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经验 2010-04-18 收藏 : 0 查看 : 809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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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一女士中奖得到一个玩具。回到家中,她在墙上贴出告示:“谁最听妈妈的话,从不跟她顶嘴,妈妈让他做什么他就乖乖地做什么,他就能得到这个玩具。”三个孩子异口同声地说:“爸爸能得到。” 民法解读:合同法解释二第三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爸爸已经满足了告示中的所有条件,所以无论他是否知情,无论他是否作出意思表示,该女士都因该悬赏广告而负有交付玩具于丈夫的义务。 PS:悬赏广告之性质有要约说和单方行为说之争议,为保护相对人利益计,应定性为单方行为,否则,即使几个孩子做到悬赏所要求的行为,也因欠缺行为能力而不能得到奖赏,同时,如爸爸对此不知情,即使完成特定行为也因没有承诺的意思表示而无法得到奖赏,显然不公平,这在遗失物的悬赏广告中表现的尤为明显。 段波老师民法哈哈镜文章汇集 作者:司考明师段波 查看:段波老师最新发表的日志 注意: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http://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