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随笔 2010-05-06 收藏 : 0 查看 : 2333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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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时,天下第一考,在某些人眼里,变成“天下第一水考”;不知何时,有些所谓的“天之骄子”对司考通过率高痛心疾首,认为法律职业队伍每况愈下,实为憾事。 同其他职业相比,从事法律职业当然需要较高的标准。不论司法部有没有刻意控制通过率,控制通过率应不应当,才是讨论问题的关键。 意气用事者,尤其是已通过司考者,认为今后进行控制,保持低通过率,是当然之举。 此言令尚未通过司考的后学者汗颜,于是乎反驳道:你们是不是认为今后的通过率最好为零?这样就没人跟你们争饭碗了? 说司考水分增多的已过之人,不乏名校毕业生,当然也大都是名校毕业生与职业失落者双重身份的叠加者。 法律思维是我们都应该具备或努力获取的(不论是否已经通过司考),我不禁要问,已经通过者,声称要控制司考通过率的,你们的法律思维哪里去了? 以上几段,是本人卖弄文采而写(每段第一字),下面我试图用法律思维与逻辑思维,来反驳控制司考通过率的说法和做法。 有名校生感言:三流学校的,甚至自考的都通过了司考,这都成什么了?我们这些名牌学校毕业的,跟他们相比竟然没有优势可言,悲夫!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职业面前也应当人人平等,岂容高校等级来评判?名牌学校通过率是否已达100%,而三流学校通过率是否为零?名校的牌子能给你带来更多的工作机会,但是司考也是带来工作机会的“牌子”,性质与毕业证相似,决不能说,你手里有了一张好牌,就要将未来所有的好牌都通吃!一劳永逸的思维,早就该从你们脑子里删掉了。 一些强烈要求控制通过率者认为,过去两年司法部放宽了要求,给每个人都加了分,这种做法很委琐。如果放宽要求,司法部有两种做法,一是降低分数线,降X分,二是给每个人都加X分,而分数线保持360(如果放水属实,司法部显然用的是后者)。贫困地区或边远地区的分数线比普通考区要低,这在往年用的是第一种方式。认为司法部放水者拿不出确切的证据来,我想说,即使你拿出确凿证据,即使司法部真这么做了,我也认为司法部的做法非常合理,因为司考通过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具备其一还不够,还要由实战或市场来检验,这里会不会有所谓的“骄子”怀疑,曾经是三流学校毕业的,考了N次才考过的所谓“差等生”,将永远停留在考试时的水平,而不可能在实践中提高呢? 说到这里,我想起学法网论坛里有个叫金顿(Kindon)的人,是控制通过率的典型支持者。对于我说的“控制通过率无益于法律队伍素质的提高”,他表示:控制通过率,起码可以淘汰庸才! 这位坛友也仅仅把视野放在眼前,一时是庸才,一世是庸才乎?时间是不流动的吗?能否符合法律职业的要求,司考是唯一的分流标准吗? 进一步讲,金顿想来曾是高考的胜利者,如果你今天再考一次高考,看看能得多少分?本人也曾经是名牌大学毕业生,参加现在的高考,自认为得350分就是万幸了,尚不足最低的专科线,而当初最高的那条线咱也是越过许多的。 天生的优越感,使得骄子们对司考大失所望,因为通过司考不能使他们的优越感得以持续了,取而代之的是莫名的失落感。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是优越感本身,还是司考真的堕落了?鄙人认为,错不在事物,错只能在人。职业之路还长,在初期你们就感叹有那么多的竞争者,与在学校大不一样了。殊不知,在成绩榜上你们曾经拔尖,后劲生可以不被你们放在眼里,而今后劲生也要生存,决不再是曾经的“被淘汰者”。被作为精英宠惯了,进入“照顾大众”的社会,反差可想而知! 最近,我又发现金顿的两句话:通过率高导致贬值,损害的是法律从业人员的利益;通过率高,让不符合资格的人从事法律行业,损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 这跟“淘汰庸才论”有重合的地方,不过这里要区分混进来的庸才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通过率高怎么就损害法律队伍的利益和当事人利益了?律师你大可不必担心,因为顾客有选择的权利,混进来的庸才很快会被淘汰出去,所以说,通过率高不会损害律师队伍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如果你认为法官、检察官的通过率高会损害法律职业队伍的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那么我告诉你,一些高年资、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参加今天的司考,数次考不过的,不在少数。你凭什么认为考360的法官不会损害二者的利益,而考320同时被加了40分的人,就一定会损害二者的利益呢? 进一步说,通过司考而道德败坏的考试机器不在少数,这种有才无德者比无才无德者的危害要大无数倍! 律师收入不平衡,随时都有收入低的律师退出这一行业,请问他们的利益是由谁损害的?是高收入律师的垄断,还是混进来的新人?是不是该说,这根本不能说这是在损害谁的利益?贬值了,损害法律从业人员的利益了吗?损害谁了? 通过司法考试,仅仅是从事法律职业的一小步而已,这条职业之路还很漫长,还会有很多淘汰机制,即使通过了考试,考生尚且未能真正接触法律实务。严格控制通过率,除了造就考试机器外,毫无益处。试问,在这第一步准入考试中设置的三国法考试内容,今后法律实务中遇到的概率有多大?那些仅仅从事于某一专业领域法律服务的,恐怕司法考试一半以上的内容今后都不再用到,说到这里,再联想一下高考,那不过是进入高校深造的一块敲门砖而已,你现在能考多少分? 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人强烈呼吁控制通过率,进入高校学习是“严进宽出”,而职业准入则应当是“宽进严出”,真正的淘汰机制应当设置在后面,而不是前面。曾经的骄子一直在怀念“严进宽出”的美好时光,越是呼吁控制通过率,越显示出这些人的幼稚,这些人也就越难以在社会竞争中居于领先位置。 未完待续…… 进入本文论坛地址交流和讨论 (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代表学法网立场)。 更多:司法考试随笔,法律人的心灵港湾! 注意: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http://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作者:学法网 http://www.xuefa.com 会员张医生 访问:张医生的学法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