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经验 2010-06-22 收藏 : 0 查看 : 1228 评论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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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刑事诉讼题库做题(带详细解析,自动记录错题) 期间的耽误,是指司法机关或诉讼参与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应当进行的诉讼行为。期间的恢复,是指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一种补救措施。 期间的恢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期间的耽误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有其他正当理由。例如发生地震、洪水、台风等当事人本身无法抗拒的自然和社会现象或者是当事人发生车祸、突患严重疾病等情况,使当事人无法实施诉讼行为。 2.当事人提出恢复期间的申请。刑事诉讼法将提出申请期间恢复的主体限定为当事人,而不是所有的诉讼参与人。 3.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提出。这是对当事人申请恢复期间的时间要求。 4.期间恢复的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当事人对此只有申请权,人民法院有批准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申请是否批准,只能由人民法院裁定。 作者:司考明师毛利新 查看:毛利新最新发表的日志 更多:刑事诉讼指导文章 查看:刑事诉讼复习方法 注意:任何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和来源于 学法网http://www.xuefa.com 违者必究! |