华大学的高其才老师这方面表现得特别明显。今年考的信用卡的乱发放问题,明显感觉到延续了头几年卷四偏向法理跟部门法,理论跟实物结合的趋势,要求你在学法理学的时候要特别关注现实情况,其实没有所谓纯粹的法理,只有来源于生活,来源于法律事件进行一种高度抽象概括能够融会贯通的法理学。 所以我觉得大家以后在学法理学内容的时候,对于一些抽象晦涩的理论按照我们部门法的一些基本思路来理解,然后把二者融会贯通,同时现在法理学考察得深度越来越深,这一点,我相信以后大家在学习过程当中,我建议有一个标准,你怎么样算学会了呢?除了真题往年能够会做以外,还有一个表象就是你能够用自己的语言把它复述下来,能够以理服人,说服自己,说服别人,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调查专题:09年司法考试各卷难易度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