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法考题库 | 法考模拟考场 民法试题讨论 | 民法题库 | 民法测试 民诉试题讨论 | 民诉题库 | 民诉测试 商经试题讨论 | 商经题库 | 商经测试
法考历年真题库 | 法考试题讨论 刑法试题讨论 | 刑法题库 | 刑法测试 刑诉试题讨论 | 刑诉题库 | 刑诉测试 行政试题讨论 | 行政题库 | 行政测试
  • 收藏

公司法“三大会议”“临时会议”及易混淆内容总结

法考经验 2010-04-28 收藏 : 0 查看 : 1804 评论 : 0

原创作者: 史越

文章来源: 学法网 www.xuefa.com

  对学过的知识点进行总结,自成系统,不仅是对知识把握的一种技巧,更是一种自我归纳能力的提高,当我们摆脱了别人固有的系统,在原有的知识框架内,建立一种全新的思考模式,你就成了专家。

  我们每个人在学习的时候都要不断的把知识进行总结。别人总结好的可以作为一种借鉴。

总结1:三大会议的次数规定

类型/会议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有限公司

无强制规定

无强制规定

一年至少1

股份公司

一年至少1

一年至少2

半年至少1

 

总结2:三大临时会议的提起主体

类型/会议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董事会

临时监事会

有限公司

1/10以上股东、3/1以上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无规定

监事提议

股份公司

6中情形下2个月之内召开

1/10以上股东、3/1以上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监事提议

  

总结3:公司法中容易混淆的数字与比例

数字/比例

情形

连续90天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股)

连续180天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的股东

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

10%表决权(股份)以上的股东

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

1/10以上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有)+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股)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的股东

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股)

12下一页

赞一个
家园、论坛相册已恢复
  • 5726文章
  • 4收听
  • 93听众
法考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